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開展全國安全生產督查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開展全國安全生產督查的通知 二、督查內容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開展全國安全生產督查的通知
安委明電〔201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全面檢查掌握各地區、各行業領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精神情況,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取得實效,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努力實現下半年安全生產三項目標任務,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經報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國務院安委會定於2012年9月中下旬在全國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深入地檢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貫徹落實情況,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完善措施,以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努力實現下半年“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繼續下降,重大事故數量由升轉降,特別重大事故力爭保持為零、底線不超過去年起數”三項目標任務。
二、督查內容
(一)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組織開展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6、7月份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督導調研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二)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努力實現下半年安全生產三項目標任務的工作部署情況;制定並落實黨的十八大期間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安全監管監察工作情況。
(三)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大力推進安全科技進步、科技保障工作情況。
(四)事故查處結案情況,包括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和非法違法較大事故、瞞報謊報事故查處跟蹤督辦制度落實以及責任追究情況。
三、督查對象和範圍
(一)督查對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重點生產經營企業,重點抽查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築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業領域。
(二)督查範圍: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四、時間安排
9月10日至26日。國務院安委會各督查組在地方工作10天左右。各組具體督查地點及聯繫方式另行通知。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安全生產督查工作,並參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督查檢查活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國務院安委會督查組做好相關工作。
(二)國務院安委會各督查組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嚴肅認真地開展督查活動,並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輕車簡從,廉潔自律。
(三)督查結束後,國務院安委會各督查組要向地方人民政府反饋督查情況,並形成督查總結報告,於9月28日前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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