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就
舍恩是其中較有影響的一位,早在1983年,舍恩就認為在行動中進行反思可以使從業者在實踐中變成研究者,並從固定的理論和技巧中解脫出來,構建一種新的適用特定情境的理論。1987年,舍恩給出了反思性實踐的定義,
舍恩主張以“活動中的反思”為原理的“反思性實踐”去替代以技術理性為原理的“技術性實踐”。反思實踐的特徵在於:立足於特定的教育情境,解決特定情景中的問題,在行動中進行反思,獲取實踐性學識。
“行動中對行動的反思”包含了兩層意思,一是“對行動的反思”,二是“在行動中反思”。
合作夥伴
從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他與克里斯·阿吉里斯(Chris Argyris)合作,提出了個人與組織學習的理論
行動理論的存在
舍恩和阿吉里斯認為,人們總是在設計自己的行動,在任何相互作用中,無論是作為一個領導者、追隨者還是觀察者,人們的頭腦中都會形成如何有效行動的計畫。他們把人們的這些 計畫稱作為行動理論。實際上,這些行動理論就是如何有效行動的因果理論。因果推理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和非常重要的一種推理方法,朔含(Y.Shoham) 曾經指出:“如果在科學推理中普遍使用因果推理,那么這種方法就會完全支配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判斷力。”人們會預測估計自己的行動所達成的結果及其意義,並 依此來理解外在環境,而這些又會回過頭來引導他們的行動。當上述行動發生時,人們一邊檢視自己行動的有效性,一邊同時檢視自己對環境的理解是否恰當。
行動理論存在的類型
舍恩和阿吉里斯指出,既然人們不可能在每種情況下都重新設計他們的行動,那么,個人必須掌握一種能在任何情況都有效的行動理論。他們 二人認為,人們的行動理論存在兩種:第一種是名義理論(espousedtheory),即人們宣稱自己的行為所遵循的支撐理論,這種理論通常是以一種固 定的信仰和價值觀的形式表現出來的,甚至自己也信以為然的理論;第二種是套用理論(theoryin-use),即人們實際運用的行動理論,這種行動理論 只有通過觀察人們的實際行動才能夠推斷出來。例如,一個領導,當他向員工宣布“我承諾尊重員工的自主性”時,他的名義理論是保障員工自主權的自治觀,但 是,他的這種承諾行為所能夠推斷出來的行動理論,恰恰是與自治對立的他治觀。自主性本來是內在的,而外在的承諾和保證所增強的,正是與自主性背道而馳的依 賴性。那么,員工聽了這個領導的承諾,他們也可能會躍躍欲試表現出某種“自主”,卻下意識會增強對領導承諾的依賴。阿吉里斯和舍恩發現,雖然人們的名義理 論是千差萬別的,但大多數被研究者卻具有相同的套用理論。因此,名義理論與套用理論之間並不是一致的,實際上存在著很大的差距,但人們一般很難意識到這種 差距的存在。因為這種無意識也是被設計的,這種不一致同樣也是被設計的。例如,我們要批評某個人時,為了保持對方的面子,就要以委婉的方式掩飾這種批評; 為了使對方不太難堪,又要使對方感覺不到這種掩飾(掩飾的掩飾);還要為了使批評者自己心理平衡,再把這種掩飾變得無意識化。人們因為使用這樣不自覺的習 以為常的套用理論而在組織中產生了很多矛盾和難題,如果能把這些套用理論顯性化,就能解釋、預測這些矛盾和難題,也就有了改變它們的基礎。
“行動習慣”的存在
通過進一步的研究,舍恩和阿吉里斯發現,個體按照自己的行為方式行動,是因為他們從孩提時就一直接受著這樣的訓練,經過長久的社會化過程,已經 將這樣做視為理所當然。人們從事某些行動其實並不是特別留意的。他們做許多事情是因為在孩提時代被訓練做它們,因為其他人也以同樣的方式行為,而且在他們 的環境中這么做是常規性的。人們學習而形成習慣,進而逐漸發展出自動反應。但是應該注意,在通常情況下一個行動自發完成這個事實並不意味著它不是出於有意 識的動機,人們的任何行動都是經過設計的。 習慣的力量是非常巨大的,要想改變人們的習慣也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大部分人很少會去思考自己的套用理論是什麼,所以,當要求人們去想 一想自己的套用理論時,不僅不合乎常理,也有違人們一直以來所熟悉的行為模式。可以想到的是,如果人們從不曾思考過自己與他人的套用理論,自然也就缺乏改 善和發展它們的能力;同時,人們過去所學到的東西可能還會阻礙這些能力的發展。阿吉里斯與舍恩之所以重視建構套用理論模式的必要性,主要是因為這樣的模式 可以幫助組織中的成員清楚地認識到自己是以何種推理為基礎來行動的,使員工之間的互動溝通更有效率,提高組織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