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31年唐到武漢,考入國民黨中央軍校八期二總隊炮科學習,1934年任獨立第三旅三團迫擊炮連排長,1936年入中央軍校武漢分校軍官隊一期受訓一年。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以後,任九十四師二八○旅五六九團機槍連上尉連長,先後參加察哈爾永寧、居庸關、南口、河北倒馬關與日本侵略軍的作戰。1939年任川湘黔綏靖公署獨立一團少校團附。1940年起歷任七十六軍二十四師七十團少校營長、中校副團長等職,在河南靈寶等地與日軍作戰。1942年參加駐滇作戰人員訓練班,任第五集團軍司令部中校參謀、科長。1943年在印度蘭姆迦汽車學校受訓,先後任駐印軍汽車一團營長、副團長。1946年先後任汽車十四團上校代團長、南京江浦汽車訓練班軍官大隊上校大隊長。1947年先後任東北長官部上校科長、第五十五師第一團上校團長。1948年擔任瀋陽皇姑屯及北陵區防守指揮官。後隨杜聿明到徐州與華東野戰軍作戰,擔任第二兵團二○○師少將副師長、代師長、師長。其所屬部隊在淮海戰役中全軍覆滅後,唐逃回南京。1949年3月回到湖南石門,參與組建湘鄂邊區石(門)澧(縣)臨(澧)三縣聯防指揮部,任少將參謀長。同年10月該部被人民解放軍擊潰。唐回到太平鄉住在親戚家養病。1950年2月在石門縣向解放軍投誠。
主要經歷
1950年3月唐被調入常德軍政幹校學習,次年入湖南省軍區教導團受訓。1952年4月因“歷史反革命”問題由省軍區移交地方法辦。1953年6月石門縣人民法院判處唐無期徒刑,在湖南工具機廠勞動改造,1974年改判有期徒刑15年,1975年特赦釋放。1976年4月,唐被安置在雲南省昆明市標準件三廠當技術工人。1983年11月撤銷原湖南軍區教導團對其所作的“交地方法辦”的處理意見,恢復投誠人員名譽。1984年3月石門縣人民法院撤銷對其反革命一案的刑事判決。唐平反後,根據本人回湖南原籍的意願,1985年經組織安排由昆明回到湖南定居。同年3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唐鎮環2007年5月2日病逝,享年9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