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洪[重慶人]

唐洪(1973年——2010年2月11日)男,重慶市豐都縣人。因見義勇為而犧牲。

基本信息

簡介

唐洪與妻子唐洪與妻子
逝者:唐洪
出生年月: 1973年
籍貫:重慶市豐都縣
職業:惠陽淡水兆吉鞋廠管理人員
死因:2010年2月11日,車禍
37歲的唐洪和36歲的妻子馬茲淑皆為重慶市豐都縣人。1994年,夫妻二人來到惠陽淡水兆吉鞋廠工作。由於工作勤奮,唐洪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同事和領導的認可,後來成為廠里公認的一名優秀管理者。唐洪夫婦的兒子今年11歲,還在重慶老家讀國小,由年邁的父母照料。
2010年2月9日,趁休年假,唐洪與妻子馬茲淑一起坐淡水至重慶的大巴準備回家過年。當晚10:30,大巴突然拋錨,司機花了一天多的時間才把車修好。在這期間,唐洪一直在旁協助。大巴修好後再度啟程,誰料開到2月11日凌晨4時許,大巴又突然起火。司機疏散車上40多名乘客時,睡眼朦朧的馬茲淑看到丈夫一手提著紅色的滅火器,一手拎著還沒穿好的鞋,衝下車去。“我當時看到車尾火勢很猛,有幾米高,乘客很快都下車了,但是,只有我丈夫和另外一名姓謝的男子拿著滅火器去滅火了。”馬茲淑回憶說,當時天很黑,她無法搜尋到丈夫的身影。
因大客車停在緊急車道,路邊也沒有設定警示標誌。大約十幾分鐘之後,當大火逐漸被撲滅時,突然一聲巨響,一輛小中巴撞到了大巴車尾,姓謝的男子被撞飛幾米遠,唐洪則被夾在了兩車中間,當時腿上血流不止。等到馬茲淑跑上前時,唐洪已經昏迷不醒。一個小時後,兩輛車被移開,救護車趕到,但一切已經來不及了。唐洪和謝姓男子當場死亡。

人物評價

“我們結婚以來,從沒吵過架;兒子不在身邊,他每天都會給兒子打電話,父子感情很好;而且,他對我們雙方的父母也是關懷備至。”———妻子馬茲淑
“他是個好同事,也是個好領導。有一次他強制一名臉色不好的下屬去醫院檢查,發現該員工肝硬化以後,他每天下班都去醫院陪床,還主動在廠里發起了募捐。”———同事劉先生
“2006年和2009年,工廠兩次發生過火災,唐洪每次都第一個拿著滅火器到現場滅火,並成功把火撲滅。”———廠長助理宋先生

在唐洪打工了16年的廣東惠州市惠陽兆吉鞋業有限公司,許多同事都證實,唐洪人緣很好,是個熱心腸,喜歡幫助人。該公司廠長助理宋先生還告訴記者,2006年和2009年,工廠兩次發生火災,每次唐洪都是第一個拿著滅火器衝到現場。

事跡認定進展

2010年2月11日,唐洪因撲救客車大火,意外被車撞身亡。
2010年2月23日,豐都縣文明辦表示,唐洪將被縣裡列為“道德模範候選人”,向市里推薦。
2010年2月24日,廣西玉林市交警大隊有關負責人,證實唐洪見義勇為的事實,隨後出具了書面證明。
2010年3月4日晚,唐洪老家數百鄉民自發前往唐洪家,為他弔唁送行。
2010年3月5日,唐洪下葬。豐都縣董家鎮政府送來慰問金1000元。
2010年3月16日,唐洪生前打工的公司人事部負責人表示,唐洪能否認定為見義勇為,直接關係到他能否享受工傷待遇。
2010年3月18日,豐都縣委書記高必金為唐洪事跡作出批示:“唐洪,你是我們豐都人民的好兒子,我們以你為豪。”高必金要求有關部門迅速協調做好唐洪身後事宜。
2010年5月21日,廣西玉林北流市召開見義勇為表彰大會,授予唐洪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獎勵人民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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