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航天局

國家航天局

中國國家航天局(China National Space Administration),於1993年4月22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軍事機構,其職責是執行中國的國家航天政策。國家航天局是在原航天工業部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主要職能

(圖)國家航天局國家航天局

負責研究擬定國家航天政策和法規;
負責研究制定國家航天發展規劃、計畫和行業標準;
負責重大航天科研項目的組織論證與立項審批,負責監督、協調重大航天科研項目的執行;
負責航天領域政府及國際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

航天體系

國家航天局

對航天活動實施行業管理,使其穩定、有序、健康、協調地發展。代表中國政府組織或領導開展航天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等活動。

企業集團
參與航天技術的開發與科技成果轉化,承擔國家重大、重點航天型號的研製、試驗與生產。

套用部門
航天技術在國民經濟各領域的套用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提出航天技術套用需求和套用發展思路,開發套用領域。

大學與科研機構
指從事航天領域先期技術探索與研究、空間科學研究、學科及專業發展和航天人才培養等航天活動的高等學校或研究機構。主要有中科院、相關大學。

發射測控基地
承擔航天型號的飛行試驗和發射任務的測試、發射、測控及相關後勤保障任務等。

探月工程中心
負責組織探月工程的總體論證工作,編制探月工程各期的方案和研製總要求;負責研究制訂探月工程有關的研程式和管理辦法,負責編報工程經費預算並監督檢查經費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探月工程項目的實施,包括編制研製計畫,分解工程總體技術指標,與各系統簽訂研製契約,對各系統進行協調、監督、檢查,實施工程控制與考核等;負責與探月工程有關的技術改造項目的管理;負責提出探月工程各系統總指揮、總師領導人選建議;負責與探月工程有關的新聞宣傳、市場開發、成果管理,承辦與探月工程有關的國際合作事務;負責探月工程檔案、資料、檔案的歸檔和整理工作;承擔繞月探測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其他組織
指為推進航天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航天技術向套用領域的推廣套用而成立的各種學會、協會等團體或組織。

商業公司
指為商業目的而運作民用航天活動的公司。

發展規劃

航天發展“十一五”規劃

航天是當今世界最具挑戰性和廣泛帶動性的高科技領域之一,航天產業已成為國家的戰略高技術產業。發展航天是增強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國防實力和民族凝聚力的重要舉措。

“十五”時期,我國航天事業取得了世人矚目的成就。航天科技工業基礎和研發能力大幅提升;空間技術、空間套用、空間科學三大領域取得快速發展,載人航天取得歷史性突破,月球探測工程進展順利;國際影響力不斷擴大。航天為我國經濟建設、國家安全、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積極貢獻。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航天事業實現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我國確定了在本世紀前2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經濟建設、國家安全、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等方面都對航天的發展提出了新要求。

本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等相關規劃制定,明確了“十一五”時期航天發展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是指導航天未來五年發展的綱領性檔案。

指導思想

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胡錦濤總書記關於國防科技工業發展的“四個堅持”為指導,以滿足經濟建設和國家安全的需求為根本出發點,統籌空間技術、空間套用、空間科學全面協調發展,推進套用衛星和衛星套用由試驗套用型向業務服務型轉變,著力提升航天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擴大航天產業規模,切實加強航天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建設,推進航天發展模式、體制機制、能力水平、經濟成長方式全面轉型升級,發揮航天對國家科技發展、社會進步的帶動和支撐作用,推進航天事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為國家安全服務,為維護世界和平與發展服務。

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產品供給保障能力、自主創新能力、業務服務能力、產業發展能力等顯著提高,經濟總量和效益顯著提升,調整改革、行業監管、人才隊伍建設與文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重大科技工程取得突破。基本滿足經濟建設、國家安全、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求。

(二)具體目標。
——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建設模式實現由任務型向任務能力結合型轉變,提升產品科研生產能力,提高產品技術水平及質量與可靠性,降低生產成本,縮短研製周期,全面完成產品研製生產任務。
——自主創新能力。航天科技創新體系進一步完善。形成以航天重大科技工程為代表的一大批集成創新成果;一批航天前沿技術、基礎技術研究取得成果,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突破航天產品高可靠、長壽命和衛星有效載荷等關鍵技術。
——業務服務能力。初步建立長期穩定、可靠運行的衛星對地觀測系統,較為完善的衛星通信廣播系統以及滿足套用需求的衛星導航定位系統。套用衛星和衛星套用初步實現由試驗套用型向業務服務型轉變。運載火箭可靠性與發射適應性進一步提高。
——產業發展能力。航天製造業總體水平得到提升;初步建成天地統籌、地面協調的衛星地面系統和套用系統,空間套用水平和效益顯著提高;衛星運營服務與發射服務、對外貿易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發展通信、導航、遙感等衛星及其套用,形成空間、地面與終端產品製造、運營服務的航天產業鏈,產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
——重大科技工程。載人航天工程、月球探測工程、高解析度對地觀測系統、北斗衛星導航系統、新一代運載火箭工程等重大科技工程相繼啟動或繼續實施,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帶動性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技術產業群。
——空間科學研究。形成較為完備的,地基與天基研究協調發展、互為支撐的空間科學研究體系。在天文觀測、行星際探測、微重力和空間生命科學等方面取得原創性成果。初步建立空間環境監測預警體系。
——調整改革與行業監管。繼續推進航天科研院所和企業體制機制改革,使科研生產布局趨於合理,投融資體制機制逐步完善。公布國家航天活動管理條例等政策法規,制定國家宇航級標準。
——人才隊伍與文化建設。到“十一五”期末,航天科技工業從業人數總體穩定,高素質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人才結構進一步最佳化,科技人才總量占職工總人數比例達到40%以上;進一步弘揚“兩彈一星”精神和載人航天精神,形成適應新形勢的航天先進文化。
——國際交流與合作。雙邊、多邊國際合作得到進一步拓展,航天國際合作環境更加和諧;技術引進、對外貿易規模明顯增長。

主要任務

(一)增強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全面完成科研生產任務
1.確保完成航天產品科研生產任務。

2.加強航天產品研製生產條件建設。
繼續開展產品研製保障條件建設和批生產技術改造,通過產品保障條件建設與能力建設的有機結合,提高任務保障能力,全面推進任務能力結合型航天建設。
生產線技術改造。建設一批工藝先進、專業安全、精益敏捷的生產線,最佳化批生產流程,健全規章制度,建立較完善的航天產品批生產體系。
新一代運載火箭基本型研製保障條件建設。以打通研製線為目標,結合研製單位實際情況,以數位化建設為突破口,積極利用社會資源,建設基於信息化協同工作的設計、製造一體化研發平台。

3.提高航天產品基礎研發能力。
建設航天系統研發平台,滿足加強基礎研究和超前保障的雙重需求。
核心能力基地。統一配置共用輔助設施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一批在研製生產中起骨幹作用、具備核心能力的研製生產基地。建設和完善風洞、試車台、微波暗室、定標場等多種重大試驗驗證設施和目標特性、結構強度等基礎性研究試驗基地。
關鍵基礎產品研發條件。開展有效載荷等關鍵基礎產品研發和工程化條件建設,解決長期制約航天發展的關鍵基礎產品問題,增強自主研發能力。

4.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製造業水平。
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強信息技術與製造技術的融合,持續推進“設計上台階、工藝上水平、驗證上規模”,提高航天製造業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為支撐平台,初步完成先進設計與試驗測試、先進制造與質量保障、先進生產管理三大體系的數位化建設,實現三大體系的集成信息共享,形成快速研發、柔性生產和敏捷管理的能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縮短航天產品研製周期,降低研製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著力解決航天產品研製和生產過程中污染、高耗能和不安全問題,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20%以上;大力推行環保節約型加工,優先使用綠色含能材料和清潔能源。

(二)啟動並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帶動科技跨越發展。

1.載人航天工程。
突破航天員出艙活動以及空間飛行器交會對接重大技術,建立具有一定套用規模的短期有人照料、長期在軌自主飛行的空間實驗室。開展載人航天工程的後續工作。

2.月球探測工程。
工程將分三期實施。“十一五”期間將重點實施一期工程,實現繞月探測,發射我國首顆月球探測衛星,對月球資源的分布規律和月球表面進行全球性、整體性與綜合性探測,並對地月空間環境進行探測。同時,將深入開展二、三期工程論證,並適時啟動工程研製工作。

3.高解析度對地觀測系統。
重點發展基於衛星、飛機和平流層飛艇的先進高解析度對地觀測系統及與之配套的地面設備。
4.北斗衛星導航系統。
在2010年前,通過對北斗導航試驗系統進行完善,滿足我國及周邊地區用戶對衛星導航系統的需求,並進行全球系統組網和試驗工作,逐步擴展為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同時,推動衛星導航系統在空中交通管理、城市智慧型交通和通信等領域的套用。
5.新一代運載火箭工程。
完成120噸級液氧/煤油發動機和50噸級氫氧發動機研製工作。按照“無毒、無污染、低成本、高可靠、適應性強、安全性好”的基本原則,開展新一代運載火箭基本型工程研製工作。在“十一五”期間掌握關鍵技術,適時完成基本型工程研製,形成近地軌道可覆蓋10噸至25噸、地球同步轉移軌道可覆蓋6噸至14噸的運載能力。

(三)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突破關鍵技術。
1.加強套用基礎與前沿技術研究。
瞄準未來高新技術發展的前沿,重點推動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材料、新器件和新技術的研究與套用;國產核心器件和關鍵材料套用率大幅提高。
信息與電子科學與技術:天基信息獲取、信息傳輸、目標與空間環境特徵分析等基礎理論與技術。
材料科學與技術:高性能結構材料、複合材料、輕質耐高溫材料、納米材料等基礎理論與技術。
動力與能源科學與技術:電推進等先進推進技術,高能固體火箭發動機、衝壓發動機、新型燃料等動力技術以及氫能源電池等新型能源技術。
關鍵基礎元器件:
微型感測器技術:微機電系統套用(MEMS)、微機械結構的加工製備等技術。
先進工業技術:先進試驗測試與驗證、先進制造、先進生產管理、模擬仿真、特種工藝裝備等技術。
2.突破關鍵技術。
突破制約航天發展的關鍵技術,增加航天核心技術儲備,提高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所占比重。航天專利數量年均增長30%以上。
運載火箭技術:先進上面級技術、重型運載火箭關鍵技術等。
衛星系統總體、平台等技術:系統最佳化設計、衛星編隊組網技術;先進控制技術;近空間飛行器平台技術等。
衛星有效載荷技術:通信有效載荷技術;遙感有效載荷技術;時空測量有效載荷技術。開展對地觀測衛星有效載荷關鍵技術攻關及工程化研製。
深空探測技術:深空飛行總體、能源、電磁波探測、測控、著陸及表面探測、機器人、返回、行星際探測等技術。
衛星套用技術:遙感衛星定量化與業務化套用、空間數據融合、微波遙感套用、超光譜遙感套用等技術;衛星導航定位套用技術;高速數字數據直播/廣播傳輸、網管技術、應急衛星通信等技術;空間電磁環境監測技術;地面系統的總體設計與集成、多任務地面運行管理控制、數據處理、數據存儲管理、共享與分發等技術。

(四)加快空間技術發展,提高業務服務能力。
1.大力發展套用衛星。
提高各類套用衛星的性能和業務服務能力,加強試驗衛星與業務衛星的有機銜接,確保衛星套用的連續性。
對地觀測衛星。增加現有靜止軌道氣象業務衛星的數量,提高其性能與可靠性;研製、發射新一代極軌氣象衛星和新一代靜止軌道氣象衛星,海洋水色衛星和海洋動力環境衛星,中巴地球資源衛星和高解析度立體測圖衛星;初步建成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開展新型地球資源衛星、新型氣象衛星、新型海洋衛星、干涉合成孔徑雷達衛星、重力場探測衛星、電磁地震監測衛星研究。加強對地觀測衛星領域的頂層統籌規劃和綜合利用,初步形成全球、全天候、全天時、多譜段、不同解析度、穩定運行的衛星對地觀測體系。
通信廣播衛星。進一步推動我國廣播電視衛星直播系統工程,完成大容量地球靜止軌道公用平台飛行驗證,並進一步提高可靠性和產業化能力。進一步完善我國通信廣播衛星平台系列。開展我國用於遠程教育、遠程醫療、應急移動通信的公益性衛星,寬頻多媒體衛星,音頻視頻衛星的研究。
導航定位衛星。完善北斗導航試驗系統,建成滿足我國及周邊地區用戶需求的衛星導航系統,建立業務服務系統。
空間“育種”衛星。繼續推進空間“育種”衛星工程,促進空間技術與農業育種技術的結合,擴大空間技術在農業科技領域的套用。
2.開發新技術試驗衛星
研製並發射新技術試驗衛星,建立起有效快速的對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以及新套用領域進行飛行試驗的“平台”,積極支持開展微小型衛星研製及技術試驗。
3.實施航天產品高可靠、長壽命工程。
重點開展衛星通用產品可靠性改進與試驗驗證、設計與工藝定型、產品型譜研究等;提高現役套用衛星在軌使用壽命;開展現役運載火箭適應性改造,提高發射可靠性和適應性。

(五)積極拓展空間套用,提高航天產業發展能力。
1.完善產業鏈。
進一步完善衛星製造、發射服務、地面設備製造、衛星套用及運營服務的航天產業鏈。以衛星套用及運營服務業發展為重點,大力發展航天產業。加強衛星地面系統和套用系統關鍵設備的國產化開發,國產化率大幅提高。提高衛星地面設備及軟體研製生產能力,培育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且具有一定市場競爭力的衛星地面系統和套用系統研發製造企業。
2.大力開展衛星對地觀測套用。
進一步推動對地觀測衛星在農業、林業、水利、國土資源、區域和城鄉規劃、環保、減災、地震、氣象、交通、海洋、測繪等領域的業務套用。拓展衛星套用領域,積極構建基於國產衛星的若干重大業務運行套用系統。提高衛星業務測控能力;實現遙感衛星對全球數據的準實時獲取;完善現有氣象、資源、海洋衛星地面系統,統籌建立國家陸地觀測衛星數據中心和套用中心,建立衛星環境套用中心、衛星減災套用中心和衛星測繪套用中心等專業套用機構;實現以高解析度衛星為主的數據源共享;進一步完善我國遙感衛星輻射校正場,建設我國遙感衛星幾何校正場,初步形成我國遙感衛星定量化套用的海上和陸地支撐設施體系;制定衛星數據標準,加強標準產品生產能力建設;開展基於資源衛星、環境與災害監測小衛星等陸地觀測衛星的產業化套用示範工程;加強衛星套用培訓;著力培育重大行業衛星套用規模化、業務化能力;進一步拓展高解析度對地觀測衛星數據的產業化套用市場。
3.進一步拓展衛星通信廣播套用。
發展衛星遠程教育、遠程醫療,繼續發揮衛星通信廣播在“村村通電視電話”工程中的作用;開發寬頻多媒體衛星、音頻視頻衛星及移動通信衛星套用等新型業務;積極推動衛星傳輸在建設數位電視網路中的套用;拓展衛星通信領域的增值服務業務,擴大衛星運營服務市場;開展通信廣播衛星產業化套用頂層體系設計和政策研究。衛星通信廣播套用產業產值年均增長超過30%。
4.深入開展衛星導航定位套用。
全面完成我國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套用產業化專項,在共享平台與支撐體系、關鍵技術與基礎產品、典型套用與示範工程等方面取得重要進展;開展我國衛星導航定位系統與國際衛星導航定位系統綜合利用研究,深入開展我國衛星導航定位系統套用推廣工作,擴大套用的廣度和深度。擴大衛星導航定位套用產業規模,以綜合大型套用系統建設為重點,突破多導航系統兼容與互操作等關鍵技術,促進衛星導航與移動通信等其他套用系統的集成,建設跨行業、跨領域的衛星導航通信服務平台,高精度廣域差分系統服務平台,地圖與地理信息線上服務平台。衛星導航定位套用產業產值年均增長超過35%。
5.促進航天先進技術的市場轉化,培育形成若干知名品牌。
擴大航天高技術的輻射帶動效應,形成若干具有重大市場影響力的產品。
提升微電子、計算機及系統套用等信息技術的市場競爭力;形成新材料產業化能力;大力推進太陽能電池、先進制造技術與工藝向民用市場轉化。
以“育種”衛星、航天搭載為手段,開展空間“育種”和航天生物製品研究,培育出具有社會價值且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種子、新的航天生物製品,發展新的相關產業。
6.穩步推進服務業與對外貿易發展。
改進並完善現有衛星發射服務體系,提高發射服務質量,降低發射成本,努力擴大對外發射服務市場;提高衛星運營服務水平和效益,擴大衛星套用的增值產品種類,不斷創新服務理念,增加業務服務內容。
積極促進對外經貿發展。實現衛星整星出口的突破,履行好國際商業發射服務和衛星出口契約,進一步拓展我國各類套用衛星(特別是商業通信衛星)和部件的國外市場;大力推進衛星通信、衛星遙感、衛星導航套用服務的出口工作。探索以多種形式承擔航天產品的外包加工。

(六)持續開展空間科學研究,擴展人類認知領域。
1.開展空間科學研究。
優先支持面向重大科學問題的自主創新項目,研製硬X射線望遠鏡;重點支持日地空間環境、太陽系探測和空間天文等領域的研究,開展空間天文衛星、深空探測衛星、拉格朗日點觀測衛星研究;支持空間環境利用,研製、發射新型返回式科學衛星。在空間天文和太陽物理、空間物理與空間探測、微重力科學和空間生命科學等領域取得重要成果,不斷擴展人類的認知領域。形成較為完備的地基與天基研究協調發展、互為支撐的空間科學研究和論證體系。推進空間科學探測數據共享。
2.建立空間環境監測預警體系。
初步建立空間環境監測預警體系,提高對空間環境的認識和探測能力。
3.實施空間碎片預警工程。
開展空間碎片預警、太空飛行器防護和空間碎片減緩等工作。

(七)加強行業管理,營造有利於航天發展的良好環境。
1.加強政策法規建設。
加快國家航天政策法規的制定,以指導和規範航天活動,營造依法行政的法律環境。重點推進空間活動管理條例、航天產業政策的制定與發布,啟動航天法立法工作。制定優先選用國產衛星、遙感衛星數據、火箭等航天產品的激勵政策。完善現行的航天產品價格制度,制定航天科研生產管理辦法和航天產品、技術進出口管理辦法。研究制定航天投資主體多元化、企業股份制改造、非公經濟參與航天科研生產配套等重大政策措施。不斷加強航天發展戰略、規劃與政策研究。
2.加強產業布局與行業監管。
充分發揮航天技術對國民經濟的支撐和帶動作用,促進其與區域經濟的融合,完善航天產業布局。開展北京、上海、西安等航天相關科研院所及企業相對集中地區的產業基地規劃和統籌建設,促進高科技引領、布局合理的航天產業集聚式發展。
加強行業監管力度,逐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航天科研生產規律的、健康有序的競爭機制,客觀公正的評價機制,相互制約的監督機制以及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嚴格實行航天產品科研生產許可和民用航天發射許可制度。航天企事業單位要加強航天產品質量管理,完善質量評價監督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管理和服務體系。
加強行業資源的統籌規劃和市場管理。加強衛星頻率、軌道位置等空間資源的研究、規劃與協調;加強衛星套用市場規範管理,研究建立對地觀測衛星數據等資源的市場行銷管理機制;針對不同用途的套用衛星,研究建立適應市場環境要求的衛星運營與數據共享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和競爭機制的作用,建立面向社會的航天產品科研生產準入和退出制度,引導和規範航天產品製造及零部件供應市場;加強對政府投資重大工程項目的管理;充分發揮衛星通信、衛星遙感、衛星導航等領域行業學(協)會的“橋樑”作用。
加強績效評價與考核。建立並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對航天企事業單位研製水平、質量、周期、成本和管理費用以及產業能力、管理水平、創新成果等進行評價考核,建立重大質量問題的調查與問責機制。
3.構建科技創新體系。
加強政府引導,以科研院所和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充分利用全社會科技資源,建立航天技術創新體系,在航天產品研製、航天高技術產業發展、航天基礎科學技術研究和支撐服務等方面開展創新活動。在“十一五”期間,要以提高集成創新能力為重點,高度重視原始創新,增加技術儲備,加強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提高自主創新的起點。建立創新專項基金。加強對科技創新成果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建立科研成果轉化機制。
完善科技創新基礎設施。以加強探索性、前瞻性和重大關鍵技術的基礎研究、套用研究為目標,統籌建設若干重點實驗室。圍繞製造工藝、檢測技術和特殊裝備研製工作發展的需要,以企業為依託,建設先進工業技術研究套用中心或工程中心。以提高航天技術基礎科研、評價保障、標準驗證、信息服務能力為目標,加強計量測試、科技情報等技術基礎條件建設。建立中國的宇航級標準,實現與國際標準的接軌。

4.推進航天科研院所和企業改革。
積極穩妥地分類推進科研院所和企業的改革,推動戰略性、基礎性、公益性科研院所加快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積極引導部分套用研究類及工程開發類科研院所向企業化轉制;鼓勵、支持和引導專業化重組,實現資源集中與最佳化資源配置。規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積極推進航天企業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加快形成國際一流的大型航天企業。

5.完善航天投融資體制機制。
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社會資金進入航天科研、生產、商貿領域,逐步形成航天科技自主創新的風險投資機制,實現投融資渠道多元化;按照國家制定的稅收激勵等政策,鼓勵航天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自主研發投入。

6.促進航天技術交流與資源共享。
積極推動航天高技術成果向社會轉化,帶動高技術和產業發展,促進傳統產業的改造和升級;積極吸納其他領域先進適用的科學技術進入航天領域。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社會團體在國家航天政策指導下,發揮各自優勢,積極參與航天活動。積極促進各類衛星的配合與協調,實現資源共享。

(八)實施人才興業戰略,加強航天先進文化建設。

1.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培養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備、專業配套、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以負責組織領導工作為主體的高級管理人才隊伍、以學術技術帶頭人為主體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以職業資格在三級以上為主體的高級技能人才隊伍。
最佳化人才隊伍結構。到“十一五”期末,航天科技工業從業人數總體穩定,其中科技人才占職工總量比例達到40%以上,高層次科技人才占科技人才總量比例達到20%以上。
重點加強科技領軍人才、高級管理人才、高級技能人才及其後備人才隊伍建設。以型號總指揮和型號總設計師培養為重點,打造航天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在各重點領域都有3-5名國內知名領軍人才。
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機制。建立起具有航天特色、科學規範、充滿活力的人才培養、選拔、使用、評價、激勵、監督和約束機制,努力形成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各類人才才盡其用的良好機制和環境,吸引、培養和穩定優秀人才。
加強航天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加強航天特色學科專業建設,基本形成高水平航天特色學科專業體系,持續培養和輸送航天急需的高級專門人才。建設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和繼續教育基地,加強高技能人才和特有專業(工種)緊缺技能人才的培養。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各層次人才繼續教育。

2.構建航天先進文化。
以國家和民族利益為核心,大力弘揚“兩彈一星”精神和載人航天精神,積極宣傳航天模範人物和優秀團隊,增強航天人才獻身航天事業的責任感和榮譽感,使航天行業成為全社會最具吸引力的行業之一。
以創新團隊和學習型組織建設為重點,建立適應新時期需要的組織規範和文化風格,形成鑄魂、興業、育人的整體長效機制,構建和諧航天。
加強航天科普教育和宣傳,增強社會對航天的了解與支持,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激發中華民族不斷創新與探索的精神。

(九)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擴大對外開放。

1.合作原則與政策。
堅持獨立自主的方針,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發展”原則指導下,根據航天發展的需要,統籌考慮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務實地開展寬領域、多層次、有重點的國際合作,營造更加開放的國際合作環境。鼓勵和支持國內科研機構、工業企業、高等院校和社會團體,在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指導下,開展廣泛的國際空間交流與合作。

2.重點任務。
配合國家的外交政策,充分發揮國家航天局在國際空間領域交流與合作的政府管理職能。加強雙邊與多邊國際空間交流與合作。推動亞太空間合作組織的建立。支持“走出去”和“引進來”的發展戰略,擴大航天產品出口,加大引進與消化吸收先進技術的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間和民間交流與合作渠道,開展人員交流與培養。

3.合作領域。
空間天文、空間物理、微重力科學、空間生命科學、月球探測和行星探測等領域的科學研究;對地觀測衛星數據的共享與服務,在資源調查、環境監測、防災減災、全球變化監測與預報等方面的套用和研究;通信衛星和地球資源衛星、氣象衛星、海洋衛星、環境與災害監測衛星等對地觀測衛星的設計與製造;衛星通信、衛星遙感和衛星導航定位的地面設備及關鍵部件的製造;衛星通信廣播在遠程教育、遠程醫療等方面的套用;衛星導航定位及相關服務;衛星商業發射服務、衛星整星及其零部件的出口、衛星地面測控和套用設施建設及服務;航天測控支持;國際空間政策研究與交流;航天活動各領域的人員交流與培訓。

領導介紹

局長:孫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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