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縣農業局

股級,核定事業編制4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 股級,核定事業編制4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 股級,核定事業編制2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

根據《中共嘉禾縣委嘉禾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嘉禾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嘉發〔2010〕1號)和《中共嘉禾縣委嘉禾縣人民政府關於嘉禾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嘉發〔2010〕2號)精神,設立嘉禾縣農業局(簡稱“縣農業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農業行政執法職能;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工作;加強農產品“三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食品)的認定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生產戰略,負責起草農業發展規範性檔案並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的組織和農業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監督檢查農業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編制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各產業結構的布局調整、資源配置、產業綜合平衡;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三)參與研究擬定調整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政策、農村信貸政策、農村稅收與財政補貼政策,增加農業投入,發展農業生產。
(四)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上級下拔的農業專項資金;負責對本局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參與審定縣統籌農業基本建設計畫和對占用基本農田進行審核、申報;協調全縣農業行政性收費工作。
(五)調查了解農業生產情況,制定和落實增產的生產技術措施;組織引進、繁殖和推廣優良新品種,實施“豐收計畫”項目,推廣重大的先進適用技術;負責糧、油、果、茶、麻等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
(六)組織擬定主管產品的技術標準,協同有關部門擬定其它產品的技術標準,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搞好農業產品和化肥、農藥、種子等質量監測、鑑定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農業方面的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依法負責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及有機食品的標準認證及開發的有關工作。
(七)貫徹落實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方針政策;協調組織重大科研成果的技術攻關、技術開發、示範推廣;負責協調全縣農技技術推廣體系和鄉鎮技術服務體系的建設;組織實施農民素質教育工程、綠色證書工程和青年農民培訓工程。
(八)擬定全縣“菜籃子工程”的產業發展規化;參與研究農用生產資料的年度和中長期需求計畫,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經濟信息統計,負責全縣農業信息網路建設。
(九)依法管理全縣農業植物檢疫工作,發布農作物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全縣農作物病、蟲、草、鼠等災情災害的預測預報及防治指導工作。組織農業環境保護、控制與農業環境污染防治;負責全縣基本農田保護及耕地保養、中低產田改造、地力監測、農業資源區劃工作和農產品安全檢測工作;指導農業用地開發利用及農業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會同環保部門,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十)管理農業涉外事務,負責農業國際經濟和技術合作,實施對外的農業援助項目,參與農副產品出口創匯,發展創匯農業,推動全縣農業對外開放。
(十一)依照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發展農業企業及農村第三產業的有關措施;指導農業企業進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負責做好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全縣鄉鎮企業(含工業企業)的統計匯總及上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政府撥付的用於扶持鄉鎮企業發展的資金。
(十二)參與做好農村自然災情調查和生產救災工作。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農業局設定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牌子):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組織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起草有關綜合性報告、匯報材料和檔案,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綜合性會議組織、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環境衛生、綠化、房產、政務信息等工作。負責農業、鄉鎮企業的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組織落實和監督檢查;宣傳貫徹農業生產和經濟發展的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承擔全縣鄉鎮企業(含工業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休閒農業、市級以上龍頭企業的統計工作,擬定鄉鎮企業、農村第三產業發展戰略、中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有關農業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休閒農業的規劃和協調服務工作。擬定對農業產業化資金扶持辦法以及申報工作,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規劃協調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農產品加工業規劃發展和農產品物流服務管理工作。
(二)政工股: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紀檢監察、人事勞動與社會保障、群團、勞資管理、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按照許可權承辦局屬機構以及歸口管理單位的幹部任免事宜;協助組織農業局所屬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考核工作和中高級職稱的管理等有關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負責制定農業財務計畫、預算、結算、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上級安排的各類農業專項資金;負責全縣農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承辦重大農業建設項目的報批和扶持具有示範效應的產業化項目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的政策建議;對所屬單位財務收支進行調查,實行統計監督;監督管理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四)行政審批股(加掛“農業執法大隊”牌子):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農業局有關行政許可、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負責審批辦理植物檢疫證(產地、調運檢疫)、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農藥經營許可證等事項;負責宣傳國家、省、市有關農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全縣農業行政法制的有關工作,承辦本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產業政策、參與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政策和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政策。負責查處違反農業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及時向上一級農業部門報告違反農業法律、法規的重大行政案件。依據農業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全縣種子管理、農藥管理、肥料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農產品無公害管理、農產品質量管理以及農業保護、農業技術推廣保護、野生植物保護、植物新品種保護,進行農業執法管理和保護。配合法務部門查處違反農業法律、法規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主持或配合有關部門調解農業民事爭議案件。
機關黨組織、群團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
縣農業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2名,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待空編後予以核銷。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暫保留總農藝師職數1名(待空編後予以核銷)。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紀檢(監察)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五、其他事項
(一)嘉禾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股級,核定事業編制28名,經費全額撥款,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負責農業技術推廣和服務、組織和指導農業技術培訓、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和農業科技示範建設;負責農業科研及技術推廣、技術質量標準等工作。負責組織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實施和農業科技獎的申報參評工作。
(二)嘉禾縣農場管理站。股級,核定事業編制2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負責對縣屬農業場所的管理服務工作。開展農業場所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調查研究,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農墾的方針政策;對農業場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會計、勞動人事報表進行歸口綜合統計匯總;指導農業場所制定和組織實施體制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對場所的專項經費進行監督使用。
(三)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嘉禾分校(加掛“嘉禾縣農民素質教育辦公室”牌子)。股級,核定事業編制3名,經費全額撥款,設校長1名。負責全縣農業科技的推廣普及工作,實施農民素質教育工程、綠色證書工程;負責農業廣播電視學校中等學歷的教育教學及大專以上學歷的招生與組織工作,組織全縣農業廣播電視教育的管理,負責全縣農民素質教育培訓的組織與監管。
(四)嘉禾縣糧油工作站。股級,核定事業編制4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負責制定全縣糧油生產的布局和技術措施,提出糧油生產的意見,抓好項目開發與“一優兩高”的示範項目,推廣高新科技和高新品種;開展糧油作物苗情觀察和農情調查研究;指導糧油作物產業化經營;落實中央強農惠農政策,負責做好糧油良種(水稻、玉米、油菜)等的補貼工作。
(五)嘉禾縣經濟作物工作站(加掛“嘉禾縣綠色食品辦公室”牌子)。股級,核定事業編制4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負責經濟作物生產的調查研究,擬定全縣經濟作物生產種植規劃、計畫,提出調整改進經濟作物品種、栽培、布局、儲運、加工和銷售的有關政策建議和技術措施;組織經濟作物科技項目的試驗示範推廣,指導經濟作物基地和示範區的建設;負責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申報認證;研究制定有關技術操作規程,組織開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食品的標準化基地建設。
(六)嘉禾縣植保植檢站(加掛“嘉禾縣農藥監督管理站”牌子)。股級,核定事業編制4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負責全縣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等災情的預測、預報、防治;依法進行農業植物病、蟲、草、鼠害的檢疫和農業有害生物疫情監測;負責植保新技術、新農藥和新器械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對無公害農產品生產進行技術指導;依法對全縣農藥進行監管。
(七)嘉禾縣土肥和農業環境監督管理站(加掛“嘉禾縣基本農田保護辦公室”牌子)。股級,核定事業編制4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負責擬定並監督實施本縣的農業環境保護規劃,開展農業土地資源調查和開發利用、基本農田保護、中、低產田改良、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性發展、耕地土壤保養、農用肥料登記管理和施肥技術指導等工作;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安全質量和農業環境質量信息,調查處理或參與處理農業環境污染事故,宣傳普及農業環保知識。承擔外來入侵生物防控;野生植物資源調查與保護;農村清潔工程示範村建設;負責指導全縣生態農業即循環農業建設,組織開展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示範區建設、技術研究、推廣、宣傳和培訓,監督管理工業“三廢”對農業環境的污染防治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負責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示範基地建設,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及監督管理。指導監管農業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組織承擔測土配方技術推廣和節水農業的管理,負責各種土肥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及推廣。
(八)嘉禾縣農情與市場信息站。股級,核定事業編制2名,經費全額撥款,設站長1名。負責收集、整理、發布農業市場信息、農情信息、優質農產品市場信息,指導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做好農業統計和農村經濟信息的蒐集、發布工作,負責農業系統信息化網路建設。
(九)嘉禾縣鄉鎮企業服務站。股級,核定事業編制2名,經費自收自支,設站長1名。負責為鄉鎮企業發展提供技術信息和諮詢服務工作。
(十)嘉禾縣種子和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中心。撤銷縣種子管理站、縣種子公司,設立縣種子和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中心,股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負責全縣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品種、質量的管理;組織開展全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檢和田間技術鑑定工作;保護和管理全縣種質資源及農作物種子救災備荒儲備工作。負責全縣農產品、種子、肥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產品和與農產品質量相關的農業投入品、農業環境、農業資源等的檢驗檢測工作。
(十一)管理縣畜牧獸醫水產局、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縣良種繁殖場、縣園藝場、縣麻科所。指導監督有關政策和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統籌、組織、指導和協調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按規定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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