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述
國家傳媒管理總局是針對201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國務院將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機構情況,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廣大網友嫌這個名稱太長又拗口而建議改正的一個新名稱。背景資料
據2013年3月10日新聞,國家將原來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撤銷,成立新的國務院直屬的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科學普及出版社副總編輯張金認為,國家的這一決策,是十分有意義的。改革開放的三十多年來,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都有了很大的發展,伴隨著產業發展和文化繁榮,也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如條塊分割,部門封鎖,按照媒體類別進行管理,各自審批,廣電集團與出版集團老死不想往來,出版“傳媒”集團只是報刊紙媒沒有視聽媒體,廣電集團沒有平媒的支持與配合,產業融合困難,而國外出版傳媒集團除了書刊外往往包括通訊社、報紙、期刊、網站、電影製片廠、電台、電視台、衛星傳媒、院線平台等。同時,中央政府制定和實施國家級中長期戰略級的影視傳媒文化發展戰略,全國成立出版傳媒集團做大做強或者企業跨部門、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媒體併購等方面,也都存在著很大障礙。綜合性地向基層特別是城市社區和廣大農村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公共文化品服務,甚至打造超級文化航母讓中國傳統文化“走出去”,跨部門、跨媒體打擊盜版等,也都存在一定困難等等。
所以,成立新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及時的。
隨著高科技和新興文化產品形態的出現和發展,在國家管理層面,進行一站式、全方位的管理服務,是十分必要的。新的總局的設立,有利於減少職能重複交叉,產業鏈管理的人為切割現象,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從而助於建立現代出版傳播體系。國外一直有“內容產業”的說法,而不是我們所謂的“數字出版”,因為出版的含義狹窄,不能囊括內容在多媒體、多載體、多渠道的傳熱,還只是圖書內容轉格式在不同介質複製銷售的概念,這不利於產業的發展和企業的做大做強。成立了新的國家級管理部門,可以有利於產業融合,企業併購,組建真正的出版傳媒集團,按照文化產品和服務的規律,傳媒發展規律,讓內容全媒體傳播,更好地服務讀者、聽眾、觀眾、客群等消費者,提高文化影響力。同時,也有助於解決妨礙文化產業發展的問題,如新部門加掛“國家著作權局”的牌子,還有助於更有效地打擊出版物和影視作品的盜版與盜播問題,避免多頭執法,各管一段,取證和處理困難等問題。
總之,成立新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有利於國家文化產業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有利於產業融合發展,有利於企業集團的成立和做大做強,有利於公共文化服務,有利於規範文化市場,有利於實現文化“走出去”,提高中華傳統文化在世界上的影響力,好處多多。
對於廣大報業集團、廣電集團、發行集團、大型網路公司和出版傳媒集團,更都是一個利好的訊息。對於即將和正在開發多媒體數字閱讀內容的產品策劃與運營人員,也是一個利好的訊息。從企業操作的層面看,以後廣電和新聞出版互聯互通,也有助於加快三屏(閱讀器、電視、銀幕)合一,發布數字多媒體內容。
同時,我們也有少許的疑問,如為什麼成立的是“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總局”,名字那么長呢?為什麼沒有成立時廣泛調研,吸取多方意見,順應時代發展,叫“國家傳媒管理總局”呢?可能是時間太短,來不及仔細斟酌吧。其實,名字本身並不重要,改善機制是更重要的。但名不正則言不順,至少在新的管理機構,應該包括新媒體這一項,就是網路媒體,包括有線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因為圖書期刊社、平面媒體、廣電媒體,都在建設自己的網站,開發移動APP客戶端,要通過網路隨時為公共提供服務,強調新的網路媒體,是十分必要的。網路新媒體,有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動漫、遊戲,不但在形式上遠遠涵蓋了傳統媒體,而且比傳統媒體的範圍和影響都要大得多。特別是近10億手機用戶,超過了任何的傳播終端。
紙媒和廣電,都屬於傳統媒體,發展速度明顯變慢。強調新媒體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不然,我們還是五種產業(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的疊加,基本上是傳統媒體(紙媒的書報刊和視聽媒體的廣播電影電視)而沒有考慮到新媒體,就是說有線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後者,是快速發展的領域。現實是,伴隨著網際網路的高速發展,傳統媒體的年輕用戶快速流失,用戶也越來越老齡化。報紙讀者的平均年齡已經為42.4歲,而且還在加速老化。圖書讀者情況也相似。在用戶日益老齡化的背景下,報紙圖書的發行量持續下降,庫存量增加,電視的開機率也大幅度下跌。更為不妙的是,傳統媒體的人才大量流失,直接流失到新媒體。如果從產業角度看,從國家文化發展角度看,國家級的行政管理,最好能包含這一領域。在新的總局裡面,建立兩個部門都沒有的新媒體管理部門,從產業發展角度進行支持、引導、規範和管理,以便更有利於我國文化事業和產業的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