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建立在唯心主義基礎上的頭足倒立的辯證法理論。認為客觀世界的發展過程就是人的精神或思維的發展過程。古希臘唯心主義哲學家柏拉圖是唯心辯證法的創立者之一。他通過純概念的邏輯推演,指出同與異、大與小、有限和無限、善和惡等範疇都是對立統一的。在德國古典哲學中,唯心辯證法思想得到了更為徹底的發展。借自然科學之功,康德繼“星雲假說”後提出了“二律背反”的四組命題,蘊含著較為豐富的辯證法思想;費希特和謝林在此基礎上分別提出了範疇推演和自然過程的辯證法理論;黑格爾則集唯心辯證法思想之大成並把唯心辯證法推向了頂峰。他第一個全面地、自覺地敘述了辯證法的一般運動形式,在唯心主義的基礎上,系統闡述了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一系列範疇。他第一次把整個自然的、歷史的、精神的世界描寫為一個過程,並試圖揭示這種運動和發展的內在聯繫,構成了其哲學體系的合理核心,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創立的唯物辯證法奠定了直接的理論基礎。但由於他顛倒了物質和意識的相互關係,視物質世界的發展為絕對精神發展的外在表現,因而他的辯證法理論成為用頭立地的唯心辯證法。由此也使辯證法這一合理核心為其唯心主義體系所窒息。唯物辯證法的創立宣告了作為辯證法發展第二個形態的唯心辯證法的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