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放寬政策、加速發展水產業的指示》(中發〔1985〕5號)下發後的十多年來,我國漁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時期,水產品產量年均增長率達13.6%,大大高於同期世界平均增長1.5%的水平,走出了一條有中國特色的漁業發展道路。1995年水產品總產量達2517萬噸,居世界第一位,約占世界水產品總量的1/4。人均占有量從80年代初的4.6公斤提高到1995年的20.7公斤,達到了世界平均水平。1985年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用三五年時間分期分批解決大中城市“吃魚難”的奮鬥目標已經如期實現。現在全國城鄉市場水產品供應充足,價格平穩,大批漁民、農民通過發展漁業走上了致富之路。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漁業發展的條件和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主要是:一些地區扶持漁業發展的政策不夠落實;一些地方開發宜漁荒蕪水面、荒灘和低洼荒地(以下簡稱“三荒”)進展不快;水產種苗培育體系落後,一些養殖品種病害嚴重;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和漁業基礎設施薄弱;近海漁業資源衰退和環境惡化的狀況嚴重;漁業行政執法機構不健全,管理難度大;由於世界海洋管理制度的變革,遠洋、外海漁業發展的制約因素增多,等等。
為了進一步促進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九五”期間要繼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實行加速發展養殖,養護和合理利用近海資源,積極擴大遠洋漁業,狠抓加工流通,強化法制管理的方針,積極推進經濟體制和經濟成長方式兩個根本性轉變,調整產業和養殖品種結構,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使我國漁業的整體素質和發展水平有顯著的提高。到本世紀末,力爭使我國水產品總產量達到3500萬噸,養殖產量占水產品總產量的比重由目前的不足55%提高到60%以上,產品質量和名特優新產品比重有較大提高,漁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份額和漁民的收入有明顯增加。
檔案全文
一、加大開發力度,推動水產養殖業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我國現有養殖水面增產的潛力很大,要把提高單位面積產量作為主攻方向,通過加大科技投入、推廣優良品種、調整養殖品種結構等措施,大幅度地增加產量,提高效益。在穩定大宗品種生產的同時,根據市場需要,因地制宜地積極發展名特優新水產品的養殖,形成規模化生產。
發展水產養殖業要立足於非耕地宜漁資源的綜合開發,充分利用“三荒”。各地開發利用“三荒”從事養殖生產,要依據《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國家水域利用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經科學論證後制定開發“三荒”的具體規劃,按照規劃有計畫、有步驟地開發,並依法確認 “三荒”的養殖使用權。開發“三荒”,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實行家庭(聯戶)承包,也可以租賃、轉讓,還可以採取拍賣使用權等多種方式,要進一步放開搞活,並注意規範和提高,推進水產養殖業形成適度規模經營。開發“三荒”的有關政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國辦發〔1996〕23號)中的規定執行。承包、租賃、轉讓和拍賣宜漁“三荒”使用權所收取的資金,應專項用於漁業基礎設施建設。
區域性農業開發、“菜籃子工程”和扶持糧棉大縣發展經濟等項目,要注意統籌規劃,有條件的地方,要農漁結合,全面發展。要因地制宜地積極推廣稻田養魚等各種生態農業模式,在促進糧食增產的同時,提高糧田的綜合經濟效益。有水產養殖資源條件的貧困地區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要把水產養殖業作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引導農民脫貧致富的重要產業,加快開發。
為加快水產養殖業的發展,對在新開發的“三荒”上從事水產養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進行水產原(良)種、新品種培育試驗的科研機構(含國家重點水產原(良)種場、良種示範基地和水產育、引種中心),繼續按有關規定減免農業特產稅。各級財政用於支持水產養殖業發展的資金應繼續保留,並建議隨著生產的發展適當有所增加。位於城市郊區的水產養殖基地,應作為城市副食品生產基地的組成部分,嚴格限制徵用;確需徵用的,徵用單位除按征地補償標準補償外,還應參照徵用菜地的辦法繳納開發基金,用於養殖池塘的建設和漁業開發。
二、控制近海和內陸水域捕撈,養護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
各級政府要重視近海漁業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將近海漁業管理列入議事日程。要從實際出發,積極調整產業和作業結構,鼓勵開發外海新漁場、新資源。對近海和內陸水域捕撈生產實行限制政策。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漁船馬力控制指標,不得突破。嚴格執行捕撈漁船更新、改造的審批和檢驗制度,對未經批准擅自建造的無船名號、無船籍港、無船舶證書的漁船,漁政漁港監督管理部門要堅決查處。加強捕撈許可證管理,從事捕撈生產的人員,須經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並取得資格證書。嚴格制止非漁業生產者從事近海和內陸水域捕撈生產。要切實採取措施改善漁場環境,加強對水域污染的治理,保護漁業資源。
要加強海洋漁業資源調查,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海洋漁業資源。海洋漁業資源調查所需經費,要通過多渠道籌集解決,各級財政也應適當安排。
三、深化漁業體制改革,提高漁工貿一體化的產業化經營水平
要在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及以船獨立經營為主、多種經營方式並存的漁業生產體制的同時,不斷深化改革,為漁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正確引導和規範漁業股份合作制,因地制宜推進漁業適度規模經營。要引導漁區漁業企業不斷完善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扶持發展一批漁工貿一體化的龍頭骨幹企業,建立和完善“公司加漁(農)戶”的經營體制,提高產業化水平,帶動民眾漁業,壯大漁區集體經濟。圍繞漁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積極、穩妥地發展漁民協會、漁業技術協會、漁業互助保險等各種服務性組織,健全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逐步提高廣大漁民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自我保護和自我發展的能力。
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積極、大膽地推進國有水產企業改革。大中型國有水產企業要逐步向有限責任公司過渡,有條件的可改造成為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國有水產企業可採取租賃、承包、出售或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進行改革,要依法處置土地等資產使用權。改革不論採取何種形式,都要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海洋捕撈企業要充分發揮現有漁業基地和沿海開放地區的優勢,以市場為導向,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加強企業管理,最佳化產業結構,盤活企業資產存量,通過改革、改組、改造,培植一批技術含量高、競爭力強、面向國內外兩個市場的漁工貿綜合經營的大型水產企業或企業集團。重點大中型水產企業要在各級計委、經貿委以及金融部門的扶持下,大力加強技術改造。
四、積極發展遠洋漁業,全面開展國際漁業經貿、技術合作
我國遠洋漁業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已經作為一個獨立的產業躋身於世界遠洋漁業主要國家行列。遠洋漁業的開闢和發展,對於保護我國近海漁業資源、增加國內水產品供應、發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增加與各國人民的友好往來都具有重要意義。
發展遠洋漁業,參與利用世界海洋漁業資源,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領域。“九五”期間,國家繼續把遠洋漁業作為優先發展和重點支持的產業。當前,要抓住機遇,充分發揮我們的相對優勢,按照積極開拓,強化管理,綜合配套,提高素質的方針,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漁工貿結合,以捕撈為主,加工、養殖、運輸多種經營,力爭在“九五”期間遠洋漁業有更大的發展。國家在“八五”期間所確定的扶持遠洋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建議繼續保留。
要鼓勵、扶持骨幹企業在國外建立產、運、銷配套的遠洋漁業基地。對與我國開展漁業合作有優勢的國家和地區,可適當考慮將對外援助項目與漁業經濟合作(包括遠洋漁業基地建設)結合起來。發展遠洋漁業各方面都要積極給予支持,國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遠洋漁業法規,實行許可證制度,加強行業管理。要通過發展遠洋漁業帶動國內漁船、漁業機械和漁具等產品出口,有關方面要給予政策性信貸支持。
要充分利用沿海、沿江的地域和資源優勢,積極發展漁業外商投資企業,引進資金、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開闢國際市場,帶動國內漁業上檔次、上水平,提高出口創匯能力,使外向型漁業有一個較大的發展。
五、大力發展水產品保鮮加工,促進食物結構的最佳化
為適應漁業生產和國內外市場的需要,要努力提高水產品質量,大力發展適銷對路的水產品加工業。重點發展淡水魚、海水中上層魚以及貝藻類大宗產品、低值產品的精加工、深加工和綜合利用,開發多樣化的營養、衛生和食用方便的新產品。積極做好消費引導工作,逐步提高城鄉人民的水產品消費比重,促進食物結構的最佳化。要在政策上扶持和促進制碘工業及以海藻為主的含碘食品生產的發展,為在本世紀末實現消除碘缺乏病提供物質保證。
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技術監督部門切實抓好水產品質量標準的制訂工作,加強產品質量監測和檢驗,建立健全水產加工企業產品質量保證體系,開發創立優質名牌產品。
六、發揮產銷一體化的優勢,加快水產品市場體系建設
漁業產銷一體化管理體制,對發展漁業生產、穩定市場供應發揮了很好的作用,要繼續堅持和不斷完善。要完善水產品市場布局、設施、服務功能,建立健全市場法規和信息網路,規範交易行為,提高水產品流通效率。各地要根據國家水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總體規劃,重點抓好主產區、主銷區和主要集散地的批發市場建設,在資金、用地等方面給予扶持並廣辟資金渠道,鼓勵社會各界投資和利用外資加快建設。沿海重點漁區要創造條件,建立外向型的水產品貿易市場。
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增強漁業發展後勁
水產種苗體系、病害防治體系、漁船技術改造和漁港等基礎設施建設,是當前漁業發展中突出的薄弱環節,各級政府應將其納入農業基本建設規劃,採取切實措施加大投入,加快建設。
通過保護、保存、開發利用水產優良品種,不斷提高良種覆蓋率。新建、擴建水產原(良)種場和苗種場用地,應按農業用地安排,建設資金由各級政府列入計畫統籌解決;使用其他單位土地的,應依法辦理用地手續。水庫建設要根據條件配備必要的水產種苗場,所需資金列入工程基建投資。新建、在建和除險加固的水利工程,有漁業利用功能的,可征苗種場用地,征地費應執行農業用地標準,建設資金列入工程基建投資。要廣辟動植物蛋白源,推廣優質漁用飼料配製技術,提高漁用飼料質量。
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實行“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多層次的病害防治網路,加強監測、預報和組織防治工作。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水產種苗、漁藥生產和銷售的管理。
加快漁船技術改造步伐,特別是中小型漁船玻璃鋼化的推廣普及,是實現我國漁業現代化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政府要在政策以及資金、信貸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持。
民眾漁港建設要實行國家、地方與民眾投資相結合,實行民辦公助、以港養港的辦法。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重點漁港的規劃、建設和港務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占用漁港港區及其設施。地方建設項目需徵用漁港及港區或改變其用途的,必須經過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用地手續。要加強漁業通信導航管理,建立健全海洋漁業和內陸重點水域安全通信網路,搞好漁業航標建設,為漁業生產提供安全保障。
八、樹立科教興漁觀念,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漁業整體水平
要切實加強有關漁業的科研教育工作,把漁業的發展真正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上來。要根據漁業的特點,積極推進漁業科教體制改革,增加投入,穩定科技隊伍。為確保重大水產科研項目的投入,建議有關部門適當增加科研經費,多渠道籌措資金。漁業基礎研究要與生產套用研究相結合。針對目前漁業生產現狀,重點在水產育種與規模化養殖、水產品綜合加工、重要養殖品種病害防治等方面進行科技攻關,集中力量解決一批嚴重製約漁業生產發展的技術難題。
要把水產技術推廣工作納入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當前重點先解決鄉鎮水產技術推廣機構的定性、定員、定編和經費問題。各級水產技術推廣機構開展技術服務,可以參照農業技術推广部門的做法,實行技物結合、技貿結合。大力發展各類技術推廣組織,形成以縣站、鄉站為主體的多層次、覆蓋面廣和服務功能強的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大面積地推廣一批精養高產技術,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積極鼓勵和引導水產企業進行科學技術研究,對企業自籌資金進行的科研、開發項目,可列入科研計畫,並確認其成果,逐步使一批大中型水產企業成為科技開發的主體,成為推廣水產技術的重要力量。各級水產技術推廣機構及水產院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和途徑,積極開展漁業職業技術教育和對漁民的培訓,培養各類漁業專門人才,提高漁業勞動者的素質。
九、健全漁業法規,加強漁業執法工作
漁業生產要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正確處理好漁業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關係,增強資源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加強漁業法制建設,認真貫徹執行《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保護好漁業資源、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各級政府要採取切實措施,組織好伏季休漁,要通過社會綜合治理,組織漁業、海洋、公安(邊防)等部門集中力量嚴厲打擊電魚、炸魚、毒魚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漁業生產秩序。要依法加強漁船和漁港水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漁船登記和船舶進出漁港簽證制度,繼續清理整頓“三無”漁船,嚴厲打擊利用漁船進行走私、搶劫、偷渡等違法行為。要加強涉外漁業管理,做到發展生產與安全管理並重,維護漁民的合法權益和國家的海洋漁業權益。要注意發揮村委會、漁民協會的作用,引導他們積極配合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加強漁業管理。
要切實加強漁業執法隊伍建設。地方各級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可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具體管理範圍要在機構改革的基礎上按有關規定報批。關於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設施和手段嚴重落後問題,建議各級政府的計畫、財政等部門安排經費逐步解決。
當前,我國發展漁業的機遇很好,各地要重視發揮漁業資源優勢,認真解決好漁業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轉變職能,改進工作作風,加強調查研究,做好行業規劃、服務、指導和管理工作,把我國漁業推向一個新的發展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