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介紹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部門。
成立情況
我委的前身是國家計畫委員會,成立於1952年。原國家計畫委員會於1998年更名為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又於2003年將原國務院體改辦和國家經貿委部分職能併入,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隨著計畫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我委不斷推進改革,更新觀念,轉變職能,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同時,不斷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有力推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