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統一全國消費者投訴服務專用電話號碼的通知
工商消字[1999]第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了進一步方便廣大消費者投訴舉報,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加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執法力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信息產業部的大力支持下,將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消費者投訴服務專用電話號碼統一為12315。為了儘早開通專用電話,確保其正常運作,現將信息產業部《關於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配消費者投訴服務專用電話號碼的函》轉發給你們,並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宣傳。消費者投訴服務電話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項重大舉措。這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是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的內在要求,是全國消費者的迫切願望,是黨和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具體體現。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認識統一全國消費者投訴服務專用電話的重要意義和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統一專用電話的宣傳。同時要做好對消費者的解釋工作,目前只是從電話資源上將專用電話統一為12315,具體開通需逐步實施,分步到位。各地原有投訴服務電話在12315開通之前仍繼續使用。
二、密切協作,儘快實施。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與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確定開通專用電話的具體方案後,各地要儘快採取措施,與當地電信管理部門共同協商,制定方案,組織實施。
三、加強管理,依法使用。投訴服務專用電話號碼屬於國家所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服從信息產業部對電信網號碼資源的管理,遵守各項有關規定,建立必要的制度,加強對投訴服務專用電話號碼的管理,確保其正常運作。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信息產業部關於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配消費者投訴服務專用電話號碼的函
信部電函[1999]59號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關於統一全國消費者投訴服務專用電話號碼的函》(工商消函字[1999]第19號)收悉。為便於全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受理消費者舉報投訴,及時迅速查處案件,加大對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保護消費者權益,根據我國電信網號碼資源使用規劃,經研究批覆如下:
一、核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作為全國統一的消費者投訴服務專用電話號碼,該號碼可在全國範圍使用。請你局作好統籌規劃,充分利用號碼資源。
二、分配的號碼應嚴格按規定的結構、位長、用途和使用範圍使用,不得轉讓、出租或挪作它用。如欲變更,則須報信息產業部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專用電話號碼開通事宜,應與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協商後確定具體方案,並報信息產業部備案。有關電信企業在接到信息產業部的批准檔案後,應儘快組織完成專用號碼局數據的製作,協助及時開通業務。
四、電信網號碼屬國家所有。你局要服從信息產業部對電信網號碼資源的管理,遵守各項有關規定。
一九九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