內容簡介
《國憲泛論》一書對中國憲法學產生的影響是值得研究的課題。據文獻記載,康有為、梁啓超的一些論述中曾引用這《國憲泛論》的觀點。康有為在《日《國憲泛論》目志》“法律門”中收錄憲法、法理學、刑法、民法、商法、訴訟法、國際法等二十四類圖書四百五十種。康有為加按語三條約一千字,其中特別提到了《國憲泛論》(上中下合本一冊,小野梓二元五角)、《美國憲法史》(島田乘竹二元三角)、《各國憲法》(一冊元老院藏版一元二角)、《萬國現行憲法比較》(一冊辰巳小二郎四角二分)、《內外臣民公私權考》(一冊,井上毅一角六分)等五部書。說前四種最精美,又說後一種“人有自主之權,又有互制之法,泰西之良法哉”。梁啓超在《樂利主義泰斗邊沁之學說》寫作中參考了中江兆民的《理學沿革史》之外,另參考了綱島榮一郎著《西洋倫理學史》、《主樂派之倫理說》、山邊知春譯《倫理學說批判》、竹內楠三著《倫理學》、田中泰磨譯《西洋哲學者略傳》、杉山藤次郎著《泰西政治學者列傳》、小野梓著《國憲泛論》、岡村司著《法學通論》和有賀長雄著《政體論》。梁氏所列的參考書可能有標榜的成分,但他所寫的文章和思想不只受某一日本思想家或日文著作的影響.卻可能是真實的,值得認真對待。
目錄
總序
序言
序言二:小野梓與《國憲泛論》
序言三
凡例
勘校說明
第一章 發端
第一節 國憲意義
第二節 國憲設立
第三章 論政體
第一節 政體三種
第二節 合眾政體
第四節 寡人政體
第五節 獨裁政體
第六節 斷論
第四章 立憲宗旨
第一節 國之於國本務
第二節 論三大要事
第三節 國憲之關係
第四節 行立憲方法
第五章 國境之位置經界
第一節 國郡區劃
第二節 論行政司法同地之益
第三節 反覆古制
第六章 有國之全權即主權
第一節 主權意義
第二節 論五派之說
第三節 斷論
第七章 皇室典例
第一節 策立典例
第二節 皇室供費
第三節 外國典例
第八章 論國民自主一
第一節 自主意義
第二節 本身自主
第三節 論刑事
第一款保釋
第二款審刑
第四節 泰西典例
第九章 論國民自主二
第一節 交通自由
第一款著書檢閱
第二款秘密書信
第二節 泰西交通憲法
第三節 行動自由
第四節 信教自由
第十章 論國民自主三
第一節 財產自由
第二節 請願自由
第三節 集會自由
第四節 公布政治
第五節 法律無尚
第十一章 論國民自主四
第一節 賦稅
第二節 兵役
第三節 結論自主
第十三章 日本現時民權
第十四章 論政權
第一節 非三大政權
第二節 政權七大原質
第三節 論分掌政柄
第十五章 論政柄之所在
第一節 非三大官職
第二節 論四大官
第三節 非三官鼎立說
第四節 論立法官非全能之官
第五節 論四大官之職
第六節 泰西典例
第十七章 論政本職任
第十八章 論議政官一
第十九章 論議政官二
第二十章 論議政官三
第二十一章 論議政官四
第二十二章 論議政官五
第二十三章 論議政官六
第二十四章 論議政官七
第二十五章 論議政官八
第二十六章 論議政官九
第二十七章 論議政官十
第二十八章 論議政官十
第二十九章 論議政官十二
第三十章論 議政官十三
第三十一章 論議政官十四
第三十二章 論行政官一
第三十三章 論行政官二
第三十四章 論行政官三
第三十六章 論行政官五
第三十七章 論司法官一
第三十八章 論司法官二
第三十九章 論司法官三
第四十一章 論會計
第四十三章 論兵力
第四十四章 論地方政治之制
第四十六章 論制定憲法及修正憲法之法
第四十七章 論立憲國民所應具備之六質
人名、地名、國名等專有名詞表述對照表
面對一百年前的憲政譯著——《國憲泛論》勘校墨余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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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值此小野梓所著《國憲泛論》的中譯本再版之際,我謹表示由衷的祝賀。小野梓,號東洋,一八五二年生於高知縣宿毛。留學美國和英國後,小野梓歷任民法課(課)長、太政官法制局專務書記官、會計檢查院檢查官,於明治十四年的政變下野後,成為大隈重信的助手。在著手協助創立運轉立憲新黨的同時,小野梓協助領導和管理大隈重信創立的早稻田大學。大隈由於與明治政府對立,行動自由受到限制,早稻田大學的實際運轉是由小野梓來進行的。如果把大隈重信比作早稻田大學之父的話,那么小野梓可以被看作是早稻田大學之母。
小野梓所著的《國憲泛論》,在日本憲政學史上被譽為建造了不朽的金字塔的大著。小野梓著書的目的是,以英國為典範來實現民主主義的立憲政治。小野梓的這種主張與井上毅設計的、由伊藤博文建立的德國式的、以天皇為集權中心的專制官僚國家制度相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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