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發展服務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擬定全縣服務業發展規劃。
(二)組織制定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督促全縣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參與擬定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
(三)組織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綜合研究服務業集聚區布局,服務業重大項目推動等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
(四)負責匯總全縣服務業發展總體情況,分析全縣服務業發展動態和運行趨勢,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全縣服務業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工作。
(五)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流通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流通服務業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六)擬定流通服務業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七)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流通領域依法行政和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八)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產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和再生資源管理。
(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擬定全縣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具體政策、規章制度、中長期發展規劃、購銷儲存平衡計畫和調控辦法並組織實施,確保糧食安全。
(十)加強對糧食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發揮主渠道作用,在保證不虧損的前提下,搞活經營,提高效益。
(十一)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將縣糧食局、原縣商業局職責、原縣發改委、原縣經委承擔的與發展服務業相關的職責,整合劃入縣服務業局,掛縣糧食局的牌子。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喀左縣服務業局(糧食局)設9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所屬單位的黨建、民族宗教、統戰工作;負責所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考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和勞動工資工作;負責組織、宣傳、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及糧食行業職業技能管理工作;負責扶貧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縣委信息工作。
負責組織擬定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的綜合工作;負責匯總分析全縣服務業發展總體情況,發展趨勢和運行動態;負責綜合文字工作,協調部門之間關係;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退休幹部工作。
服務業管理股
負責匯總和分析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以及重大建設項目狀況,建立並實施項目跟蹤督察制度,承擔服務業發展相關的統計、調查、情況報告等工作。研究促進現代物流業、商貿流通業、文化旅遊業、金融保險業、房地產業等重點服務業發展的辦法措施,並負責督促檢查執行情況,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
組織擬定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服務業集繁區、產業帶建設,推進企業改革,培育服務業領軍企業。
負責建立和完善對服務業發展考核指標體系和評價制度,組織績效考核。
促進物流業的發展,推進物流業重大項目建設。
分析和匯總生活服務業發展趨勢和運行狀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參與研究行業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擬定並貫徹落實對餐飲、住宿、居民生活、社區服務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生活服務業改革與發展。承擔餐飲業、住宿業、美發美容業、洗浴業、洗染業、人像攝影業、家政服務業等行業管理。指導並推進社區服務業發展,負責指導並扶持老字號企業發展。承擔健全和完善居民生活服務業體系。
政策法規股
負責流通服務業和糧食行業行政執法的監督與管理;負責全縣流通服務業和糧食行業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局行政審批工作及審批中心的視窗工作;負責普法工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商貿流通領域和局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工作、信訪工作。負責畜禽定點屠宰、酒類管理的監督工作。
市場建設股
負責商貿流通市場運行狀況的綜合分析和監測,提出政策和建議,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以及對商品供求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分析,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信息指導;研究提出擴大消費的政策建議和措施;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承擔肉、糖、小包裝食品等關係人民生活的重要消費品的儲備管理。
負責城鄉商貿流通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家電下鄉”推進工作,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並編制各類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業態的發展。
市場秩序股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責任;負責商貿流通業綜合行政執法,組織執法檢查,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負責對商貿流通業違法違規舉報投訴的協調辦理;推動並實施商貿流通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生產資料流通股
組織研究擬定生產資料流通發展規劃,匯總和分析行業發展趨勢和動態運行情況,提出對策建議,參與研究行業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定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成品油流通、汽車品牌銷售、二手車流通、報廢汽車回收、老舊汽車更新管理工作;指導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舊貨流通及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
糧食行業發展股
擬定全縣糧食行業發展和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糧食產業化工作;負責全縣糧食質量管理工作;擬定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巨觀調控糧食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應急工作;擬定全縣糧食批發市場發展的總休規劃和全縣糧食供應網點布局規劃並指導其建設;負責擬定全縣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糧食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股
負責監督國家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落實,擬定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具體政策、監督檢查政策性糧食的落實情況;負責對全縣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負責清倉查庫工作及對庫存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擬定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糧食行業綜合調研工作;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業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和管理全縣糧食市場信息網路。
財務審計股
負責機關工資及費用管理;負責日常財務管理;負責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編制總數30名,其中:事業編制28名,工勤編制2名。核定領導職數4名、紀檢書記1名,一般人員23名,股級幹部10名。具體分配如下:
(一)辦公室:編制6名(含工勤編制2名),其中股級幹部職數2名;
(二)服務業管理股:編制3名,其中股級幹部職數1名。
(三)政策法規股:編制2名,其中股級幹部職數1名。
(四)市場建設股:編制3名,其中股級幹部職數1名。
(五)市場秩序股:編制2名。,其中股級幹部職數1名。
(六)生產資料流通股:編制2名,其中股級幹部職數1名。
(七)糧食行業發展股:編制2名,其中股級幹部職數1名。
(八)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股:編制3名,其中股級幹部職數1名。
(九)財務審計股:編制2名,其中股級幹部職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