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原意
一個完整的博弈應當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博弈的參加者,即博弈過程中獨立決策、獨立承擔後果的個人和組織;第二,博弈信息,即博弈者所掌握的對選擇策略有幫助的情報資料;第三,博弈方可選擇的全部行為或策略的集合;第四,博弈的次序,即博弈參加者做出策略選擇的先後;第五,博弈方的收益,即各博弈方做出決策選擇後的所得和所失。引申義
關於博弈論現今博弈兩字也常用於博弈論的引申含義,在學術、商業、政治等領域有多角度多含義解釋。博弈論

從“納什均衡”的普遍意義中我們可以深刻領悟司空見慣的經濟、社會、政治、國防、管理和日常生活中的博弈現象。我們將例舉出許多類似於“囚徒的兩難處境”這樣的例子。如價格戰、軍備競賽、污染等等。一般的博弈問題由三個要素所構成:即局中人(players)又稱當事人、參與者、策略等等的集合,策略(strategies)集合以及每一對局中人所做的選擇和贏得(payoffs)集合。其中所謂贏得是指如果一個特定的策略關係被選擇,每一局中人所得到的效用。所有的博弈問題都會遇到這三個要素。
價格戰博弈

污染博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