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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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委關於認真做好1997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工作的通知
成果的推薦工作按照《1997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申請國家級教學成果獎,須繳納評審費300元。 第十九條國家級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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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學成果獎勵辦法
第六條省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的組織及全省教學成果獎勵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教學成果或者教學成果的主要部分已在高於或相當於省級教學成果獎的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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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
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是國家在教學研究和實踐領域中頒授的最高獎項,每4年評審一次,獲獎項目需在教育教學理論及實踐中取得重大突破 。前6次分別在1989...
基本介紹 獎項介紹 相關事件 -
教學成果獎勵條例
為獎勵取得教學成果的集體和個人,鼓勵教育工作者從事教育教學研究,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而制定本條例。
教學成果獎勵條例 條例內容 申報材料 -
吉林大學教學成果獎勵實施條例
第一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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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直屬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成果獎勵實施辦法
第六條法務部級教學成果獎設部級一等獎和部級二等獎。 第九條申請法務部級教學成果獎,每項須交納評審補償費300元。 第十七條獲得部級教學成果獎的獎金由法務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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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
第五條省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省級教學成果獎的評審組織工作。 第七條省級教學成果獎由省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初評。 第十條省級教學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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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永生[東南大學已故國家級教學名師]
蔣永生(1937年10月7日~2007年9月25日),男,江蘇省無錫市人,中共黨員,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東南大學土木工程學院院長、東南大學教學委員會副...
人物經歷 後世紀念 主要貢獻 獲獎記錄 -
重慶市教學成果獎勵辦法
第十條對申報重慶市教學成果獎的項目,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推薦之日起90日內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對評審委員會評定的重慶市教學成果獲獎候選項目,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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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學成果獎勵辦法
第六條省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教學成果獎的評審工作。 第十條申請教學成果獎的單位或個人,按下列程式申報: 第十二條評審通過的教學成果獎項目,應在授獎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