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唐太宗不徇私
濮州刺史龐相壽坐貪污解任,自陳嘗在秦王幕府。上憐之,欲聽還歸任。魏徵諫曰:“秦王左右,中外甚多,恐人人皆恃恩私,是使為善者懼。”上欣然納之,謂相壽曰:“我昔為秦王,乃一府之主;今居大位,乃四海之主,不得獨私故人。大臣所執如是。朕何敢違!”賜帛遣之。相壽流涕而去。
註解譯文
詞句註解
坐:犯罪
陳:陳述
還:恢復
中外:朝廷內外
恩私:恩愛偏寵
納:採納
四海:天下
如是:如此。是,此,這樣
遣:派遣,打發
白話譯文
濮州刺史龐相壽因貪污而被罷免職務,自己述說曾經在秦王府中做門客。皇上念舊情,想不追究讓他官復原職。魏徵進諫說:“過去秦王身邊的人,在宮內宮外的都很多,恐怕人人都想依仗與你的私情而枉法,這足以使善勸諫者心寒。”皇上欣然接受了這意見,對相壽說:“我昔日做秦王,是一個府第的當家,現在做皇上,是四海的君主啊,不能對舊朋友徇私。大臣都堅持這個觀點,我怎么敢違背!”(於是)賜給相壽些絲織品,打發他走。相壽流著眼淚離去了。
人物介紹
唐太宗
唐太宗李世民(公元598年1月28日【一說599年1月23日】-公元649年7月10日),祖籍隴西成紀,是唐高祖李淵和竇皇后的次子,唐朝第二位皇帝,傑出的政治家、戰略家、軍事家、詩人。
李世民少年從軍,曾去雁門關營救隋煬帝。唐朝建立後,李世民官居尚書令、右武候大將軍,受封為秦國公,後晉封為秦王,先後率部平定了薛仁杲、劉武周、竇建德、王世充等軍閥,在唐朝的建立與統一過程中立下赫赫戰功。
公元626年7月2日(武德九年六月初四),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殺死自己的兄長太子李建成、四弟齊王李元吉及二人諸子,被立為太子,唐高祖李淵不久退位,李世民即位,改元貞觀。
李世民為帝之後,積極聽取群臣的意見,對內以文治天下,虛心納諫,厲行節約,勸課農桑,使百姓能夠休養生息,國泰民安,開創了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對外開疆拓土,攻滅東突厥與薛延陀,征服高昌、龜茲、吐谷渾,重創高句麗,設立安西四鎮,各民族融洽相處,被各族人民尊稱為天可汗,為後來唐朝一百多年的盛世奠定重要基礎。
公元649年7月10日(貞觀二十三年五月己巳日),李世民因病駕崩於含元殿,享年五十二歲,在位二十三年,廟號太宗,葬於昭陵。李世民愛好文學與書法,有墨寶傳世。
魏徵
魏徵(580年-643年2月11日),字玄成,鉅鹿郡(一說在今河北省巨鹿縣,一說在今河北省館陶縣)人,唐朝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和史學家,因直言進諫,輔佐唐太宗共同創建“貞觀之治”的大業,被後人稱為“一代名相”。
貞觀十七年(643年),魏徵病死。官至光祿大夫,封鄭國公,諡號“文貞”。葬禮從簡。同年入凌煙閣。
魏徵陵墓位於陝西省禮泉縣。著有《隋書》序論,《梁書》、《陳書》、《齊書》的總論等。其言論多見《貞觀政要》。其中最著名,並流傳下來的諫文表——《諫太宗十思疏》。
啟示
身居高位的人,更加不可以徇私枉法,因為要以身作則,不可以顧念感情而徇私。歷來能成就大事業的人,都不徇私枉法,因為只要徇私枉法,那么就會上行下效,那么世道如何清明呢?
要善於聽取他人的正確意見。
作為一個優秀的領導者,第一要有廣闊的胸襟,第二要尊重他人,第三對事無情對人有情,第四長懷感恩的心,第五勇於做表率,帶動部屬,第六慎言,第七發躬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