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2010年2月6日決定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任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汪洋任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副主任。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有15個部門參加。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食藥監總局局長畢井泉任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具體承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1、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
2、提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大政策措施;
3、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職能調整
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承擔。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加掛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單設的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組成人員
主 任:韓 正 國務院副總理
副主任:胡春華 國務院副總理
王 勇 國務委員
委 員:孟 揚 國務院副秘書長
蔣建國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國務院新聞辦主任
雷東生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
高 翔 中央網信辦副主任
林念修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田學軍 教育部副部長
徐南平 科技部副部長
王江平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侍 俊 公安部副部長
高曉兵 民政部副部長
趙大程 法務部副部長
程麗華 財政部副部長
趙英民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
韓長賦 農業農村部部長
王炳南 商務部副部長
李世宏 文化和旅遊部黨組成員
曾益新 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張際文 海關總署副署長
張 茅 市場監管總局局長
畢井泉 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張務鋒 糧食和儲備局局長
彭有冬 林草局副局長
李 健 民航局副局長
劉振芳 中國鐵路總公司副總經理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管總局,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畢井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孫梅君兼任。
委員會
國委會
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審員會成立大會於2010年1月20日在北京舉行。衛生部部長陳竺擔任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審員會主任委員。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審員會,由衛生部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負責組織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等方面的專家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代表選舉產生了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審員會。前期已經擬定了《審評審員會章程》,明確了審評審員會的組織機構和工作規則,旨在充分發揮多學科專家的作用,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把好技術關和政策關,依法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工作。
歷次會議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於2010年2月9日在北京召開。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2015年1月29日在北京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