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為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相關服務,促進中外企業間的雙向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份額。
二、受商務部委託,承擔下述工作:
(一)負責中小企業外貿促進中心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辦公室工作。
(二)承擔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相關項目的組織評審事宜。
(三)承辦以商務部名義主辦的進出口促進活動和相關工作。
(四)組織實施部分商品進口經營資格核准的相關工作。
(五)牽頭組織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品牌的相關工作。
(六)承擔商務部交辦的產品、市場專題調研,提供外貿公共信息和諮詢服務;為外貿發展和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議。
(七)印製並發放《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表》。
(八)承辦以商務部名義舉辦的各類官方貿易拓展活動;組織以商務部名義舉辦的非商業性境外辦展。
(九)承擔部分商務部主辦/聯合主辦展會的部內牽頭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國資委管理企業參加廣交會的組團工作。
(十)負責商務部中國企業境外商務投訴服務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具體事務。
三、支持我國企業、產品進行國際市場的推廣活動。推行品牌戰略,組織品牌商品的對外宣傳推介活動;促進技術貿易、高新技術產品出口。
四、參與外貿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與有關國內外機構合作,為企業提供國外合作夥伴的資信調查服務。
五、組織舉辦與進出口有關的專業培訓和研討會。
六、開展與境外貿易促進機構和有關組織開展合作與交流;聯繫“中國投資開發貿易促進中心”。
七、承辦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經商務部批准,外貿發展局內設機構共14個:辦公室、財務處、綜合處、信息處、培訓處、國際展覽處、國內會展處、國際交流處、投訴服務處、貿易促進處、市場開拓處、法律處、聯絡處、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