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條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二)進一步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 (三)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促進商品住房銷售。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爭取用3年時間,解決近750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240萬戶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問題,並積極推進農村危房改造。
(二)進一步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申請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對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暫定一年實行減免政策。其中,將現行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改為超過2年(含2年)轉讓的,免徵營業稅;將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由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改為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三)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促進商品住房銷售。支持合理融資需求,加大對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特別是在建項目的信貸支持,對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兼併重組提供融資和相關金融服務。按照法定程式取消城市房地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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