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履行原由縣人民銀行承擔的對嘉善縣轄內銀行業的監管職能。嘉善銀監辦監督管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業務活動;按照規定審查、審批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範圍;根據授權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和任職期間行為進行審查和考核;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根據授權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現場檢查;維護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公平竟爭環境;完成嘉興銀監分局交辦信訪核查事宜以及直接受理本地信訪事宜;根據嘉興銀監局的委託參加與履行相關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轄內金融改革工作。機構領導
王躍生; 職務:嘉善銀監辦主任;工作職責:根據浙江銀監局或嘉興銀監分局的授權,全面負責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重點是對農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聯社和郵政儲蓄機構的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收集轄內有關金融風險的信息並向上級監管機構報告;承辦浙江銀監局或嘉興銀監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