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版局
正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導並且管理全國出版事業的機構。1973年成立,原稱為: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直屬國務院。1982年併入文化部,稱文化部出版事業管理局,1985年7 月改稱國家出版局。1986年10月國務院批准恢復國家出版局為國務院直屬局。國家出版局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黨的出版工作方針政策;制訂全國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和重點圖書的出版規劃;統一管理全國圖書和期刊的出版、印刷、發行工作;審批全國新建出版社和新辦哲學、社會科學期刊;歸口管理全國對外合作出版、書刊進出口業務;統一安排全國新聞報刊和圖書的出版用紙和印刷物資的分配;協助出版單位組織編譯界的力量,促進各類圖書出版;制訂出版管理的法規和各項統一的規章制度;會同有關單位管理圖書市場,查處非法出版活動;管理直屬事業、企業單位的各項工作。
國家出版局直屬單位有: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人民美術出版社、人民音樂出版社、中華書局、商務印書館、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中國連環畫出版社、三聯書店、榮寶齋、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中國出版對外貿易總公司、中國印刷公司、中國印刷物資公司、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中國印刷科學技術研究所、新華書店總店、北京印刷學院、上海出版印刷專科學校等。
國務院決定成立新聞出版署後,國家出版局於1987年1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