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嘉興市水利局主要工作職責
嘉興市水利局是市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研究制訂水利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制訂全市主要江河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組織和監督實施;研究起草有關水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經審議通過組織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全市水資源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負責全市水資源監測和調查評估;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組織實施水文測報;指導全市水文工作。
(三)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的排污控制;監督全市污水處理工作;監測江河湖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並將有關數據和情況通報市環境保護局。
(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之間和地區之間的水事糾紛。
(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市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和市水土保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城市防洪工作。
(六)編制、審查全市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和監督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定額的執行。
(七)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河道、湖泊、海堤、灘涂、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河道、湖泊及灘涂的綜合治理與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
(八)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利現代化和鄉鎮供水工作。
(九)負責水利科技、信息、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制訂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監管局直屬單位的水利國有資產。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職責
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與市水利局合署辦公,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南排工程河道的管理、清障、維護及受託開展水政執法,維護南排工程樞紐設施的正常運行。
現任領導
局長:潘侃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組織人事處(黨辦)
計畫財務處
規劃建設處
水政水資源處(市節水辦)
紀檢監察室
經濟開發處
基建處
工程管理處
單位地址
嘉興市南湖區吉水路3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