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見勝不過眾人之所知①,非善之善者也;戰勝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舉秋毫不為多力②,見日月不為明目,聞雷霆不為聰耳③。古之所謂善戰者,勝於易勝者也④。故善戰者之勝也,無智名,無勇功,故其戰勝不忒⑤。不忒者,其所措必勝⑥,勝已敗者也。故善戰者,立於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是故勝兵先勝而後求戰⑦,敗兵先戰而後求勝⑧。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⑨,故能為勝敗之政。
註解
①見勝不過眾人之所知:見,預見。不過,不超過。眾人,普通人。知,認識。
②舉秋毫不為多力:秋毫,獸類在秋天新長的毫毛,比喻極輕微的東西。多力,力量大。
③聞雷霆不為聰耳:能聽到雷霆之聲算不上耳朵靈敏。聰,聽覺靈敏。
④勝於易勝者也:戰勝容易打敗的敵人(指已暴露弱點之敵)。
⑤不忒:忒,音“tè”,失誤,差錯。不忒即沒有差錯。
⑥其所措必勝:措,籌措、措施:此處指採取作戰措施。
⑦勝兵先勝而後求戰:勝兵,勝利的軍隊。先勝,先創造不可被敵戰勝的條件。句意為能取勝的軍隊,總是先創造取勝的條件,然後才同敵人決戰。
⑧敗兵先戰而後求勝:指失敗的軍隊總是開戰,然後企求僥倖取勝。
⑨修道而保法:修明政治,確保各項法制的貫徹落實。
譯文
預見勝利不能超過平常人的見識,算不上最高明:交戰而後取勝,即使天下都稱讚,也不算上最高明。正如舉起秋毫稱不上力大,能看見日月算不上視力好,聽見雷鳴算不上耳聰。古代所謂善於用兵的人,只是戰勝了那些容易戰勝的敵人。所以,真正善於用兵的人,沒有智慧過人的名聲,沒有勇武蓋世的戰功,而他既能打勝仗又不出任何閃失,原因在於其謀劃、措施能夠保證,他所戰勝的是已經注定失敗的敵人。所以善於打戰的人,不但使自己始終處於不被戰勝的境地,也決不會放過任何可以擊敗敵人的機會。所以,打勝仗的軍隊總是在具備了必勝的條件之後才交戰,而打敗仗的部隊總是先交戰,在戰爭中企圖僥倖取勝。善於用兵的人,潛心研究致勝之道,修明政治,堅持致勝的法制,所以能主宰勝敗。
古語智慧
軍事和政治本身是相互聯繫的。孫武提出:“用兵者,修道而保法。”軍事上,這句話的涵義為戰爭的必要條件,修明政治,嚴肅軍紀以給軍事最大的後盾支持。第一章曾經論述過“道”指君民上下一心,它是決定戰爭勝利的首要條件。“修道”要求國家政治清明、君民上下同心,士兵上下同欲。“保法”指擁有嚴格的軍紀使得全軍上下紀律嚴明,執法有章可循,以保證戰鬥力的最大發揮。
政治上,可以理解為“依法治國”,政治在軍事之上,這種“依法治國”的行為準則貫穿於整個政治生活,從 “法”的意義來講,孫武最先提出了政治與國家,與戰爭的關係,是法家思想的先河。以法治軍、治國,從國內政治著眼,制定相關治國強軍的法律,為戰爭提供重要的保證。
企業商業競爭中,“修道保法”的涵義為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從企業管理設計的各個方面著手,建立相關的運作機制,比如:技術創新條例、生產安全制度、車間管理制度、技術保密制度等,這些都是企業管理涉及的關節,只要使得各個環節都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和規範的操作方法,以保證技術、信息等企業競爭的核心得以充分的保障,那么就能在商業競爭中穩操勝券。
智慧故事
漢武帝反擊匈奴之戰和歷代朝廷一樣,中原王朝一直都被北方的匈奴騷擾,並且對其造成了重大的威脅。漢王朝建立後,有著同樣的遭遇,但是為了穩固政局,使得百姓得以在戰後休生養息,在軍事上,只好採取消極防禦的方針,儘量避免與匈奴進行戰爭;政治上,採用“和親”政策。一系列的政策為漢王朝整頓內政、恢復經濟、發展生產、增強實力提供了必要的條件。
但這些都是緩兵的策略,並不代表漢王朝對於匈奴會就此罷休。一方面加快國家建設,一方面文、景兩帝在位時,就很注意軍隊,尤其是騎兵的建設,西漢的軍事力量也有所增強。
漢武帝繼位後,西漢國力大大加強,反擊匈奴的時機也到來了。憑藉先帝創造的物質基礎,漢武帝在積極的從事反擊匈奴的戰爭準備。首先為徹底改變漢軍騎射不如匈奴的狀況,漢武帝以內地的農業生產作基礎,大量地養殖良馬,擴建騎兵,選拔了許多精通騎射的官僚地主子弟,擔任宮廷侍衛,作為重點培養,還僱傭了大批擅長騎射的匈奴人做教官。漢武帝花了大力氣建設騎兵。其次,西聯大月氏,爭取同盟者。當時的大月氏也是一個少數民族的遊牧部落,地處敦煌與祁連山之間。這個部落曾被匈奴擊敗,大多月氏人被迫逃往西域。漢武帝為了“斷匈奴右臂”,派張騫出使西域,聯絡大月氏,取得成效。再次,構建北部防禦體系,作為進攻的出發基地,牽制匈奴左翼。派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屯雲中;派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將軍,屯雁門(今山西代縣西北)。最後,集結一萬多兵力加強設防,並修築道路。
做好了充分的準備之後漢武帝開始反擊匈奴之戰,戰爭分為三次始於武帝元光六年(前129 年)。首次河南之戰。因為河南是戰爭要地,爭取到河南便首先取得戰爭的優勢。漢元朔二年(前127 年),武帝下令衛青和李息二人出雲中,沿河南向西迂迴。漢軍斬殺匈奴部眾數千人,繳獲牛羊一百多萬頭。接著,漢軍沿河南下直達隴西,驅走匈奴軍,占領了河南地區。作戰分三次戰略反擊,分別是、河西之戰和漠北之戰。
第二次戰役是河西之戰。漢元狩元年(前122 年),由驃騎將軍霍去病率騎兵萬人出隴西(今甘肅臨洮縣),途經五個部落,揮師西進,殲滅匈奴軍近萬人。同年夏,漢武帝又派霍去病、公孫敖率數萬騎兵,從現今的甘肅環縣東南出發,分道向河西進攻;同時由張騫、李廣率騎兵一萬四千人從右北平出擊,以策應霍去病的進攻。此戰殲匈奴軍三萬餘人,迫使匈奴單桓王、酋塗王等二千五百餘人投降。
第三次戰役是漠北之戰。為了徹底殲滅匈奴軍主力,在漢元狩四年(前119年)夏,漢武帝召集諸將議定:集中十萬騎兵,深入漠北,殲滅匈奴主力。衛青、霍去病各率兵五萬,其中精銳部隊皆由霍去病直接指揮。當時兵分兩路,衛青去定襄,霍去病到代郡。衛青這一路深入匈奴領地二百餘里,殺俘匈奴軍近二萬人,並繳獲大批囤糧。霍去病這一路則北進二千餘里,俘獲匈奴屯頭王、韓王以下七萬餘人。通過這次決戰,匈奴勢力日趨衰落。漢朝由於策略運用得當,指揮人員勇猛善戰,最終取得了與匈奴戰爭的勝利。
漢武帝反擊匈奴之戰共歷時三、四十年之久,從根本上解決了匈奴的南下侵擾問題。《孫子兵法》認為“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漢朝三次對匈奴作戰,每戰前必作充分準備,修明政治,與民休養生息,增加人口、馬匹和其他戰備物資;另外還加強訓練,挑選優秀將領和士兵,並選擇有利時機發起進攻。這些都是造成“勝兵”的客觀條件。當這些條件都具備後,漢朝實際上已取得能夠保證勝利的必要條件了。於是,取得了戰爭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