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概況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調整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學校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的決定》 (國發〔1999〕26號,以下簡稱《決定》),“ 僑辦”繼續管理其所屬學校。上世紀末,經過高校管理體制的調整,我國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級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統籌管理為主的新體制。少數關係國家發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業特殊性強的高校繼續由國務院委託教育部、工信部其他少數部門管理外,多數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為主。
中國高校分為:中央部屬高校、地方省屬高校。
全國名單
廣東省(1所):暨南大學
福建省(1所):華僑大學
僑辦職責
(一)負責擬訂僑務工作政策和規劃,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並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二)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向黨中央、國務院提供僑務信息,組織開展僑務政策、理論和僑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向涉僑部門通報僑務工作情況。
(三)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僑務事項,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指導地方有關部門僑務工作,協同外交部指導我駐外使領館僑務工作。
(四)指導歸僑僑眷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國內合法權益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參與重大涉僑捐贈監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負責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開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僑界的聯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承辦有關審批事宜。
(六)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
(七)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暨南大學
暨南大學是中國第一所由國家創辦的華僑學府,是目前全國境外生最多的大學,是國家“ 211工程”重點綜合性大學,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領導。“暨南”二字出自《尚書·禹貢》篇:“東漸于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訖於四海。”意即面向南洋,將中華文化遠播到五洲四海。學校的前身是1906年清政府創立於南京的暨南學堂。後遷至上海,1927年更名為國立暨南大學。抗日戰爭期間,遷址福建建陽。1946年遷回上海。1949年8月合併於復旦、交通等大學。1958年在廣州重建。
素有“華僑最高學府”之稱的暨南大學,恪守“ 忠信篤敬 ”之校訓,注重以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道德文化培養造就人才。學校積極貫徹“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辦學方針,建校至今,共培養了來自世界五大洲130個國家和香港、澳門、台灣3個地區的各類人才20餘萬人,堪稱桃李滿天下。
1996年6月,暨南大學成為全國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的大學。2007年,在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學校被評為優秀。2008年,國家正式啟動“211工程”三期建設,我校的金融學與資本市場、產業經濟與區域發展、比較文藝學與海外華文文學、華僑華人與中外關係、水域生態學與藻類生物資源、生物技術與生物工程藥物、重大工程結構的非線性力學問題、中藥現代化與中西醫結合8個項目被確定為國家立項重點學科建設項目。
學校設有24個學院,49個系,121個研究機構和84個實驗室,72個本科專業;134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6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9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是招收和培養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學碩士(MPAcc)、法律碩士(JM)、漢語國際教育碩士(MTCSOL)、臨床醫學碩士、工程碩士、公共管理碩士(MPA)單位;同時也是全國試辦高水平運動隊的學校。學校擁有9個博士後流動站(套用經濟學、臨床醫學 、中國語言文學、生物學、工商管理、新聞傳播學、歷史學、生物醫學工程、中西醫結合),1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廣州<暨南>生物醫藥研究開發基地),4個國家級重點學科(產業經濟學、水生生物學、金融學和文藝學)、8個國務院僑辦重點學科、2個廣東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10個廣東省二級學科重點學科,設有國家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華僑華人)、教育部中國語言文學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國家對外漢語教學基地、國務院僑辦華文教育基地和廣東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有國家工程中心1個,教育部工程中心3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9個。
學校在廣州、深圳、珠海三地設有四個校區,並正在廣州籌建新的校區,校園占地總面積169.52萬平方米,校舍建築面積100.43萬平方米,學生宿舍面積26.21萬平方米。學校圖書館藏書277.9萬冊。學校設有13所附屬醫院,分別是:附屬第一醫院、附屬深圳醫院、附屬珠海醫院、附屬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附屬清遠醫院、附屬江門中醫院、附屬深圳眼科中心、附屬深圳華僑城醫院、附屬黃埔中醫院、附屬惠州口腔醫院、附屬深圳華僑醫院、附屬順德婦兒醫院、附屬東莞醫院。13家醫院共有職工12125人,病床8055張。
學校積極開展對外學術和教育交流,已同世界五大洲140多所高等院校和文化機構簽訂了雙邊協定或建立了學術交流關係,它們遍及世界五大洲美國、巴西、秘魯、英國、德國、法國、俄羅斯、南非、澳大利亞、日本、韓國、印尼、越南、泰國等國家和香港、澳門地區。學校在香港和澳門分設辦事處,並在香港設立教育基金會。
歷史上暨南大學的教師隊伍中曾有過馬寅初,鄭振鐸、梁實秋、王亞南、周谷城、錢鍾書、周建人、夏衍、許德珩、胡愈之、嚴濟慈、楚圖南、黃賓虹、潘天壽等一大批著名學者。現今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有專任教師1768人,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2人,中國工程院院士5人,博士生導師335人,教授423人,副教授590人。
目前,有各類學生40581人,其中,在校全日制學生28598人,博士、碩士研究生8653人,本科生19241人 。在校的華僑、港澳台和外國學生達12019人。學校學風濃郁,人文薈萃。其中前國務院副總理吳學謙、李嵐清,知名人士江上青,著名僑領、新加坡大學首任校長李光前,前泰國議會主席、副總理許敦茂,新加坡中華總商會前會長陳共存,以及近年來內地和港澳地區的王學萍、徐樂義、鍾陽勝、佀志廣、馬有恆等許多政府、工商及文教界著名人士均是暨南大學不同時期的傑出校友。可謂人才輩出,享譽中外。
21世紀是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世紀,肩負著為海外華僑華人和港澳台地區培養人才光榮使命的暨南大學更加任重道遠。在新的世紀,全體師生員工和廣大海內外校友將繼續堅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辦學方針,弘揚“忠信篤敬、知行合一、自強不息、和而不同”的暨南精神,堅持“質量是生命、創新是靈魂”的辦學理念,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實施“僑校+名校”的發展戰略,為建設特色鮮明、海內外知名的研究型大學而奮鬥。
華僑大學
華僑大學是中國著名華僑高等學府。 1960 年創辦於福建泉州, 2004 年在廈門興建新校區,學校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領導。
華僑大學以“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為辦學方針,經中央批准,實行校長負責制。國家領導人廖承志、葉飛親自擔任首任、次任校長,教育部副部長、知名文字學家韋愨曾擔任華僑大學代理校長。陳覺萬教授、莊善裕教授、吳承業教授分別任第三、四、五任校長,現任校長為中外關係史專家、博士生導師丘進教授。 華僑大學是國內最早實行董事會制度的大學。學校董事會由國務院僑辦黨組直接領導,董事由中央有關部門、福建省、中央駐香港和澳門聯絡辦領導、海外華僑、港澳同胞、各界知名人士組成,莊希泉、胡平、賈慶林、陳明義、宋德福等先後任華僑大學董事會董事長。 1983 年中共中央頒布檔案《關於進一步辦好暨南大學和華僑大學的意見》,將華僑大學“列為國家重點扶持大學”。胡錦濤、賈慶林、李長春、習近平、劉雲山、劉延東等中央領導同志也多次對華僑大學辦學作出重要批示。 華僑大學是一所綜合性大學。現有 23 個學院,擁有諸多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法律碩士(JM)、工程碩士、建築學碩士等多個專業碩士學位點, 64 個本科專業; 1 個國家重點學科, 11 個省部級重點學科; 3 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學科涉及理、工、經、管、法、文、哲、史、農、教育 10 大門類,形成理工結合、文理滲透、工管相濟、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 華僑大學是國家級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學校以優秀中華傳統文化為主導,推進素質教育,形成了“一校兩生、因材施教”的教學特色,“一元主導、多元交融”的校園文化,以“重視基礎、拓寬專業、增強能力、提高素質”為人才培養目標,努力造就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適應境內外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套用型人才。近年來,華大學生在國內各類比賽中成績驕人, 學生男子籃球隊在中國大學生籃球聯賽( CUBA )十二屆賽事中獲得六次冠軍,一次亞軍;羽毛球隊在國際賽事中也連獲金獎。在全國大學生結構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模擬聯合國等賽事中,華大代表隊連獲大獎。 華僑大學是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學校擁有來自 30 個國家和地區的華僑、港澳台和外國學生 3600 餘人,是全國境外學生最多的大學之一。近半個世紀以來 , 華僑大學共培養海內外各類人才 10 余萬人,其中境外學生 4 萬餘人。他們已經成為居住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 學校積極開展全方位的華文教育,在東南亞國家積極推廣華文教育,學校在美國、泰國、印尼、菲律賓及香港、澳門等地設有辦事機構,在海外打造華文教育優勢品牌,取得了深遠的影響。例如: 2005 年開始為泰國政府中央部委培訓高級漢語人才,至今已舉辦 6 期,共培養 123 名政府高級人才,學員當中職銜最高的是海軍少將。泰國詩琳通公主、泰國上議院議長多次視察華僑大學。 華僑大學將於 2010 年迎來 50 周年校慶。在新的歷史時期,學校堅定不移地走內涵發展之路、特色興校之路、人才強校之路,努力向更高的辦學水平邁進,致力於建設成為基礎雄厚、特色鮮明、海內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學。
重要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辦好暨南大學、華僑大學的報告的通知 (一九八四年十月四日)
國務院同意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辦好暨南大學、華僑大學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辦理。
關於辦好暨南大學、華僑大學的報告
為了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覆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辦好暨南大學和華僑大學的意見》檔案的精神,我們就如何把暨南大學、華僑大學(以下簡稱兩校)辦成有特色的、在海外具有良好聲譽的大學的問題徵求了各有關方面的意見。現報告如下:
一、兩校要面向海外和港澳地區,積極擴大學生來源。兩校招生的主要對象是華僑、港澳、台灣和外籍華人青年。根據目前學生來源主要來自港澳地區的實際情況,要特別注意對港澳地區各種政治傾向、各種類型的學校多做工作,廣開渠道,積極爭取,擴大學生來源。國內學生的比例應逐步降低,應主要招收華僑、歸僑、港澳同胞的子女和台灣省籍青年。對華僑和歸僑子女,在招生錄取時,應給予適當照顧;對低於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分數線的,可以擇優招入預科班,也可招收不包分配的收費生,為更多的華僑、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青年創造升學的機會。
二、兩校要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在海外具有吸引力,必須大膽進行改革。兩校應與國內其他大學有所不同,在專業設定上,要從適應港、澳、台和國外就業的需要出發,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調整和改革。要改變過去完全與國內一樣的做法,可以採用一些國外和港澳地區的課程和教材。在辦學形式上,要靈活多樣,可以採取多種層次、多種規格、多種形式,也可以採取擴大預科,增設函授,實行多種學制,允許插班、轉系、試行兩科文憑(雙學位)等措施。兩校可以單獨制定學籍管理辦法,報我辦、教育部備案。在教學、文體及生活設施的建設標準上,應高於國內其他大學。管理上,要照顧海外學生的習慣和特點。總之,要儘量方便海外學生回來升學就讀。 兩校都應加強董事會的工作,發揮董事會的作用。要尊重董事的意見,爭取海外僑胞、港澳同胞、友好人士和校友在財力、物力上對學校的支持。
三、擴大兩校的自主權,實行校長負責制(註解:一九八六年一月十八日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你辦教育工作座談會情況報告的復函》中將“實行校長負責制”改為“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充分發揮學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精神。除學校規模、總體規劃、經費總額和人員編制總數由我辦歸口管理外,其他方面儘可能地由學校自主解決。 (一)擴大學校的人事權 兩校校長由董事會提名,經我辦商所在省人民政府同意後任命;其餘校級幹部,由校長提名,商所在省人民政府同意後,報我辦任命;校以下幹部(不含校)統由學校任命。教學人員的職稱,教授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審批,副教授以下均由學校學術委員會按照國家學銜制度審定,學校批准。副教授以上教學人員的調動,由學校確定,報所在省人民政府和我辦備案。 兩校可以決定聘請國內外知名的專家、學者擔任或者兼任學校的教學工作。 學校有權把超編和不稱職的人員列入編外,另行安排工作。 (二)(註解:有關擴大學校教學、科研業務權的問題,現按一九八六年一月十八日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你辦教育工作座談會情況報告的復函》中的有關規定執行。)擴大學校教學、科研的業務權 兩校的院、系設定,機構設定,科研規劃等,由學校確定,報所在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我辦備案,醫學教育工作報衛生部備案。兩校的教學計畫、課程設定和教學改革、學校管理等,均由學校自行確定。 (三)擴大學校的對外活動權 兩校與海外學校進行人員互訪,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聘請海外學者、教授來校任職、兼課或講學,組織出國考察,選派留學生、進修生和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引進先進的設備、圖書等要放寬政策,儘量簡化手續。能由學校自行確定或報所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不必層層上報。需要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由我辦歸口辦理。 為了加強兩校與港澳地區的聯繫,便利開展工作,兩校出入港澳地區的人員,由學校報所在省人民政府審批。兩校根據工作需要,可在香港設立董事會辦事機構。 (四)擴大學校的經費使用權 學校基金的收入和上級核定的預算包乾經費,統由學校按照國家規定掌握使用。
四、對兩校要進行重點扶植,重點投資 十年浩劫,兩校元氣大傷。復辦後,雖然國家給予了照顧,但許多方面的條件都還不適應實際需要。為了使兩所華僑大學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國家在分配投資時請給予重點扶植,加速兩校的發展。 為使兩校的辦學條件能有較大的改善,今後兩校所需基本建設投資和事業經費以及需要進口的教學、科研設備,請國家計委和財政部給予適當安排。 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和事業費來源除由國家撥款外,還可以接受董事會、同學會和熱心華僑教育事業的僑胞、港澳同胞和友好人士的捐助;學校本身也要自力更生,發揮優勢,面向社會,廣開財源,增加收入。
五、對兩校工作的管理分工 兩校的發展規劃、人員編制等,由學校提出,報我辦商國家計委和勞動人事部確定。 兩校的專業設定,由我辦審批,報教育部備案。 兩校在國內外的招生計畫由學校提出,經我辦審核後報國家計委和教育部。兩校對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和外籍華人實行單獨招生,招生工作由我辦歸口管理,招生政策、辦法,由我辦商有關部門制定。兩校在國內參加全國統一招生,招收國內歸僑、僑眷及其子女和港澳台同胞子女的政策,由教育部商我辦制定。 海外學生畢業後要求在國內或內地分配工作的,由學校報我辦匯總,請國家計委列入國內高等院校畢業生的分配計畫。 兩校每年需補充做師資的大學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由學校編制計畫,經我辦審定後,報請國家計委、教育部和衛生部分配。 兩校所需物資,凡屬中央統配和部管物資,列入國家計畫直接供應,由我辦負責調撥。屬於地方管理的物資(包括生活物資),由兩校所在省、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立戶,要保證供應。教育部教學儀器公司協助兩校購買教學、科研設備和器材。 兩校教學和科研工作接受教育部和所在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暨南大學醫學院和廣州華僑醫院應接受衛生部的指導。 教育部、衛生部、所在省人民政府召開的有關高等教育的各種專業會議,請通知兩校參加,教育部、衛生部制定的有關檔案,請發給兩校。 兩校的教育事業經費(包括科研經費),由我辦核轉財政部批撥。兩校分年度基建投資,在國家計委分配給我辦的投資總額內安排下達。兩校在編制以內需要增加的勞動指標,列入我辦計畫,報請勞動人事部審批。 請教育部幫助兩校開闢對外學術交流渠道。對於互換、派遣專家、學者、留學生和組織出國考察等,請教育部給予支持配合。 兩校日常工作的領導,委託兩校所在的廣東、福建省人民政府負責。
六、兩校要認真肅清“左”的思想影響,切實貫徹黨的僑務、統戰、知識分子等有關政策。為解除知識分子的後顧之憂,兩校可以開辦以招收本校職工子弟為主的中國小和服務性企業等。兩所學校,特別是泉州的華僑大學交通不便,地點偏僻,應注意改善教職工的生活條件。兩校對教職員工的工資、生活待遇等,可由學校制定一些較為靈活的照顧措施,以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吸引各方面的人才參加兩校的工作。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廣東、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照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