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位於偃師縣城西、洛河北岸的屍鄉溝一帶。城址東與偃師縣城關鎮毗鄰,西距漢魏洛陽城約10公里,西南6公里便是二里頭遺址(即夏都斟鄩)。1983年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發現,是我國迄今發現年代較早、規模較大、保存完好的一座商代早期都城遺址。
城址範圍
整個城址平面略呈長方形,方向(以西城牆為例)北偏東7度。南北長1700餘米,東西寬北部為1215米、中部為1120米、南部為740米,總面積約為190萬平方米。東、南、西、北四面皆有城牆。西牆,北起西北城角即大槐樹村西南約100米處,向南穿過鄭(州)洛(陽)公路,經塔莊西至洛河北岸,長1710米,寬約17—24米。城牆保存高度不盡相同,北段3米以上,中段2米,南段1米許。牆體由醬紅色生土摻雜淺黃色生土和褐黃色地層土夯築而成,土質緊密,夯打堅實。東牆,北起東北城角,沿偃師氧氣廠向南穿過鄭洛公路,至955米處斜向西南,至塔莊北又折向南,終於塔莊東,全長1640米,寬約20—25米。殘存高度不一,北段一般保存2.50米以上,中段約1.50米,南段城牆時斷時續,僅有0.30—0.50米。北牆,西起西北城角即大槐樹村南向東穿過偃師化肥廠,斜向東南至東北城角,全長1240米,寬約16—19米,城牆之上堆土最厚,一般達3—4米以上。南城牆坐落於今洛河北堤北側,長約740米,除東段約40米尚壓在農田下外,其他已全部覆壓在塔莊村村舍及道路之下。
城門遺蹟
發現7處。其中北牆西部有一城門,距城西北角510米。東、西牆各有三門。城門寬窄不一,北牆城門最寬,探出路土寬約9米,窄門僅有2.40—3米。門道兩側各有一條東西向的木骨牆,緊貼城門,由夯土築成,門道下面是堅實的路土,厚0.40—0.50厘米。東西城門位置基本對稱,只有“東二門”與“西二門”的門位相錯較遠。在“東二門”道路下深0.40米處,有一條地下排水溝,上蓋石塊,兩壁及溝底均以石塊砌成,溝寬約1.24米,深1.30米,全長800多米。“西二門”內側往南約4米處,有一條長30米,寬3—4米的登牆“馬道”。在考古試掘中,發現“西二城門”被封堵,城門封堵後這一帶成為墓地。這批墓葬,有的打破了城牆,有的打破了城門內的路土。墓葬中陶器有的屬於鄭州二里崗文化上層,有的屬於二里崗下層。此外,還有銅斝、銅爵、銅戈、銅刀、銅鏃及玉璜、玉飾等器物。
城址內道路縱橫交錯,已探出大道11條。東西向5條,南北向6條,路面寬6米,最寬10米,道路與城門方位基本對應,城外有4.60米寬的環城路。
宮城及建築基址
在城中部偏南地勢較高的台地上,分布著三座小城,宮城居中,另兩個小城位於宮城的東南部和東北部。
宮城平面呈方形,每面長200餘米,面積約4.50萬平方米。四周有2—3米厚的夯土圍牆,南面正中設有寬闊的門道。中部有一座長、寬各數十米的大型宮殿遺址,左右各有兩座與之面積相似的宮殿基址。前面是一條直通南門外的大道,兩側各有數座小型夯土建築基址。後面還有幾座中型宮殿建築基址。這些宮殿建築自成一體,左右對峙,形制規整,錯落分布,共同組成一個龐大的宮殿建築群。
在宮城內東部偏北和東南隅,發掘了兩座宮殿基址,即4號宮殿和5號宮殿基址。其中4號宮殿,平面呈長方形,東西長51米,南北寬32米,殿門向南,基址全系夯土所築,包括正殿、東廡、西廡、南廡、南門、庭院和側門等建築。正殿居院落之北,台基保存較為完整,東西長36.50米,進深11.80米,高出地面約25—40厘米,總厚度為2米,夯土質地堅硬,夯層明顯,夯層厚度為7—12厘米。台基四邊發現有一周斷斷續續的圓形土墩,其中南、北排各6個,西排3個,東排1個。土墩直徑一般為80厘米,厚5厘米。
正殿東、西、南三面都有廊廡基址。東廡南北長25.20米,東西寬5.10—5.40米,基址有5室。西廡與東廡相對稱,亦呈南北長方形,南北長24.90米,東西寬約5.50米。南廡位於正殿南面,中間有間隔約14—14.50米的庭院。南廡東西兩端與東西廡南端相連。南廡長51米,寬5.50—5.60米,基址中間有門,門的東面有3室,西面有4室。在各面廊廡上的室與室間,都有夯土牆相隔,每室略呈長寬各為4.25—4.45米的方形。廊廡朝庭院的一面,排列有整齊的柱洞,形狀分圓形、橢圓形或長方形等。基址外側則為夯土牆,牆中施木骨。夯土牆與隔牆的厚度相仿,一般厚0.60米左右。
4號宮殿南面有一條東西向的地下排水溝,東出宮城,西達宮城內的中部宮殿,長100餘米,下鋪石板,兩側壘砌石壁,形制較“東二門”下面的排水溝小,其內積滿淤土。
5號宮殿,平面呈長方形,東西長54米,南北寬14.60米,基址高10—30厘米。基址四邊各有一排柱礎或柱洞。其中,北排現有18個(缺2個),南排現有12個(缺10個),東、西兩排各3個。柱礎或柱洞的間距,一般為2.50米左右。東西排總長約11.50米,南北排總長約11.50米左右。這些柱礎石系迴廊立柱的基石。正殿東西兩側各發現有一段廊廡台基和柱洞。在庭院內還發現埋有小狗的土坑8個。5號宮殿下面還疊壓著一座方形建築遺址。
另兩座小城,面積較宮城小,均呈方形,四周圍牆厚約3米,圍牆內分布著整齊的排房式建築基址。各基址面積大致相等,排列也有一定次序,形制與宮城不同,為其輔助建築,可能屬於營房和庫房性質。
出土遺物
出土遺物主要有石器、骨器、銅器、陶器等。石器有扁平體石鏟、圓形體石斧、方稜體石鑿、凸背凹刃石鐮。銅器有帶柄銅刀、銅錐、三菱形與燕尾形銅鏃、銅魚鉤。陶器有砂質和泥質的灰褐陶與灰陶,泥質灰褐陶與灰黑陶數量較少。紋飾主要是繩紋和少量弦紋、劃紋與附加堆紋。器形有盆形鼎、斂口袋足鬲、深腹罐、盆形甑、敞口盆、斂口盆、盆形圈足簋、小口高領圓腹瓮、大口尊、小口尊、圈足豆、澄濾器與器蓋等。還出土有斂口寬沿折腹的方格紋原始瓷器。骨器有圓體骨鏃、骨匕、蚌刀、蚌鏃及三角形玉鏃。
偃師屍鄉溝商城是繼二里頭夏都斟鄩之後河洛地區出現的又一座都城。從城址夯土城牆內含陶片看,其年代最晚的稍晚於二里頭文化晚期,加上商代中期墓葬打破城牆夯土和城門路土的情況,可知城址的年代不會比鄭州商城晚。據對宮殿遺物標本C14測定為距今約3500年左右,與商初紀年大致相同。如此規模宏大、內涵豐富的商代城址,在迄今為止的考古發現中,只有鄭州商城和安陽殷墟。因此,學術界絕大多數學者認為,該城既非一般村落,也不是方國都城,應是湯都西亳。
歷史文獻對湯都西亳記載很多。《漢書·地理志》河南郡偃師下班固自註:“屍鄉,殷湯所都”。《左傳·昭公四年》杜預註:“河南鞏縣西南有湯亭,或言亳即偃師”。《後漢書·郡國志》:“偃師有屍鄉”,劉昭註:“《皇覽》曰:(偃師)有湯亭”。《水經注·汳水條》:“湯都也,‘亳本帝嚳之墟,在《禹貢》豫州河洛間,今河南偃師城西二十里屍鄉亭是也’”。《史記·殷本紀·正義》引《晉太康地記》云:“‘屍鄉南有亳阪,東有城,太甲所放處也’。按紀:屍鄉在洛州偃師縣西南五里也”。《括地誌》:“河南偃師為西亳,帝嚳及湯所都,盤庚亦徙都之”。“屍鄉亭在洛州偃師縣,在洛州東南也”。《元和郡縣誌·河南道》:“偃師西亳,湯都也”。在這一帶發掘出土的唐景龍三年(709年)《唐故處土隴西李君墓志銘並序》中記有:“訪舊瘞於北邙,祔新塋於西亳……葬於偃師縣西十三里武陵原大塋,禮也”;《唐故滎陽鄭夫人墓志銘》記有:“夫人故於貞元八年八日八日,十二月廿一日葬於偃師亳邑鄉”。上述文獻及有關資料表明,商湯曾都偃師,稱為亳或西亳,其地位於黃河之南、洛河之北(即河、洛之間)的偃師縣西屍鄉溝一帶。偃師屍鄉溝商代早期都城遺址的發現,與文獻材料所記西亳的地望完全相符,這無疑就是商都西亳了。
西亳是商湯滅夏後,在河洛地區所建立起來的一座都城。商湯之後的外丙、仲壬、太甲、沃丁、太康、小甲、雍己、太戊諸王均以此為都,前後總計200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