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堂簡要
政事堂後分列五房:吏房、樞機房、兵房、戶房、刑禮房,分理眾事,供職者稱為堂後官都是吏員,地位極為重要。
唐初設政事堂於門下省。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原僅三省長官(中書令、侍中、尚書左右僕射),是當朝宰相。其後,皇帝又以他官參加政事堂會議,稱為參知政事、同中書門下三品等(以後逐漸統一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名),亦為宰相。唐中宗即位後,移政事堂於中書省。唐玄宗開元十一年(723),改政事堂名為中書門下。但其後仍有稱為中書政事堂或中書都堂。後晉時,又曾改名為政事廳。
北宋前期沿唐制,以政事堂為宰相、參知政事議事辦公處。政事堂囊括門下、中書和尚書三省的大部或主要職權,是最高行政機構。政事堂下設舍人院,有知制誥或直舍人院,負責撰擬詔旨。還設孔目、吏、戶、兵禮和刑等五房,分曹處理事務。元豐改制,中書所轄職事,分屬門下、中書、尚書三省。宰相、執政的議事辦公處,仍設在原政事堂正廳,改稱三省都堂,通常只稱為都堂。此後宰、執的辦公處設於尚書省的都堂,有時也稱之為中書或政事堂。
元、明、清時,不再設政事堂。
中華民國建立後,袁世凱於1914年5月3日改國務院為政事堂,以國務總理為國務卿,從而廢除責任內閣制,使政事堂成為總統府的辦事機構。1916年5月8日,袁世凱又改政事堂為國務院。
政事堂制度述評
唐代政事堂制度始創於唐初 。
政事堂制度是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三省長官在固定的時間、地點經常性地討論軍國大政、平衡互制、協調共濟 ,最後由皇帝裁定的制度 ;是中國封建社會中具有中國特色的“三權分立”。
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論政是政事堂的正常態 ;中書省的政事堂議政是政事堂制度的破壞 ;政事堂改為中書門下是政事堂制度的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