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器樂,即用樂器演奏的音樂。由於器樂波及的音域比聲樂寬廣,表達又不嚴格地受文字限制,其藝術表現範圍更加自由,音樂思維更加抽象,擅長於戲劇性地表現感情意境。
器樂曲的表演形式可分兩大類:獨奏曲與合奏曲。由一人單獨演奏的曲子是獨奏曲,它可以無伴奏,但大都由其他樂器伴奏,由多人合作演奏的曲子是合奏曲,小型的合奏稱為室內樂,大型的合奏稱為管弦樂或交響樂。
器樂曲的產生比聲樂曲遲一些,但同樣已有悠久的歷史。早在兩千多年前,我們的祖先已有了獨立於聲樂的古琴藝術。
在歐洲,純粹的器樂曲出現得較晚,迄今只有六、七百年的歷史。在神權統御一切的中世紀,宗教題材的聲樂作品在教會中占有至高的地位,而器樂則被視作“魔鬼的工具”、“宗教的異端”,長期排斥在專業音樂(主要是教會音樂)之外。管風琴被用作宗教音樂的伴奏已是十三世紀以後的事。那時候,除了管風琴以外,其他樂器大都在民間發展,主要有:撥弦樂器琉特琴,弓弦樂器維埃拉,管樂器豎笛、橫笛、木製短號等,不少現代樂器都由此發展而來的,當時它們主要用於世俗歌曲伴奏。
十二世紀以後,歐洲出現了少量的器樂曲,即世俗性的伴舞音樂。文藝復興時期,隨著宗教音樂和世俗音樂的相互滲透,器樂逐漸擺脫了歌曲,在民間、宮廷甚至在教堂,都產生了純器樂曲。十六世紀以後,已有了前奏曲、變奏曲、幻想曲、托卡塔等小型體裁。但總的說來,器樂與當時強大的聲樂相比,所占的比重是十分有限的。
直到巴洛克音樂時期(1600一1750年),器樂才形成完全獨立的分支,取得了與聲樂曲並駕齊驅的地位。巴洛克時代崇尚演奏技藝,音樂家們沉浸於音流運動的美感之中,喚發出巴洛克式的激情與活力。這種風尚促使了樂器的進步與完善,也迎來了音樂體裁蓬勃發展的新時代。
除了歌劇、清唱劇、康塔塔、受難曲等聲樂體裁外,古奏鳴曲、大協奏曲、組曲、賦格曲、還有帕薩卡里亞、恰空、托卡塔、幻想曲、前奏曲等一大批器樂體裁如雨後春筍般地呈現出來。它們標誌著歐洲音樂史上器樂曲的全面縈榮,為近現代器樂體裁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十八世紀中葉,隨著反映市民階層思想、個性和生活的題材不斷湧現,宗教題材、宮廷貴族的題材逐漸失去了統治地位。巴洛克時期聲樂與器樂秋色平分的格局開始打破,出現了側重於器樂創作的明顯趨向。以薩瑪爾梯尼(Sammartini,1698一1775)、約梅里(Jommelli,2724一1774)等人為代表的義大利作曲家始創了由兩個性格相異的主題對比成章的交響曲作法;在德國西南部巴頓大公國宮廷中,司塔米茨父子為首的曼海姆樂派以秀麗灑脫的旋律和強弱相替的力度變化使人耳目一新,促進了近代交響曲的形成,在德國北部柏林、漢堡一帶,以巴赫的次子埃曼紐爾.巴赫(Bach,1714一1788)為代表的北德樂派確立了三樂章鋼琴奏鳴曲的樣式,成為近代奏鳴曲的先聲。
以海頓、莫差特、貝多芬為代表的維也納古典樂派,將器樂創作推向有史以來的全盛期,器樂對聲樂的相對優勢一直保持到今天。在海頓、莫差特的創作中,交響曲、協奏曲、奏鳴曲、弦樂四重奏等以大型器樂套曲體裁形成完整的程式。貝多芬的音樂是通向浪漫主義的重要橋樑。
在浪漫主義音樂時期,除大量四樂章交響套曲的體裁形式外,單樂章的交響曲(如李斯特和理查.史特勞斯的交響詩、西貝柳斯的《第七交響曲》)、兩個樂章的交響曲(如舒伯特的《末完成交響曲》、聖一桑的《第三交響曲》)、三個樂章的交.響曲(如斯克里亞賓的《第三交響曲》、西貝柳斯的《第三、第四交響曲》)、五個樂章的交響曲(如柏遼茲的《幻想交響曲》、柴可夫斯基的《第三交響曲》、馬勒的第二、第五、第七交響曲)以及交響曲與其他體裁的混合變體形式也屢見不鮮。作曲家們在運用音樂體裁時,賦於的思想感情容量和音響對比幅度是與古典時期難以同日而語的。浪漫時期還出現了一大批小型器樂體裁,如夜曲、即興曲、音樂瞬間、無詞歌、船歌、幽默曲、狂想曲、搖籃曲等等,還有一些體裁雖沿用舊有名稱,卻富於浪漫氣息,如前奏曲、小夜曲、幻想曲、隨想曲、敘事曲、諧謔曲、練習曲、序曲等等。
器樂體裁有大型與小型之分。象交響曲、協奏曲、奏鳴曲等大型套曲,如同多幕劇、長篇小說、敘事長詩,而夜曲、即興曲、無詞歌、音樂瞬間、船歌等體裁好比抒情短詩、隨感式的小品散文。
器樂曲分類
器樂曲從曲名、曲式結構、演奏方式等等方面來看都是各種各樣的。但它基本上又可分為 三大類 :
A. 標題音樂與無標題音樂;
B. 室內樂和交響音樂;
C. 單聲音樂和多聲音樂。多聲音樂中又可分為復調音樂與主調音樂。以上各種類型,也是音樂作品的各種體裁,是各有特點的。此外還有古典音樂與現代音樂之分等,前面已介紹過不再重述。
1.【無標題音樂】這類器樂作品沒有指示樂曲具體內容的文字標題,而只用曲式名稱如:“奏鳴曲”、“賦格”、“變奏曲”等作為曲名,或用樂器體裁名稱如:“前奏曲”、“練習曲”、“小步舞曲”等作為曲名。由於同名的樂曲很多,為了有所區別,就加上樂曲的開始調名,例如""C大調奏鳴曲"、"e小調交響曲",或者再加上作者創作此種體裁的作品的編號,例如莫扎特《第四十交響曲》,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第二號》,蕭邦的《夜曲--作品第九號之二》等。
無標題音樂在創作時,沒有用音樂來反映客觀現實的意圖,而只求通過音樂藝術來抒發某種主觀情緒,表現某種精神意境,甚至主要著重音樂藝術本身的音響美和形式美的追求與體裁風格特徵的體現。因之很難加上名副其實的文字標題。有的作者不願藉助於文字標題來說明樂曲的內容,而只希望欣賞者自己去心領神會。所以只以曲式名稱或音樂體裁的名稱作為曲名,而不設標題。
2.【標題音樂】是以文字或標題闡明作品思想內容的器樂作品。其淵源可上溯至十六世紀以前。十九世紀上半葉標題音樂因歐洲浪漫派音樂家的提倡而盛行。標題音樂的名稱也於此時產生。重要作曲家有:柏遼茲、李斯特等。
標題音樂比起無標題音樂來,由於它的表現力的尖銳性和生動的音樂形象更易於被廣大民眾所了解,因此它在器樂作品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3.【室內樂】原指西歐宮廷貴族中演奏、演唱的世俗音樂,以區別於教堂音樂及歌劇音樂。十六世紀初發源於義大利,如“室內奏鳴曲”、“室內康塔塔”等。十八世紀末葉以後,室內樂是指由少數人演奏、演唱並為少數人所欣賞的音樂。現今,多指各種重奏曲(有時也包括獨奏曲),使用少數樂器伴奏的獨唱、重唱曲等。室內樂的演奏者,需具備獨奏的技巧,同時要有同別人合作的能力。
4.【交響音樂】它是指用管弦樂隊演奏的管弦樂曲。它可以採用任何曲式譜曲(通常是中大型結構的),而最典型的曲式結構則是“交響曲”。交響曲是由三、四個樂章組成的管弦樂隊演奏的模範大曲。我們不可把“交響曲”與“交響音樂”兩者混為一談。
5.【復調音樂】它是主調音樂的對稱,多聲部音樂的一種。它是以若干個旋律同時進行而組成相互關聯的有機整體。在橫的關係上,各種聲部又彼此形成良好、協調的和聲關係。復調音樂還分:(1)因對比的方式所寫的復調音樂稱“對位音樂”,簡稱“對位”,即對位式的復調音樂。(2)以模仿方式為基礎所寫的復調音樂,通稱“卡農”,即“輪唱”或“輪奏”。(3)用襯托的方式所寫的復調音樂稱“支聲復調”。復調音樂以對位法為其主要創作技法。
6.【主調音樂】它是復調音樂的對稱,多聲部音樂的一種。其中有一個聲部(通常高音部)旋律性最強,處於主要地位,其他聲部則以和聲等手法對主旋律進行烘托和陪襯。
7.【歌劇音樂】歐洲十六世紀以來一種社會影響較大的音樂與戲劇相結合的綜合藝術體裁。歐洲十八、十九世紀的歌劇音樂一般包含有序曲及幕間曲、詠嘆調及其它抒情性的獨唱、宣敘調及詠敘調、合唱及重唱等。
序曲:它是當歌劇還未開幕前,由管弦樂隊演奏的音樂,其使命在於綜合地敘述全部歌劇發展的重要關鍵場面,奏出劇中代表主角的旋律,它仿佛是劇情的縮圖。合唱常用於歌劇中的民眾場面。
詠嘆調:歌劇主角的獨唱,相當於戲劇中的獨白,它的任務是表現歌劇中主要人物各自的特性,描繪他們的“肖像”。詠嘆調是歌劇中最精采的音樂,它有完整的結構形式和情感層次,可以單獨演唱。
宣敘調:接近於詠嘆調的一種短小的樂曲,它經常出現在詠嘆調之後。宣敘調又名"朗誦調",是一種朗誦式的歌曲,相當於戲劇中的對白。
3器樂曲的基本體裁
體裁就是藝術作品的式樣和類型(品種)。"曲式"是指樂曲在連貫展開過程中的結構布局,而樂曲的體裁則是指樂曲在音樂風格和性質方面的特徵。這是一首樂曲的兩個方面。不同體裁的器樂曲的形成,都是同它們各自的套用和表演的目的、演出的場合、樂曲內容的傾向性、音調和節奏的特色、音樂風格的特徵等等有關。
1.【前奏曲】(Prelude)原文是“序”、“引子”之意。它是一種單主題的中、小型器樂曲。它源自十五、十六世紀某種樂曲前的引子,最初常為即興演奏,有試奏樂器音準、活動手指及準備後邊樂曲進入的作用。不少作曲家均有獨立的鋼琴前奏曲。十九世紀後,西洋歌劇、樂劇中的開場或幕前音樂亦有稱作"前奏曲"者,其含義與上述獨立體裁的前奏曲有所不同。
2.【序曲】(Overture)樂曲體裁之一。原指歌劇、清唱劇等作品的開場音樂,十七、十八世紀的歌劇序曲分為“法國序曲”及“義大利序曲”兩類。前者為復調風格,由慢板、快板、慢板三個段落組成,中段為賦格形式,末段較短;後者為主調風格,由快板、慢板、快板三個段落組成,後世交響曲即由此演變而成。十九世紀以來,從貝多芬開始,作曲家常採用這種體裁寫成獨立的器樂曲,其結構大多為奏鳴曲式並有標題。如貝多芬的《科里奧蘭序曲》、柴可夫斯基《1812年序曲》等。
3.【套曲】(Divertimento)包括若干樂曲或樂章的成套器樂曲或聲樂曲,其中有主題的內在聯繫和聯貫發展的關係。如柴可夫斯基的鋼琴套曲《四季》,舒伯特的聲樂套曲《美麗的磨坊女》等。認廣義上說,奏鳴曲、交響曲、組曲、康塔塔等均屬之。
4.【小步舞曲】(Menuet)一種起源於西歐民間的三拍子舞曲,流行於法國宮廷中,因其舞蹈的步子較小而得名。速度中庸,能描繪許多禮儀上的動態,風格典雅。十九世紀初,小步舞曲構成交響曲奏鳴套曲的第三樂章,後又被諧謔曲所代替。
5.【諧謔曲】(Scherzo)諧謔曲亦稱詼諧曲,一種三拍子器樂曲。其主要特點是節奏活躍、速度較快,常出現突發的強弱對比。它常在交響曲等套曲中作為第三樂章出現,以取代宮廷風格的小步舞曲。
6.【賦格】(Fuga)西洋復調音樂中主要曲式和體裁之一,又稱“遁走曲”,意為追逐、遁走。它是復調音樂中最為複雜而嚴謹的曲體形式。其基本特點是運用模仿對位法,使一個簡單的而富有特性的主題在樂曲的各聲部輪流出現一次(呈示部);然後進入以主題中部分動機發展而成的插段,此後主題及插段又在各個不同的新調上一再出現(展開部);直至最後主題再度回到原調(再現部),並常以尾聲結束。
7.【卡農】(Canon)復調音樂的一種,其原意為“規律”。同一旋律以同度或五度等不同的高度在各聲部先後出現,造成此起彼落連續不斷的模仿,即嚴格的模仿對位。
8,【練習曲】(Etude)用於提高器樂演奏技巧的樂曲。它通常包含一種或數種特定技術課題。蕭邦為其創始人。這種樂器練習曲除用以練習技巧外,同時具有高度的藝術性和舞台效果。李斯特、德彪西等都創作有此類練習曲。
9,【浪漫曲】(Romance)泛指一種無固定形式的抒情短歌或短小的器樂曲。其特點為:曲調錶情細緻與歌詞緊密結合,伴奏亦較豐富。
10.【狂想曲】(Rhapsodie)一種技術艱深且具有史詩性的器樂曲。原為古希臘時期由流浪藝人歌唱的民間敘事詩片斷,十九世紀初形成器樂曲體裁。其特徵是富於民族特色或直接採用民間曲凋,如李斯特的19首《匈牙利狂想曲》拉威爾的《西班牙狂想曲》等。
11.【幻想曲】(Fantasia)一種含有浪漫色彩而無固定曲式的器樂敘事曲。原指一種管風琴或古鋼琴的即興獨奏曲。十八世紀末葉起,幻想曲遂成為獨立的器樂曲,如格林卡運用俄羅斯民間音樂寫成的管弦樂曲《卡瑪林斯卡亞》幻想曲。
12.【創意曲】(Invention)它是以模仿為主的復調音樂的體裁名稱,是一種復調結構的鋼琴小曲,根據某一音樂動機即興發展而成,類似小賦格曲等。
13.【托卡塔】(Toccata)又稱“觸技曲”,它是一種富有自由即興性的鍵盤樂曲。
14.【薩拉班德】(Sarabande)舞曲的一種。據情起源於波斯,十六世紀初傳入西班牙。由於情調熱烈奔放而被教會禁止。十六世紀未傳入法國後,逐漸演變為速度緩慢、音調莊重的舞曲,常用於貴族社會和舞劇中。其結構為二部曲式,節奏為三拍子;第二拍的音,時值較長而突出。
15.【塔蘭台拉】(Tanantella)塔蘭台拉原為義大利南部的一種民間舞曲。據傳:被一種毒蜘蛛“塔蘭圖拉”(Tarantula)咬傷的人,必須劇烈跳舞始能解毒,塔蘭台拉舞即起源於此說,另一說此舞因產生於塔蘭多城而得名。其特點:速度極快,6/8或3/4拍子,主要節奏為連續不斷的三連音,情緒熱烈。
16.【即興曲】(Impromptu)它原是鋼琴獨奏曲的體裁名稱,後也用於其他樂器的獨奏樂曲。它是即興創作的器樂小品,常由激動的段落和深刻抒情的段落組成,所以大多數是復三部曲式的。
17.【夜曲】(Nocturne)原指十八世紀所流行的西洋貴族社會中的器樂套曲,風格明快典雅,常在夜間露天演奏,與“小夜曲”類似。
18.【小夜曲】(Serenade)原指傍晚或夜間在情人的窗下歌唱的愛情歌曲體裁,所以曲調常是親切抒情的。在十八世紀末開始出現多樂章的重奏或合奏曲的小夜曲,則是為當時的達官貴族餐宴時助樂用的,曲調較輕快活潑,而與愛情無關,屬於室內樂體裁。
19.【無言歌】(Song without Words)(無詞歌)它的旋律猶如歌曲,用音型伴奏,但卻無歌詞,不供歌唱之用,是抒情歌曲般的器樂小品。由孟德爾頌首創。
20.【搖籃曲】(Lullaby)又稱催眠曲,它原是母親撫慰小兒入睡的歌曲,通常都很簡短。其旋律輕柔甜差,伴奏的節奏型常帶搖籃的動盪感。
21.【隨想曲】(Caprice)又稱奇想曲、異想曲,其性質近似幻想曲,也是結構自由、大小不定,指一種富於幻想的即興性器樂體裁,有賦格式、套曲形式。
22.【圓舞曲】(Waltz)又稱“華爾茲”,起源於奧地利北部的一種民間三拍子舞蹈。圓舞曲分快、慢步兩種,舞時兩人成對旋轉。十七、十八世紀流行於維也納宮廷後,速度漸快,並始用於城市社交舞會。十九世紀起風行於歐洲各國。現在通行的圓舞曲,大多是維也納式的圓舞曲,速度為小快板,其特點為節秦明快,旋律流暢;伴奏中每小節常用一個和弦,第一拍重音較突出,著名的圓舞曲有約翰·施特勞斯的《藍色多淄河》、韋伯的《邀舞》等。
23.【瑪祖卡】(Mazurka)波蘭的一種民間舞曲,其動作有滑步、成對旋轉、女人圍繞男子作輕快跑步等。瑪祖卡的音樂特點為:中速、三拍子,重音變化較多,以落在第二、三拍常見,情緒活潑熱烈。
24.【波洛乃茲】(Polonaise)也稱“波蘭舞曲”一種莊重緩慢、具有貴族氣息的三拍子舞曲,源於波蘭民間。
25.【波爾卡】(Polka)捷克的一種民間舞曲,以男女對舞為主,其基本動作由兩個踏步組成,一般為二拍子。
26.【協奏曲】(Concerto)指一種由獨奏樂器與管弦樂隊協同演奏的大型器樂作品。它的特點是獨奏部分具有鮮明的個性和高度的技巧性。在音樂進行中,獨奏與樂隊常常輪流出現,相互對答、呼應和競奏。獨奏時,樂隊處於伴奏地位,會奏時,獨奏樂器休止,完全由樂隊演奏。古典協奏曲的奠基人是莫扎特。
協奏曲一般分為三個樂章:第一樂章是熱情的快板,多用奏鳴曲式,音樂充滿生氣;第二樂章是優美的、抒情的慢板,音樂帶有敘事風格;第三樂章是歡樂的舞曲,音樂蓬勃有力,活躍奔放。在第二樂章結束前往往加有獨奏樂器單獨演奏的華彩樂段,以表現高度的演奏技巧。在現代協奏曲創作中,也有以花腔女高音獨唱(無詞)與樂隊的協奏的聲樂協奏曲。
27.【組曲】(Suite)它是“繼續”、“連續”之意,由若干器樂曲組成的套曲,其中各曲有相對的獨立性。組曲有古典、近代之分。古典組曲又稱"舞蹈組曲",興起於十七到十八世紀之間,它採用同一調子的各種舞曲連線而成,但在速度和節拍等方面互相形成對比,如巴赫的古鋼琴組曲。近代組曲又稱"情節組曲",興起於十九世紀,從歌劇、舞劇、戲劇音樂或電影音樂中選若干樂曲編成。
有的組曲系根據特定標題內容或民族音樂素材寫成,如挪威作曲家格里格的《培爾 ·金特組曲》、俄國作曲家裡姆斯基的《舍赫拉查達》、捷克作曲家德沃夏克的《捷克組曲》等。
28.【交響詩】(Symphonic poem)一種單樂章的具有描寫和敘事、抒情和戲劇性的管弦樂曲,屬標題音樂的範疇。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於1850年首創這一體裁,後來發展了它。交響詩的題材多取自文學、詩歌,戲劇,繪畫及歷史傳說,內容富有詩意;樂曲形式不拘一格,常根據奏鳴曲式的原則自由發揮,也有用變奏曲式、三部曲式或自由曲式寫成的。 另有音詩、音畫、交響童話、交響傳奇等體裁,均與交響詩的性質相類似。
29.【奏鳴曲】(Sonata)原是義大利文,它是從拉丁文“Sonare”(鳴響)而來,而與“Cantata”(康塔搭,大合唱)一詞相對立,是大型聲樂套曲體裁之一,原意為“用聲樂演唱”,一個是“響著的”,一個是“唱著的”。起初奏鳴曲是泛指各種結構的器樂曲,到十七世紀後期在義大利作曲家柯列里的作品才開始用幾個互相對比的樂章組成套曲型的奏鳴曲。
到十八世紀方定型為三個樂章。(海頓、莫扎特的鋼琴奏鳴曲都是三個樂章的。)後來“奏鳴--交響套曲”又增加了一個“小步舞曲”樂章,插在第二、三樂章之間,成為四個樂章的“奏鳴--交響套曲”。到貝多芬又用“諧謔曲”代替“小步舞曲”,後來的作曲家還有用“圓舞曲”作為第三樂章的。奏鳴曲在結構上類似組曲的一套樂曲,但它又和交響曲分不太開,它是一種大型套曲形式的體裁之一。
30.【康塔塔】(Cantata)大型聲樂套曲體裁的一種。原意為“用聲樂演唱”。最初是一種獨唱或重唱的世俗敘事套曲,以詠嘆調和宣敘調交替組成,到十七世紀中期傳入德國,遂發展成為一種包括獨唱、重唱、會唱的聲樂套曲,以世俗或《聖經》故事為題材。"康塔塔"在形式上與"清唱劇"有相似之處,唯規模較小;其內容偏重於抒情,故事內容亦較簡單。
31.【清唱劇】(Oratorio)譯為“神劇”、“聖劇”。它是大型聲樂套曲體裁的一種。包括獨唱(詠嘆凋,宣敘調),重唱合唱及管弦樂等,十六世紀末起源於羅馬,初以《聖經》故拿為題材,化妝演出,其後亦採用世俗題材。十七世紀中期始發展為不化妝的音樂會作品,其中合唱處於主要地位。
32.【交響曲】(Symphony)源於希臘語“一齊響”,是大型器樂曲體裁,亦稱“交響樂”,系音樂中最大的管弦樂套曲。交響曲的產生同十七、十八世紀法國、義大利歌劇的序曲以及當時流行於各國的管弦樂組曲、大型協奏曲等體裁有直接的聯繫。交響曲的結構,一般分四個樂章(也有只用兩個樂章或五個樂章以上的),各樂章的特點如下:
第一樂章:奏鳴曲式結構,其音樂特點是快速、活潑,主調具有戲劇性,表現人們的鬥爭和創造性的活動。它強調不同形象的對比和戲劇性的發展,是全曲的思想核心。樂章前常見概括全曲基本形象的慢速序奏。
第二樂章:曲調緩慢、如歌,是交響曲的抒情中心。採用大調的下屬調或小調的關係大調。它的曲式常為奏鳴曲式(可省略展開部),單、復三部曲式,或變奏曲式等,具有抒情性。第二樂章往往表現哲學思想,人道主義精神,愛情生活,自然風光等,其內容與深刻的內心感受及哲學思考有聯繫。這裡突出人們的情感和內心體驗。
第三樂章:中速、快速,可回到主調,常以小步舞曲或諧謔曲為基礎,採用復三部曲式、變奏曲式等,具有舞蹈性。在古典交響曲的這一樂章中,往往描寫,人們閒暇、休息、娛樂和嬉戲等日常生活的景象,以及活潑幽默的情緒。
第四樂章:非常快速,主凋多採用迴旋曲式、迴旋奏鳴曲式或奏鳴曲式的結構,它常常表現出生括的光輝和樂觀情緒,也往往表現出生活、風俗和鬥爭的勝利,節日狂歡場面等。它是全曲的結局,具有肯定的性質。
因此,交響曲是音樂作品中思想內容最深刻、結構最完美、寫作技術最全面而艱深的大型器樂體裁,它以表現社會重大事件、歷史英雄人物、自然界的千變萬化、富於哲理的思維以及人們為之奮鬥的崇高理想等為見長;它總帶是有一定程度的戲劇性。
交響曲雖在十六、十七世紀已形成了規範的基本格局,但十八到十九世紀維也納古典樂派為交響曲的形成作出了重要的貢獻,因而使歐洲的器樂創作發展到了一個重要階段,成了維也納古典樂派的前驅。
海頓確立了四個樂章的交響曲的規範形式,採用了編制理想的樂隊組合方式,展示了多樣的主題發展方法,使小步舞曲洋溢著民間的氣息。他一生寫了一百零四部交響曲,被譽為“交響曲之父”。
莫扎特的交響曲,清麗流暢、結構工整,吸收了德奧歌劇的創作經驗和民間素材,採用帶有復調因素的主調風格和旋律化的展開手法,豐富了交響曲的表現力。他一生共創作交響曲四十九部,由於他創作的早熟,人們稱他為“天才中的天才”。
海頓、莫扎特的交響曲,被人們視為交響音樂創作中的“珍品”。
貝多芬在他的交響曲中浸滲了法國大革命先進思想和戰鬥熱情。他用廣闊發展的動機,自己以富於動力性的和聲,擴大了展開部的內容,給結束部以充分抒發的餘地,使奏鳴曲式成為戲劇性的形式。他用詼諧(諧謔)曲代替了小步舞曲樂章,使終曲樂章成為全曲肯定性的結局,甚至在末樂章引入了合唱,這使他成為浪漫樂派的開路人。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技巧上,貝多芬都是一位巨人。他的九首交響曲被視為交響音樂創中的“極品”。
自十九世紀開始,經浪漫樂派、民族樂派、後期浪漫樂派大師之手,交響曲又有了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