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稱號
嚴必群先後被授予福建省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福建省“三八”紅旗手稱號。2009年5月,嚴必群被評為三明市首屆道德模範。
經歷
2003年12月4日清晨,嚴必群、江明福夫婦倆划船到蠟燭山自家管護的山場砍竹子。9時30分許,夫婦倆聽到山下湖口的一艘掛機船機聲戛然停止,並隱約傳來“呼救”的吶喊聲。嚴必群夫婦立刻向岸邊跑去,跳上自家的小船飛快地向落水者划去。 落水人員發現有人來救援,頓時慌亂了起來,都想爭先獲救,幾次險些把小船掀翻。在這危急關頭,嚴必群十分冷靜沉著,大聲叫道“不要慌張?一個一個地來?”,場面頓時鎮靜許多。緊接著,嚴必群先把一個未滿2歲的孩子從水中抱起來,脫下自己的衣服把他緊緊包裹起來,江明福則用力將小孩的母親從水中拖到小船上。夫妻倆默契配合,連拉帶拖,一個一個把落水者拽到船上。當第6個人上船時,小船已滿載。為安全起見,夫婦倆決定先將救起的人員送上岸,但有2個落水者求生心切,抓住船沿不放。情急之下,嚴必群急中生智,一面囑咐他們抓緊船沿,一面伸出雙手,一手一個把他們拉住。江明福奮力將船撐到岸邊,把8個已凍得全身發抖的落水者扶到岸上。顧不上喘一口氣,他們又立即將船劃向湖中,將餘下的4人逐個救起送到岸邊。此時,嚴必群夫婦已救起12人,另外有3人游上岸。為不延誤落水人員的施救時間,他們攔下一艘路過的大掛機船將救起的人送到沙蕪衛生院。當看到一切都妥當後,夫妻倆才放心地去忙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