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名單
中國國家實驗室名單(2003年前已建成)序號 | 國家實驗室名稱 | 年份 | 依託單位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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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國家同步輻射實驗室 | 1984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合肥 |
2 | 正負電子對撞機國家實驗室 | 1984 | 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 北京 |
3 | 北京串列加速器核物理國家實驗室 | 1988 | 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 | 北京 |
4 | 蘭州重離子加速器國家實驗室 | 1991 | 中國科學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 蘭州 |
5 | 瀋陽材料科學國家(聯合)實驗室 (轉為瀋陽材料科學國家研究中心) | 2000 | 中國科學院金屬研究所 | 瀋陽 |
說明:名單來自中國科學報社“科學網”。 |
序號 | 國家實驗室名稱 | 年份 | 依託單位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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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京凝聚態物理國家實驗室(籌) (轉為北京凝聚態物理國家研究中心) | 2003 | 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 | 北京 |
7 | 合肥微尺度物質科學國家實驗室(籌) (轉為合肥微尺度物質科學國家研究中心) | 2003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合肥 |
8 | 清華信息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籌) (轉為北京信息科學與技術國家研究中心) | 2003 | 清華大學 | 北京 |
9 | 北京分子科學國家實驗室(籌) (轉為北京分子科學國家研究中心) | 2003 | 北京大學、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 | 北京 |
10 | 武漢光電國家實驗室(籌) (轉為武漢光電國家研究中心) | 2003 |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科學院武漢物理與數學研究所、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一七研究所 | 武漢 |
說明:名單來自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中國科學報社“科學網”。 |
序號 | 國家實驗室名稱 | 年份 | 依託單位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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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 | 2006 | 中國海洋大學、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等 | 青島 |
12 | 磁約束核聚變國家實驗室(籌) | 2006 |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 核工業西南物理研究院 | 合肥 |
13 | 潔淨能源國家實驗室(籌) | 2006 | 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 | 大連 |
14 | 船舶與海洋工程國家實驗室(籌) | 2006 | 上海交通大學 | 上海 |
15 | 微結構國家實驗室(籌) | 2006 | 南京大學 | 南京 |
16 | 重大疾病研究國家實驗室(籌) | 2006 | 中國醫學科學院 | 北京 |
17 | 蛋白質科學國家實驗室(籌) | 2006 | 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 北京 |
18 | 航空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籌) | 2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北京 |
19 | 現代軌道交通國家實驗室(籌) | 2006 | 西南交通大學 | 成都 |
20 | 現代農業國家實驗室(籌) | 2006 | 中國農業大學 | 北京 |
說明:名單來自中國科學報社“科學網”。 |
管理
國家實驗室以國家現代化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為導向,開展基礎研究、競爭前高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研究,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產生具有原始創新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重大科研成果,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提供科技支撐,對相關行業的技術進步做出突出貢獻。國家實驗室要面向國際科技前沿,凝鍊發展目標和研究方向,開展原創性、系統性科學研究,攀登世界科學高峰。
國家實驗室依託一級法人單位建設,是具有相對獨立的人事權、財務權的科研實體。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以圍繞重大科技問題組成的若干科學研究單元和公共技術支撐平台為基本組織結構。實行國際接軌的學術管理制度,以競爭和流動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及科學合理的分配激勵制度。實行崗位聘任制和任期制。
要有效整合科技資源,把科技創新的精華力量和高水平實驗平台納入國家實驗室。依託研究型大學建設的國家實驗室,一般應建在校園之內,充分發揮高校人才資源豐富、學科門類齊全、科研與教學相結合的優勢,成為學校相對集中的科研區和高層次實驗研究平台;依託科研院所建設的國家實驗室,要與基礎類科研院所的體制改革有機結合,為建設新型國立科研機構奠定基礎。
國家實驗室要有一定的規模,但同時也要實事求是,不搞拼湊和拼盤。要圍繞主要發展方向,依託現有基礎,對現有相關實驗室進行有機整合,逐步發展。
職能
國家實驗室實行國家相關部門、地方乃至社會力量共同建設、共同支持、共同管理的新體制,由國家相關部門、地方政府代表和本領域著名科學家組成的理事會決策國家實驗室重大事宜。科技部將積極籌措經費,支持國家實驗室建設。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中科院“知識創新工程”等要對國家實驗室建設予以重點支持。鼓勵地方、企業等以多種方式參與國家實驗室建設。多方支持,共建共管。國家實驗室實行國際專家評估制度。
國家實驗室要把吸引、聚集和培養國際一流人才作為重要任務。國家實驗室要把吸引、聚集和培養國際一流人才作為重要任務,積極參與國際人才競爭,千方百計吸引和選拔一流人才到國家實驗室工作。國家實驗室主任和主要學科帶頭人實行國際公開招聘。要注重科研團隊的培育,努力形成一批規模大,年齡和知識結構合理,有凝聚力、有活力的創新團隊。要制定有針對性的聘任、考評、激勵制度與機制,培養和穩定一批高水平實驗技術人員。
平台
國家實驗室應成為開放的國家公共實驗研究平台。國家實驗室應擁有先進完善的實驗研究平台,為多學科交叉提供支撐。科研儀器統一管理,對國內外開放使用。鼓勵國家實驗室自主研製先進儀器設備和研發測量分析方法。國家實驗室內部應注重學術交流;並以先進的裝備和良好的學術氣氛、學術地位吸引國內外優秀科學家來實驗室開展獨立或合作研究,努力建立“以我為主,廣泛合作”的國際合作新模式,成為在國際相關領域有重要影響的研究基地。
建設歷程
2003年11月25日,國家科技部批准北京凝聚態物理等5個國家實驗室籌建。
2006年12月5日,科技部召開國家實驗室工作通氣會,決定擴大國家實驗室試點,啟動海洋、航空航天、人口與健康、核能、新能源、先進制造、量子調控、蛋白質研究、農業和軌道交通等10個重要方向的國家實驗室籌建工作。
2007年8月15日至16日,為幫助新建實驗室熟悉國家重點實驗室相關政策和規定,促進實驗室建設,提高實驗室運行管理水平,我司今年將分批召開2003-2006年新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研討會,在長春召開化學、數理、信息、材料和工程等領域實驗室會議。
2014年1月,2003年後試點的15個國家實驗室中,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正式獲科技部批組建。
存在問題
第二批國家實驗室僅僅作為擴大試點,沒有經過批准立項;國家實驗室的驗收標準迄今還存在爭論;加上體制問題,導致第二批國家實驗室“籌”字難除。
科技部基礎司基建處的卞松保表示:國家實驗室基本都處於籌建狀態,“國家實驗室是一個新鮮事物,也是最近幾年才逐漸開始摸索和探索。其驗收是否符合國家實驗室的標準,涉及方方面面,政府、科技界、產業界和實驗室等不同層面都要認真梳理、清晰定位,這個標準目前也還有一定爭論。”
全國政協常委、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王梅祥表示:“目前,國家實驗室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定位和與依託單位的關係尚不明確,國家對國家實驗室建設的財政支持機制也尚未建立和健全,對部分國家實驗室的財政支持力度不足,造成國家實驗室在籌建之後遭遇‘愁建’,而這些又導致了國家實驗室對國家重大項目的主導和引領作用得不到很好的發揮,這些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