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嘉興市環境保護局是嘉興市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受政府委託草擬有關環保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受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指導環境影響評價。
(二)組織制訂和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及本市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規劃;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制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相關政策;審核各縣(市、區)環境保護城市總體規劃;參與編制本市可持續發展綱要。
(三)監督管理大氣、水系、土壤、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農村生態保護;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核准、排污收費管理和限期治理監督;組織、協調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監督污水入網工作;承擔嘉興市水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和重要生態環境建設、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類自然保護區及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推動本市生態示範區的建設。
(五)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處理、協調、解決行政區域間和流域間的環境糾紛、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以及重大環境問題。
(六)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省級標準和環境保護行業標準;負責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和環境標誌、環保設備認定工作。
(七)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查原料類固體廢物進口的申請書及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書;指導本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組織制訂並實施環保科技發展規劃和環境保護科學研究示範項目;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定製度;參與制定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指導環境學會、協會工作。
(九)管理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對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編制環境狀況公報和環境質量報告書,定期發布城市、流域的環境質量狀況;組織、指導全市環境保護宣教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十)參與協調本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管理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負責與環境保護國際組織的聯繫;開展國內外環保技術合作、學術交流活動。
(十一)監督管理輻射、放射性、核輻射及環境事故場外應急工作;參與制定、修改和實施核電廠場外應急計畫;協調、聯絡、督促和檢查各專業組的應急計畫準備情況;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曹建強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機關黨委
法規宣教處
環境管理處
生態輻射管理處
建設項目管理處
直屬單位
嘉興市環境監察支隊
嘉興市環境保護監測站
固體廢物管理中心
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
單位地址
嘉興市中山東路922號第二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