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瑞

喬瑞

喬瑞,男,漢族,1954年8月出生,山西人,碩士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曾任北京農商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7年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第四機械工業部第十研究院科技部計畫處助理員,後赴中國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工作,歷任國家外匯管理局計畫處副科長、中央業務處副處長、外債信息處副處長、外債管理處處長、外資管理司副司長和管理檢查司司長,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

2001年至2009年,華夏銀行任董事、副行長、財務負責人、黨委委員。

2009年至2013年,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3年至2015年,北京市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 。

人物事件

涉嫌受賄

長期擔任銀行高管的喬瑞,進入人大后角色轉變十分順暢,2015年春節後還參加了人大關於“十三五”規劃編制審議金融方面的調研。但在三月份前後,他突然以電話形式向市人大請了長假,從此再也沒有來上班。不久以後,關於他被“雙規”的傳言就開始傳播。但由於他的人大代表、專委會委員身份。紀委一直沒有公布這方面的相關訊息。

最終擊倒喬瑞的,是他2004年在擔任主管信貸的華夏銀行副行長時,違規批准了某公司一筆1800多萬元的貸款,並為此收受了該公司負責人提供的一套價值40萬元的房屋及相關裝修。檢察機關目前認定的這一價格,基本也就是喬瑞半年工資。

2015年7月,喬瑞因涉嫌受賄犯罪已經由北京市檢察院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了採取強制措施申請。

一審宣判

2017年1月,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行長、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喬瑞,利用職務便利在申請貸款、貸款賬戶移轉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多家單位負責人給予的房產、香枝木工藝品等,並以明顯低於市場價購買房產一套。

北京市三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喬瑞有期徒刑7年,喬瑞不服抗訴。北京市高院認為,喬瑞收受房產具有“權錢交易”的性質,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人物評價

在許多金融界人士看來,“喬瑞屬於膽子比較大,也比較豪爽的金融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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