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典當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

商務部關於典當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有關事項的通知
商務部
商建函【2009】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各典當企業:
2009年7月20日,財政部印發了《典當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若干銜接規定》(財會[2009]11號,以下簡稱《規定》,附後)。《規定》根據2006年公布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稱新會計準則),規範和細化了典當行業特殊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為提高典當企業會計信息質量,促進行業信息真實完整,便利行業主管部門有效監管,規範典當業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經研究,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在典當全行業執行新會計準則,條件較好的企業可從2009年9月1日起執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新會計準則是典當業發展和監管工作的基石,是更加科學地規範典當會計信息生成和披露的制度。《規定》的出台保證了典當信息的可比性和典當會計核算的統一性,提高了典當會計規範的操作性,《規定》將真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利於典當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有利於監管部門動態把握行業發展情況,有利於科學評估典當業經濟和社會效益。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將貫徹、實施、督促和檢查新會計準則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好企業的學習培訓,做好會計制度的平穩過渡。
二、統一思想,做好基礎工作
新會計準則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和企業經營的需要,全面系統地規範了企業會計行為,實現了我國會計準則體系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規定》解決了典當業特殊業務和新會計準則的銜接問題。典當企業要充分認識到執行新會計準則的必然性,深刻理解執行新會計準則對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意義,增強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按照商務部、財政部和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嚴格執行新會計準則和《規定》。同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做好內部會計核算辦法修訂、科目轉換與賬務調整、財務軟體系統改造等工作,為全面執行新會計準則奠定良好基礎,確保新舊會計準則的順利銜接和平穩過渡。
三、循序漸進,穩步實施
為確保執行新會計準則工作的平穩轉換,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按以下進度安排相關工作:
(一)選擇本省市5-6家基礎好、管理規範的典當企業自2009年9月1日起開展試點工作。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試點企業執行新會計準則情況進行檢查,分析財務變化狀況,及時發現轉換過程中的問題,主動研究執行新會計準則可能出現的問題和應對措施;並配合商務部做好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和典當企業在新準則及內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業務培訓,大力推進新《企業會計準則》的順利實施。
(二)2009年11月1日起,組織地市商務主管部門和相關會計師事務所對新會計準則轉換工作的準備情況進行檢查。2009年11月30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以及遇到的問題報商務部(市場建設司)。
(三)2010年1月1日起,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借典當企業執行新會計準則之機,加大監管力度,認真做好新準則和《規定》貫徹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全面提升典當行業風險監管水平。對於新舊準則轉化不規範,新準則執行不到位的企業,要嚴肅查處,督促整改。
(四)全國典當行業監管系統將依據新會計準則進行相應調整,並改為信息月報制。有關會計制度和信息報送的培訓安排另行通知。
附屬檔案:財政部關於印發典當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若干銜接規定的通知(財會[2009]11號)
http://scjss。mofcom。gov。cn/accessory/200908/1249891173203。doc
商務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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