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丙章

唐丙章(1837~1908),原名乃欽,字典初,清舉人,儋州松鳴鄉才根村人。1882年(光緒八年)中舉(第19名),為南方各省考生之冠,馳譽文場。提出治黎14條建議,其中有開礦山、修鐵路條款,乃至今日仍有其進步意義。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自幼天賦穎異,博覽群書,潛心鑽研,而博古通今,落筆成文。但為文急於求成,缺乏警句,屢試失利,爾後每一構思,推陳出新,獨有見地,且深入探討。

1882年(光緒八年)中舉(第19名),為南方各省考生之冠,馳譽文場。後又幾次上京應試均未中,歸而於瓊台、東坡書院執教數年。他治學嚴謹,施教有方,弟子盈門,而不易落筆,但對世道風俗、地方利弊,敢於評說。上《平黎疏》千餘言,提出治黎14條建議,其中有開礦山、修鐵路條款。此不僅在當時,乃至今日仍有其進步意義。其還精通醫術、傳有《藥性民歌》65首,時人無不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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