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網際網路+政務服務” 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統籌推動本地區本部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

指南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國辦函〔2016〕1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以下簡稱《建設指南》)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統籌推動本地區本部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

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當前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推進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開展網上辦事,有效最佳化了政府服務、方便了企業和民眾,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了良好環境。但同時也存在網上政務服務內容不規範、服務不便捷,網上政務服務平台不互通、數據不共享,線上線下聯通不暢,政務服務的標準化規範化程度不夠高等問題。為此,需要進一步加強全國一體化的“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和服務體系整體設計,不斷提升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水平。

《建設指南》按照“堅持問題導向、加強頂層設計、推動資源整合、注重開放協同”的原則,以服務驅動和技術支撐為主線,圍繞“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業務支撐體系、基礎平台體系、關鍵保障技術、評價考核體系等方面,提出了最佳化政務服務供給的信息化解決路徑和操作方法,為構建統一、規範、多級聯動的“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和服務體系提供保障。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建設指南》要求,結合實際統籌推動本地區本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積極開展政務服務相關體制機制和套用服務創新,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負責《建設指南》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和評估評價,並圍繞《建設指南》實施的主要內容和關鍵環節,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培訓交流和試點示範。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2月20日

主要內容

“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

目 錄

引 言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二)總體目標

(三)重點任務

1.業務支撐體系建設

2.基礎平台體系建設

3.關鍵保障技術體系建設

4.評價考核體系建設

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的主要內容

(一)按事項性質分類

(二)按服務對象分類

(三)按實施主體分類

(四)按服務主題分類

(五)按服務層級分類

(六)按服務形式分類

(七)按行政管轄分類

三、“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總體架構

(一)總體構架

1.總體層級體系

2.平台系統組成

3.建設方式

(二)業務流程

(三)平台技術架構

1.基礎設施層

2.數據資源層

3.套用支撐層

4.業務套用層

5.用戶及服務層

(四)用戶註冊和認證體系

1.分建方式

2.統分方式

3.統建方式

四、政務服務信息的匯聚、發布與展示

(一)需求側(面向社會)

1.用戶訪問——“我”

2.信息資訊——“我要看”

3.信息檢索——“我要查”

4.服務引導——“我要辦”

5.諮詢問答——“我要問”

6.監督評價——“我要評”

7.個性化推送——“我的”

(二)供給側(面向政府內部)

1.事項清單標準化

2.辦事指南規範化

3.審查工作細則化

4.業務辦理協同化

5.事項管理動態化

五、政務服務事項的一體化辦理

(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門戶(外部服務)

1.建設管理要點

2.主要功能

3.用戶(自然人和法人)信息管理

(二)政務服務管理和業務辦理(內部辦理)

1.基礎業務功能

(1)政務服務事項管理

(2)政務服務運行管理

(3)電子監察管理

(4)電子證照管理

(5)網上支付管理

(6)物流配套管理

2.功能拓展與流程最佳化

(1)並聯審批

(2)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3)打通基層政務服務“最後一公里”

(4)政務服務熱線

(5)公共資源交易

六、互聯互通與信息共享

(一)統一數據交換

1.目錄與交換體系

2.平台架構及功能

3.備份機制及運行保障

(二)各地區現有政務服務相關業務辦理系統對接

1.分類、分層級對接

2.部門業務辦理系統對接

3.數據交換內容

(三)省級平台與國務院部門相關係統數據對接

1.對接要求

2.對接方式

(四)基礎資源庫共享共用

1.共享共用模式

2.訪問方式和訪問流程

3.基礎資源目錄管理

(五)建立數據共享利用長效機制

七、關鍵保障技術

(一)平台支撐技術

1.統一用戶與認證

2.電子證照

3.電子文書

4.電子印章

(二)平台保障技術

1.安全保障

2.運行管理

(三)深化新技術套用

1.運用大數據,實現政務信息資源有效利用

2.充分利用政務雲,實現集約建設、共享利用

八、網上政務服務的監督考核

(一)監督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原則

2.用戶導向原則

3.分類考核原則

4.內外結合原則

(二)內部監督

(三)第三方評估

1.評估方法

2.指標體系

3.評價方式

(四)評估實施

1.實施主體和考核範圍

2.結果反饋與運用

附錄一: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要素

附錄二:政務服務公共信息資源目錄信息規範

附錄三:數據交換內容與標準

附錄四:自然人和法人實名註冊協定

附錄五:省級政府網上政務服務評估參考指標體系

附 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總體層級架構和信息流架構示意圖

(以下內容因篇幅原因 略)

內容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以下簡稱《建設指南》),通過加強頂層設計,對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進行規範,最佳化政務服務流程,推動構建統一、規範、多級聯動的全國一體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和服務體系。

《建設指南》針對一些地區和部門當前網上政務服務存在的服務不便捷、平台不互通、數據不共享、線上線下聯通不暢、標準化規範化程度不高等問題,在總結相關地方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經驗基礎上,按照“堅持問題導向、加強頂層設計、推動資源整合、注重開放協同”的原則,以服務驅動和技術支撐為主線,針對企業和民眾反映的辦事難、審批難、跑腿多、證明多等突出問題,提出了最佳化網上政務服務的解決路徑和操作方法。

《建設指南》重點從四個方面明確了“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體系的具體要求。一是業務支撐體系。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標準化、辦事指南規範化、審查工作細則化、業務辦理協同化、事項管理動態化,著力最佳化網上政務服務流程,深化並聯審批,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政務服務向鄉(鎮)、村(街道)延伸,打通政務服務“最後一公里”。二是基礎平台體系。規範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避免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兩張皮”。整合構建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推進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平台互通、身份互信、證照互用、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實現異地辦理、同城通辦、就近辦理。三是關鍵保障技術體系。著眼統一用戶認證、電子證照、電子文書、電子印章等關鍵支撐技術,以及運行管理、安全保障等關鍵保障技術,深化政務雲、大數據等新技術套用,完善“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配套支撐體系。四是評價考核體系。積極運用第三方評估手段組織開展政務服務評估評價,以評價考核為手段促進各地區各部門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國務院辦公廳負責《建設指南》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和評估評價,並圍繞《建設指南》實施的主要內容和關鍵環節,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試點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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