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但是“審查指南”不可能窮盡所有的類型,“審查指南”總結的是已有的商標,而社會在不斷發展,新事物不斷產生,新情況不斷出現,因此“審查指南”總結的案例類型一般是滯後的。從商標申請的實際情況來看,新申請的商標有很多也無法劃分到已總結出的類型中去。
2.我國自80年代初期起,在商標局內部發行過審查指南並更新再版數次,但一直未能向全社會公開。2005.12.31商標局終於向全社會公布了其正式的審查指南---商標審查標準,受到廣泛好評。
審理標準
由中國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2001年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200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在商標局1994年制定的《商標審查準則》和商標評審委員會2001年制定的《商標評審基準(試行)》和商標審查和審理實踐,借鑑國外的商標審查標準的基礎上提出的《 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是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的審查人員在審查商標及審理商標案件時實際執行的指南。其明確給出了大量概念定義、程式指示,是迄今中國(大陸)最優秀的行政檔案之一。但法律位階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