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管理制度

採購申請及流程

 本制度器材是指公司固定資產、設備、耗材及實施現場的生活用品。各部門(項目/課題小組)提出器材採購計畫(器材名稱、數量、技術要求、估計價格、交貨日期、建議供應商、用途等),2000元以上的採購計畫經總經理審批後交辦公室採購。辦公室根據審批後的採購計畫,與有關人員一起實施採購(購貨廠家、設備型號和配置、價格等),經董事長審批後交財務付款(2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主管審批)。現場的所有器材(含生活用品)均需在採購前進行審批(根據採購器材的金額,報請相應的審批,以電子郵件或書面申請為準),經審批同意後,方可由審批人指定的採購人進行購買。

入庫登記

 器材到貨後,經辦人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實施現場的器材採購人在報帳前,需到器材管理員處辦理入庫手續,並同時辦理借用/領用手續。
辦理入庫手續時,器材管理員要填開入庫單(要詳細註明經辦人姓名、器材生產廠家、名稱、數量、單價、總價等),經辦人應在入庫單上籤字。入庫單一式二份,一份由經辦人交財務報帳;一份存底。

借用手續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司器材時,應填寫借用單,註明物資名稱、數量、用途,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後,辦理借用。同時檢查自己所借用的器材是否完好,出現問題及時向器材管理員報告,否則,視為認同完好;不再需要或器材管理員催還時,應及時辦理歸還手續,未及時歸還者,器材管理員實施考核。辦理歸還手續中,器材管理員需仔細檢查所借物資,出現丟失或因人為損壞無法修復的,借用人需全額賠償;人為損壞可以修復的,要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實施現場所借用的器材,出現上述現象,由項目經理和借用人共同承擔賠償。

領用手續

 每個實施現場指定一名器材管理責任人,因項目安裝需要,須要出庫領用器材時,應由該責任人具體辦理。辦理時,應填寫出庫領用單,註明物資名稱、數量、用途,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後,辦理領用手續。直接由供應商寄至實施現場的物資,在器材管理責任人收到貨物後,需電子郵件通知公司器材管理員辦理入庫、出庫、領用手續。器材出庫後,在安裝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要及時向器材管理員報告,共同確定處理辦法(送/返修、索賠、退換等情況),並於每月月底向器材管理員和部門主管匯總領用器材的詳細使用、維修及結存情況,未及時提交維修情況及使用情況,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器材發票報帳

所有器材採購發票的報帳,會計需同時見採購計畫書和入庫單方可進行,否則,不予報帳。
原公司制度中與該《器材管理制度》中有衝突的地方,以該制度為準。
附:器材採購計畫書模板(物資名稱、數量、技術要求、估計價格、交貨日期、建議供應商、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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