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啟楹

唐啟楹

唐啟楹,男,漢族,湖北省襄樊市南漳縣人。1956年2月出生。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7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政工師。高級經營師。襄陽市菸草專賣局原局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4年12月在河南省軍區獨立師某部六連服役

1979年8月任副連長

1980年8月在河南省魯山縣人武部服役

1984年12月轉業到南漳縣菸草專賣局(公司)工作

1989年2月任南漳縣菸草專賣局(公司)紀檢組副組長

1990年8月任南漳縣菸草專賣局副局長

1992年7月任南漳縣菸草專賣局(公司)副局長(副經理)、黨組副書記,並主持全面工作

1994年3月任南漳縣菸草專賣局(公司)局長(經理)、黨組書記

1999年3月任襄樊市菸草專賣局(分公司)、襄樊捲菸廠副局長(副經理)、副廠長,黨組成員、黨委委員

2000年3月任襄樊市菸草專賣局(分公司)副局長(副經理)、黨組成員

2005年5月任襄樊市菸草專賣局(公司)局長(經理)、黨組書記,襄樊金葉菸草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1992、1993年度在“兩個文明”建設中,被襄樊市菸草專賣局(分公司)、襄樊捲菸廠授予“金杯”獎

1995年度在雙目標考核中被南漳縣委、縣政府評為“先進工作者”

1995年7月,襄樊市菸草專賣局黨組在全市菸草系統號召學習唐啟楹同志的廉潔奉公事跡,《東方菸草報》、《金葉時報》、《統計與決策》、《中國當代與改革文獻叢書》刊載了他的事跡

1996年度被南漳縣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被南漳縣總工會授予“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的優秀黨政領導幹部”稱號

1997年度被南漳縣委、南漳縣人民政府授予“優秀經營工作者”稱號

2005年度被襄樊市委、市政府授予“雙聯雙促”先進個人稱號。先後在國家級、省級有關刊物發表《論市場經濟與廉政建設》等十多篇論文,其中《領導幹部應具備十種能力》獲得中南七省(市、區)菸草學會論文一等獎、湖北省菸草學會2004~2005年學術論文一等獎。《用系統的觀念指導菸葉生產》獲得中南七省(市、區)菸草學會論文三等獎,在襄樊菸草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年會上被評為二等獎。

2005年被選為襄樊市人大代表。

2011年因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偵查。

涉嫌受賄

襄陽市菸草專賣局原局長唐啟楹,長期在襄陽辦公生活,卻在武漢主城區有一套價值47.6萬元的房產、兩間位於洪山區汪家墩某寫字樓總價值113萬元的辦公室。唐啟楹的巨額家產讓人懷疑來路不正,最終被舉報到了有關機關,移交到檢察機關偵查。棗陽市法院查明:唐啟楹先後收受賄賂15次,受賄現金248萬元、港幣4600元,另有349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唐啟楹有期徒刑13年,其妻張愛華也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

經辦此案的檢察人員說,唐啟楹受賄房屋數量之多,在襄陽市已被查處的國家工作人員之中也是罕見的。

受賄行為

2006年初,武漢仁文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武漢仁文公司)總經理郭繼中,專程拜訪唐啟楹,希望他在承攬工程上給予照顧。

2006年3月,南漳縣煙水配套工程未通過招標,甚至連契約都沒有簽,就將工程交給武漢仁文公司承建。就這樣,武漢仁文公司憑著唐啟楹的關照,2006年至2009年承攬了襄陽菸草系統下屬5000餘萬元的建設工程。

這些工程涉及南漳縣菸草專賣局辦公樓裝修工程,南漳縣薛坪鎮、巡檢鎮、板橋鎮、長坪鎮、李廟鎮連續3年的煙水配套建設工程。此外,保康縣的煙站建設工程、煙水配套工程等,也被武漢仁文公司承攬建設。

為了多攬項目,唐啟楹還從高新區團山鎮取得6.42畝土地的租賃權,租期22年,以20萬元的價格轉給郭繼中租賃。

2006年10月,郭繼中花47.6萬元在武漢友誼大道,為唐啟楹購買一套單元房,並以其兒子的名義辦理了房產證。

2007年6月,郭繼中又以113.7萬元的價格在武漢洪山區汪家墩某寫字樓,購買了兩間辦公室送給唐啟楹。他按照唐啟楹的要求,再次以唐啟楹兒子的名義辦理了房產證。

2007年11月,郭繼中又花15.38萬元購買一輛豐田卡羅拉轎車,送給唐啟楹兒子使用,並為之辦理了車輛入戶手續。

2008年9月,菸草系統幹部阮某為得到提拔,趁唐啟楹生病住院之機,送禮1萬元。

2009年6月,郭繼中以20萬元價格,購買了一尊象牙觀音雕像送給唐啟楹。

2010年春節,菸草系統幹部宋某等3人,為得到提拔,分別送給唐啟楹現金1萬元。

2010年3月,陶某被調到襄陽市菸草專賣局任職。

2005年至2010年,菸草系統幹部袁某請求將兒子調到菸草系統工作。他先後4次送給唐啟楹4600元港幣、鉑金手鍊一條、人民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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