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調整2019年勞動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本地區、本領域的勞動節假期調整落實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運力,加強旅遊服務,豐富產品供給,強化綜合調控,確保平穩運行。
三、勞動節期間,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民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3月22日
發布背景
按照中國《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為避免調整相鄰周休日對正常工作生活節奏的影響,元旦、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5個法定假日逢周三時只在當天放假,不調休。因2019年勞動節恰逢周三,原定安排放假1天。對此,很多民眾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見和建議,在閉幕的2019年全國兩會上,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考慮到勞動節的特殊性和季節的特殊性,也提出了改進和調整的建議。中國國務院要求相關部門認真研究,並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在此基礎上,決定調整2019年勞動節放假安排,通過調休形成4天假期。
內容解讀
2019年勞動節放假安排調整為2019年5月1日至4日,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通知指出,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本地區、本領域的勞動節假期調整落實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運力,加強旅遊服務,豐富產品供給,強化綜合調控,確保平穩運行。
通知要求,勞動節期間,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民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發布意義
勞動節適逢春夏相交、氣候宜人,很多民眾都希望在春暖花開的時候外出旅遊、探親、休閒。為了回應人民民眾的呼聲,作出這樣的調整,充分體現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順應了社情民意,有利於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多元化多樣化的需求,進一步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