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宣布設立,旨在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 2017年11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成立,並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會議,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相關工作。

基本信息

主要領導

主任:劉鶴

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易綱

副主任:丁學東

成員:郭樹清、劉士余、潘功勝、韓文秀、連維良、劉偉

設立背景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經濟社會發展中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必須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遵循金融發展規律,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創新和完善金融調控,健全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推進構建現代金融監管框架,加快轉變金融發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國家金融安全,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

習近平強調,要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巨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落實金融監管部門監管職責,並強化監管問責。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突出問題加強協調,強化綜合監管,突出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地方政府要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金融管理部門要努力培育恪盡職守、敢於監管、精於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形成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監管氛圍。健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和監管信息共享。對深化金融改革的一些重大問題,要加強系統研究,完善實施方案。

要擴大金融對外開放。深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穩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積極穩妥推動金融業對外開放,合理安排開放順序,加快建立完善有利於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有利於增強金融有序競爭、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的機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金融創新,搞好相關制度設計。

做好新形勢下金融工作,必須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要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金融改革發展正確方向。要加強金融系統黨的建設,國有金融機構領導人必須增強黨的意識,黨的領導要與國有金融機構公司法人治理相結合,促進形成良好的現代公司治理機制。要增強黨領導金融工作能力,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加強金融知識學習,努力建設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備的高素質金融人才隊伍。

要從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歷史高度,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以高度的責任心、使命感、緊迫感,齊心協力,勤勉盡責,堅定不移推進金融改革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目的宗旨

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是為了強化人民銀行巨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強化金融監管部門監管職責,確保金融安全與穩定發展。

主要職責

習近平指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以下重要原則:

第一,回歸本源,服從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金融要把為實體經濟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和實體經濟多樣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最佳化結構,完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產品體系。要堅持質量優先,引導金融業發展同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促進融資便利化、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保障風險可控。

第三,強化監管,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完善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巨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

第四,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完善市場約束機制,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加強和改善政府巨觀調控,健全市場規則,強化紀律性。

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要把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學防範,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著力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著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推動經濟去槓桿,堅定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處理好穩增長、調結構、控總量的關係。要把國有企業降槓桿作為重中之重,抓好處置“殭屍企業”工作。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終身問責,倒查責任。要堅決整治嚴重干擾金融市場秩序的行為,嚴格規範金融市場交易行為,規範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加強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強化金融機構防範風險主體責任。要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法治體系。

習近平強調,要堅定深化金融改革。要最佳化金融機構體系,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完善外匯市場體制機制。要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最佳化股權結構。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避免短視化行為。完善風險管理框架,強化風險內控機制建設,推動金融機構真實披露和及時處置風險資產。加強外部市場約束,增強會計、審計等機構自律性、公正性和專業化水平。

歷屆會議

2017年11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成立,並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會議,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相關工作。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黨中央、國務院決定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統籌協調金融穩定和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議事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審議金融業改革發展重大規劃;統籌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協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相關事項,統籌協調金融監管重大事項,協調金融政策與相關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分析研判國際國內金融形勢,做好國際金融風險應對,研究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和維護金融穩定重大政策;指導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對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進行業務監督和履職問責等。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主任馬凱在第一次會議上強調,金融系統要把認真學習和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首要政治任務,有力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金融領域得到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會議討論通過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近期工作要點,強調要繼續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堅持穩健貨幣政策,強化金融監管協調,提高統籌防範風險能力,更好地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更好地保障國家金融安全,更好地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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