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資金定額

從五十年代起,商品資金定額就是按企業年度計畫各類(種)商品銷售額和資金周轉速度確定的,即以進貨在途天數、銷售準備天數、商品陳列天數、機動天數和進貨間隔天數等環節,計算出商品周轉期,再以平最高定額、最低定額和平均定額,作為資金定額掌握。 其方法是按照商品合理庫存核定商品資金,即根據歷史資料和計畫期的商品銷售以及貨源和市場變化情況,確定商品合理庫存,然後據以核定商品資金金。 與此同時,還要按下列情況確定合理庫存:(1)貨源正常、銷售正常的商品,按七至十天的銷售量來確定。

核定商品資金定額的原則和方法

核定商品資金定額,應根據商品供應政策、企業經營範圍,當年銷售計畫和貨源情況,參考歷史資料,本著保證市場供應和勤進快銷等原則合理制訂。必須加強對核定商品資金的領導,充分發動民眾,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市場信息,占有充分資料,才能使核定的定額切實可行,才能在定額管理中有廣泛的基礎。從五十年代起,商品資金定額就是按企業年度計畫各類(種)商品銷售額和資金周轉速度確定的,即以進貨在途天數、銷售準備天數、商品陳列天數、機動天數和進貨間隔天數等環節,計算出商品周轉期,再以平最高定額、最低定額和平均定額,作為資金定額掌握。這是核定商品資金定額的基本方法。一般適用於批發企業核定商品資金。
目前零售企業大都實行店(部),組核算,核定商品資金額通常以店(部)組委單位,每年核定一次,半年調整一次。其方法是按照商品合理庫存核定商品資金,即根據歷史資料和計畫期的商品銷售以及貨源和市場變化情況,確定商品合理庫存,然後據以核定商品資金金。
核定商品資金通常程式是:
1.確定計畫期的主要商品和總類庫存額。它是根據黨的方針政策料、銷售任務、歷史資料、計畫期可能變動的因素以及各種商品的不同情況予以確定的。如:對於計畫分配的商品按分配計畫確定,對於品種尚能基本滿足需要的正常年銷售的商品,可按歷史銷售規律,結合正常增長的比例確定,對於銷售對象固定的專業性需要的商品,按實際調查資料確定,對於高檔商品,可按當地消費水平確定。與此同時,還要按下列情況確定合理庫存:
(1)貨源正常、銷售正常的商品,按七至十天的銷售量來確定。
(2)花色多、銷量少、貨源正常的商品,按一個月左右的銷售量來確定。
(3)季節性商品,本著“迎季少備、季初齊備、季中添補、季末壓縮”的原則,對不同品種適當掌握。
(4)對生產部門專用商品、價值較高和銷售量不快的商品,加強調查研究或預約進銷。
(5)新產品,本著熱情支持,積極試銷的原則,準備適當的銷售量。
(6)貨源時斷時續、供不應求的商品,可酌情多進一些。

商品資金定額核定的計算公式

商品資金定額計算公式如下:
商品資金定額=計畫期商品銷售進價÷計畫期商品周轉次數
或:商品資金定額=計畫期平均每日銷售進價×計畫期商品周轉天數
例1:某流通企業全年計畫商品銷售額(進價)15780萬元,計畫期周轉9.5次。其商品資金定額計算如下:
商品資金定額=15780/9.5=1661.05(萬元)
或:商品資金定額=(15780/365)×(365/9.5)=1661.05(萬元)
另一種是在核定商品定額的基礎上核定資金定額。計算程式和公式如下:
商品定額=計畫期平均每日銷售量×計畫期商品周轉天數
式中:計畫期平均每日銷售量,可根據計畫期該種商品銷售總量除以計畫期天數求得。
商品周轉天數是指從購進到銷售所需的全部時間,包括進貨在途天數、銷售準備天數、商品陳列待售天數、保險天數和進貨間隔天數等。在進貨前一天,商品儲備量為最低;在進貨後當天,商品儲備量為最高。因此,商品周轉天數就有最低、最高和平均三種。計算公式如下:
最低周轉天數=進貨在途天數+銷售準備天數+商品陳列天數+保險天數
最高周轉天數=最低周轉天數+進貨間隔天數
平均周轉天數:(最低周轉天數+最高周轉天數)/2
(或某類)商品資金定額=商品平均定額×平均單價
例2:某家電超市核定電視機資金定額。假設進貨在途天數10天,銷售準備天數2天,商品陳列天數1天,保險天數5天,進貨間隔天數7天。計畫期銷售量3000台,每台平均成本價2000元。根據以上資料,電視機資金定額計算如下:
最低周轉天數=10+2+1+5=18(天)
最高周轉天數=18+7=25(天)
平均周轉天數:(18+25)/2=21.5(天)
每日銷售量=3000÷365=8.22(台)
商品定額=8.22×21.5≈177(台)
電視機商品資金定額=177×2000=354000(元)

核定商品資金定額的意義

商品資金定額,是商品儲備期內保證正常銷售量所占用資金的額度。核定商品資金定額,是為了正確處理資金周轉與資金占用的關係,在節約國家資金的前提下,保證資金周才的需要,以提高經營水平,擴大商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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