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可

所謂國家認可,是指國家機關以一定形式賦予某種早已存在的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規範以法律效力。因此,法只能由有權的國家機關創製,任何其他組織、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創製法。而其他社會規範都不是由國家機關創製的,不具有國家意志性。

因此,法只能由有權的國家機關創製,任何其他組織、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創製法。而其他社會規範都不是由國家機關創製的,不具有國家意志性。任何社會規範都需要以一定的強制力保障其得到實施。如違反社團章程,將受到組織紀律處分;違反宗教信條,可能會被逐出教門;違反道德準則,將會被社會輿論譴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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