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的意見

《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的意見》是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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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的意見

國衛醫發〔201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是加強縣鄉兩級醫療機構建設,提升整體服務能力的戰略舉措,是緩解農村居民看病就醫問題的一項民生工程,是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的重要措施。自2005年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以來,縣鄉兩級醫療機構服務能力顯著提升,人才隊伍得到加強,為推動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作出了積極貢獻。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國發〔2012〕57號),現就深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以滿足農村居民看病就醫需求為落腳點,以新型城鎮化建設對縣域醫療資源的要求為導向,緊緊抓住加強縣醫院(含中醫院,下同)、鄉鎮衛生院能力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核心,將城鄉醫院對口支援提升縣鄉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作為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提升我國整體醫療服務能力的戰略舉措,作為推動我國衛生計生事業科學發展全局的戰略安排,在重點領域創新工作內容,在傳統領域鞏固工作成果,開創對口支援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則。

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統籌協調醫療資源,形成城市、縣、鄉對口支援工作格局,充分發揮遠程醫療服務在對口支援中的積極作用,做好與醫療衛生援藏援疆援青、“三下鄉”、扶貧開發、國家特殊區域的政策相銜接,集中發揮各項目的作用和優勢,實現對口支援縣醫院全覆蓋,形成提升縣鄉兩級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的合力。

突出重點、提升能力。緊密圍繞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以加強縣鄉兩級醫療機構的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為重點,簽訂對口支援協定,明確可操作、能考核的量化指標。針對縣鄉兩級醫療機構的薄弱環節,通過醫院對醫院、科室對科室、派下去、請上來的方式進行對口支援,使大多數農村居民的看病就醫問題能夠就近解決。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根據受援醫院的實際與需求以及支援醫院的能力,分類指導不同發展水平的醫院間建立對口支援關係,確保對口支援不重複、不斷檔、符合支援醫院和受援醫院雙方的實際。城市三級醫院、縣醫院、鄉鎮衛生院逐級建立對口支援關係,原則上城市三級醫院支援縣醫院,以市級醫院和縣醫院為主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支援鄉鎮衛生院。城市三級中醫醫院原則上對口支援縣級中醫醫院,支援過程中注重保持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切實提高縣級中醫醫院中醫臨床水平。

總結經驗、創新機制。不斷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探索更加符合需求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內容,形成可以推廣的好經驗、好做法。針對不同時期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將城鄉醫院對口支援作為提升縣鄉兩級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的重要措施。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建立起多層次、全覆蓋、科學合理的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格局,有效推動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分級醫療服務體系,滿足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需要。通過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每年為受援單位“解決一項醫療急需,突破一個薄弱環節,帶出一支技術團隊,新增一個服務項目”,最終實現以下目標:

——建設一批綜合實力較強的縣醫院。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至少有一所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培育出一批能力較強的縣級臨床重點專科,常見病、多發病、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診療能力顯著提高;培養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臨床專業技術人才和醫院管理人才,人才梯隊更加合理;縣醫院作為縣域醫療中心,龍頭地位更加鞏固。

——建設一批綜合實力較強的中心鄉鎮衛生院,其他鄉鎮衛生院綜合實力普遍提升。農村居民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能力和初步治療能力顯著提高;培養一批具有一定水平的臨床專業技術人才和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鄉鎮衛生院成為農村居民就診首選,樞紐作用更加強化。探索建立支援單位與受援衛生院分工協作關係,開拓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的綠色通道,著力建設民眾滿意的鄉鎮衛生院。

——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顯著加強,整體醫療服務能力明顯提升,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左右,基本實現常見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

重點任務

(一)認真落實城鄉醫院對口支援三年工作方案。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深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國衛醫發〔2013〕21號,以下簡稱《方案》)有關要求,加強縣醫院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為核心的能力建設,縣醫院的醫療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邁上新台階。至2015年,實現《方案》目標,形成確立城鄉醫院對口支援關係的科學程式,建立支援效果評估指標體系與評估制度,為制定2016-2020年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方案奠定基礎。

1.城市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醫院全覆蓋。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按照分類指導、管理與技術並重的原則,統籌安排省內各項對口支援工作,每個縣(縣級市)均有一個縣醫院與城市三級醫院建立穩定的對口支援關係,實現對口支援縣(縣級市)行政區劃全覆蓋。支援醫院要根據縣醫院需求派出管理人員、醫師、護理人員、醫技人員、藥學人員等。派駐醫師在縣醫院要出門診、管病床、做手術、帶教學,擔任相應科室負責人參與管理,幫助受援醫院建立針對當地疾病譜和重點疾病的臨床二級診療科目,加強近三年外轉率排名前5位的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通過對口支援,顯著提升縣醫院臨床專業技術人員運用適宜技術的能力,醫院管理水平逐步實現現代化。城市三級醫院獲得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的科室,要幫助至少1所受援縣醫院建設相應的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情況納入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評估重要指標。

2.加強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統籌安排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對口支援中心鄉鎮衛生院和鄉鎮衛生院工作。原則上,中心鄉鎮衛生院由市級醫院進行對口支援,每縣每年2所;鄉鎮衛生院由縣級醫院進行對口支援,每縣每年4所。

1)支援中心鄉鎮衛生院的主要任務。根據受援中心鄉鎮衛生院的實際需求,以派駐支援團隊為主、設備和資金支持為輔,幫助受援中心鄉鎮衛生院重點建設1—2個特色專科,培育至少3項適宜技術;派駐懂業務會管理的人員掛職業務副院長,鞏固受援中心鄉鎮衛生院樞紐作用,發揮對鄉鎮衛生院的輻射和指導作用。

2)支援鄉鎮衛生院的主要任務。根據受援鄉鎮衛生院的實際需求派駐支援隊員,支援隊員充分發揮特長,在承擔當地常見病、多發病診療任務的同時,培育至少3項適宜技術,通過開展臨床帶教、病例討論、專題講座等形式幫助受援鄉鎮衛生院提高服務能力;指導醫務人員正確使用配備的醫療設備;指導受援鄉鎮衛生院規範開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3.開展500家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試點工作。從國家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縣醫院中遴選500家縣醫院,自2014年起,利用3年時間,通過建設、培訓、支援等方式開展綜合能力提升試點工作,集中發揮體制機制改革優勢和政策疊加作用,主要從建立醫院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加強醫療安全風險管理、逐步實現信息化基礎上的精細化管理等方面提升管理水平;從健全完善診療科目、加強臨床專科建設、提高病種覆蓋面等方面提升醫療技術水平;開展“三好一滿意”、抗菌藥物臨床套用專項整治、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等工作,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城市三級醫院獲得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的科室,優先支援試點縣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500家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試點方案另行制定下發。

(二)建立城市醫師下基層新機制。

1.建立城市三級醫院醫師到縣醫院服務制度。城市三級醫院醫師在晉升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前,分別要到縣醫院連續服務滿半年,作為職稱評定的必要條件。沒有達到要求的,取消其職稱晉升資格。心外科、小兒外科、放療、核醫學等縣醫院、鄉鎮衛生院未設定或者非常設診療科目,相關專業醫師職稱晉升前到基層服務時間不作要求。

2.建立縣級醫院青年醫師到鄉鎮衛生院服務制度。縣級醫院青年醫師在晉升中級職稱前,要到鄉鎮衛生院累計服務滿一年。鼓勵青年醫師參加“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工作。

3.建立城市醫師下基層激勵機制。支援醫院要保證派出醫師對口支援期間工資、獎金等各項福利待遇不變,並給予一定補貼,在職稱晉升、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項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對口支援工作表現突出者。受援單位要為派駐醫師提供基本飲食、住宿等生活保障。

4.強化縣醫院骨幹醫師培訓。在城市三級醫院醫師到縣醫院支援的同時,選調縣醫院骨幹醫師到城市三級醫院培訓。東部省份要優先安排支援的西部省份縣醫院骨幹醫師進修和培訓。增強縣醫院骨幹醫師培訓針對性,根據縣域疾病譜、縣醫院外轉疾病排序、縣醫院醫療技術發展需求等因素,有針對性地開展縣醫院骨幹醫師培訓。逐步將醫院管理和其他醫務人員納入培訓範圍。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補助。

5.與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試點工作相結合。開展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試點工作的省份,應當將對口支援工作和全科醫生特崗計畫有機結合起來。由設定全科醫生特設崗位的縣級公立醫院派駐全科醫生或有經驗的臨床醫生對全科醫生所在的鄉鎮衛生院進行重點幫扶,幫助鄉鎮衛生院建立全科醫學科室或以全科醫生為主的健康管理團隊,通過技術培訓、臨床帶教等形式提高科室(團隊)的服務水平,確保組建的科室(團隊)能夠獨立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的初級診治,對轄區居民提供連續、動態的健康管理服務。

(三)加大對中西部和貧困地區的支持力度。

1.加強東西部地區醫院對口支援。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繼續組織東西部地區醫院對口支援,保持東西部省份對口支援關係不變,東部地區的醫院在完成本省範圍內對口支援任務的同時,承擔一定的支援西部地區醫院的任務。東部地區綜合實力較強的三級醫院原則上以支援西部地區三級醫院為主,適當支援西部省份部分“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項目縣醫院。

2.擴大國家醫療隊。國家衛生計生委逐步將委屬(管)醫院全部納入國家醫療隊開展定期的巡回醫療,巡迴範圍重點在西藏、新疆、四省藏區、扶貧開發地區和國家要求支持的贛南、畢節等特殊區域。各相關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原則,在沒有衛生應急任務時,可以指派國家衛生應急隊伍在省內貧困地區開展巡回醫療。

(四)利用遠程醫療服務開展對口支援。

積極推動遠程醫療服務的發展,將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充分發揮遠程醫療服務在最佳化配置醫療資源方面的作用,通過發展遠程醫療服務提高邊遠、貧困地區和農村地區醫療服務水平。逐步在支援醫院與受援醫院之間建立穩定的遠程醫療服務合作關係,開展遠程視頻會診、遠程教學查房、遠程病理及醫學影像診斷、遠程繼續教育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支援醫院開設遠程專家門診。積極協調物價、醫保等相關部門,為充分利用遠程醫療服務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組織實施

(一)健全領導機制,完善組織機構。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成立城鄉醫院對口支援領導小組,負責全國城鄉醫院對口支援規劃、指導、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醫政醫管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局和各醫院設立相應組織機構,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二)爭取財政投入,完善保障機制。各級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按照《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衛醫管發〔2009〕72號)要求,協調財政部門建立穩定的城鄉醫院對口支援經費保障機制。中央財政對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

(三)建立考核制度,強化目標管理。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實行目標管理,建立對支援和受援雙方考核制度。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各醫院、鄉鎮衛生院要建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獎優罰劣”,對口支援考核結果作為臨床重點專科建設評估、各項評優評先重要參考指標。援藏、援疆工作中醫院管理和技術支援納入城鄉醫院對口支援考核。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考核指標,對各地城鄉醫院對口支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有關結果在全國範圍內通報。

(四)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增強宣傳先行先導意識,充分發揮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利用多種媒體形式,加大宣傳報導力度,深入挖掘、積極宣傳各地各單位好經驗、好做法,樹立先進典型,形成行業內外共同推進工作的良好局面。

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各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根據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對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將工作方案、工作進展及遇到的問題分別及時向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報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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