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乙木
總論
三春乙木,為芝蘭柳殘之木,丙癸不可離也,春乙有丙,卉木向陽,丙癸兩見,有癸滋養根基,枝葉自然發生茂盛,丙癸齊透,不逢化合克困,科甲寅貴非輕,書曰:乙木根發種得深,只宜陽地不宜陰,漂浮只怕多逢水,克制自須苦用金,亥卯未逢於甲乙,富貴無疑,木全寓卯辰方,功名有準,活木有埋根之鐵,支下有庚辛戕賊其根,木則朽矣。
甲乙同為木,自旺向衰,則為乙木,生於三春,劈如芝蘭蒿草,丙火癸水,缺一不可,得丙照暖,枝葉繁茂,得癸滋養,根株潤澤,配合中和,無有不貴,獨忌金水多見,陰濃濕重,根損技萎,頑鐵埋根,戕賊生機,金水二者,同以為忌也,總之乙木不離丙癸生扶,陽壯木渴,則用癸水,陰濕露凝,則用丙火,余皆配合,甲時皆作如是觀也。
正月乙木
•原象造化
正月天氣,猶有餘寒,非丙不長,雖有癸潤,恐凝寒氣,故先用丙,癸次之。
甲乙木生於正月,其理相同,可以參用,乙為卉草,取用不離丙癸,丙為太陽,癸為雨露,丙火見癸,名為雲霧蔽日,不雨不晴,然卉木得之,則不晴不雨,正好養花之天,日照雨潤,天然培澤之用,丙癸兩見,混合為一,成為一種性情,不可分離矣,惟時令有不同,初春余寒未盡,以丙火為先,大地春回,喜得陽和之暖也,(參閱甲木節)。
丙癸兩透,科甲定然,或有丙無癸,門戶顯揚,或丙多無癸,名曰春旱,獨陽不長,不過粗俗濁富之人。
初春之木,丙火為主,癸為配合,初春余寒未盡,無癸有丙,雖嫌乾枯,乙木之生機不損,亦可門戶顯揚,乙木之用,不離丙癸,不僅正月為然,十二月悉同此理,有癸無丙,孤陰不生,有丙無癸,獨陽不長,皆非有用之材,若丙多無癸,(注意多字)用財泄丙火之旺,此人毫無秀氣,不過有財而已,故云粗俗濁富之人,如“丁酉、癸卯、乙酉、戊寅”,天干癸印,為戊土合破,專取時上戊寅長生之財也。
或丙少癸多,又為困丙,終為寒士,或戊己多見,為濕土之木,皆下格。
癸水多,丙火受其困,陰濃濕重,其用不顯,癸己多見,而無丙火,陰濕之土,不能使木繁榮,同為下格。
此即所謂孤陰不生也,癸水以潤澤為用,宜少不宜多,多者葉腐根浮,有損無益,不比生於三夏之多多益善也。
用丙者木妻火子,火多用癸水者,金妻水子。
丙癸用之先後,以時令為衡,初春恐凝寒氣,以用丙火為正,用癸水者,必因火多,陽和太盛,以印製傷也,春木當旺之時,毋勞印生,不得已用印,乃為去病之藥,如支逢寅午戌成局,則不能不用壬癸之水矣。
•命例分析
〖例一〗:
丁巳,壬寅,乙卯,丙子。
妙得時上丙癸兩全,位至尚書。
按丁壬一合,增助木氣,貴在時逢子水,丙火透乾,水火不相礙,而得其用矣。
〖例二〗:
戊子,甲寅,乙亥,己卯。
日祿歸時,丙癸得所,官至大學士,大富大貴。
按丙癸得所者,丙生於寅,癸祿在子也,財印相資,四柱無金,木氣純粹,宜其富貴。
〖例三〗:
甲申,丙寅,乙卯,庚辰。
丙透癸藏,官至御史。
按辰藏癸水 ,乙刃不燥,丙火食神為用,時上庚金為病,喜其去病為貴也,若無丙火,則與明崇禎帝造相類矣(見下)。
〖例四〗:
丁丑,壬寅,乙酉,辛巳。
探花。
按此造巳酉丑三合而透辛金,煞旺為病,好在春金無力,又是辛金,巳宮丙火得祿,高魁鼎甲,當在戌丁兩運中也。
〖例五〗:
辛亥,庚寅,乙未,己卯。 明萬曆三十八年十二月廿四日卯時。
明思宗(崇禎)命:生於立春後兩日,初春之木,寒氣猶凝,丙火不透,木無生意,庚辛並見,官煞混雜,不得已用亥宮壬水化煞為用,三春木旺之時,何勞印生,用金必須財生,用印化煞,總非所宜。
〖例六〗:
己卯,丙寅,乙卯,庚辰。
董其昌命:乙木皆喜丙癸為用,此造獨以財官取貴,則以地支成方故也,方與局不同,局之氣專一而純,喜得丙癸以成曲直,如下李文忠命是也,方之氣旺而夾雜,必須官煞以致之,春金氣弱,更取財以生之,一見壬癸,泄弱春金而生旺木,便不足道,以上明崇禎命是也,滴天髓云:成局乾透一官星,生地庫地皆非福,生方平透一元神,左邊右邊空碌碌,細味之自明,命理千變萬化,信然哉!
〖例七〗:
癸未,甲寅,乙亥,己卯。 道光三年正月初五日卯時。
李文忠公鴻章命:曲直仁壽格,癸透丙藏,出將人相,參閱二月乙木節。
〖例八〗:
丙午,庚寅,乙酉,庚辰。 道光廿六年正月廿九日辰時。
張人俊命:乙庚辰酉相合,生於寅月,返本還原,丙火出乾,制去一庚,專取時上官星,官印為用,貴為總督,乃化氣中返象也。
〖例九〗:
戊午,甲寅,乙酉,己卯。 鹹豐八年正月初八日卯時。
藍定樞命:生於雨水後六日,寅午會局,酉金被制,以財為用。
〖例十〗:
己巳,丙寅,乙未,己卯。 同治八年正月廿三日卯時。
生於驚蟄節前七時,丙火出乾,得祿於巳,陽壯木渴,四柱無癸,用己土泄火氣,傷官生財,濁富之人。
〖例十一〗:
丁亥,壬寅,乙卯,壬午。 光緒十三年正月廿七日午時。
魏益三命:生於雨水後六日,丁壬相合,專用丙火,惜無癸水,貴有不足。
〖例十二〗:
丁酉,壬寅,乙巳,乙酉。 光緒廿三年正月十五日酉時。
衛立煌命:丙火制煞為用。
二月乙木
•原象造化
二月陽氣漸升,木不寒矣,以丙為君,癸為臣,丙癸兩透,庚藏,科甲富貴無疑。
甲乙生於初春,以水火既濟為正格,癸眾用丙,丙多用癸,已詳正月,丙為太陽之火,癸為雨露之水,丙癸各得其用,而無合化克制,大富大貴之造,言丙癸不言丁壬者,因丁壬相合,情而不情,且有化木之嫌,不如丙癸之適宜也,庚藏,取其生癸水,出乾則雜。
或庚透得位,支下無辰,不能化金,貴亦無疑,見辰則為假化,便是常人。
承上文丙癸為用意,乙為柔木,見庚相剋,容易從化,但二月木正發榮之時,不宜庚金傷殘,所謂克制何須苦用金也,如庚透隔位,支下無辰,乾透癸水,官印相生,貴亦無疑,時當陽氣漸升,陽壯木渴,不能無癸水潤澤也,甲乙木生於正二月,無取從化之理,辰為化之元神,化氣見辰,方為真化然二月乙木,月垣得祿,乘權秉令之時,決不能從金而化,見辰,化之條件俱備,又有化之傾向,欲化不能,不化不可,無所適從,決為平常人也,化氣之中,乙為庚所克,從化最易,故云。
或支成木局,見癸透養木,乃作貴命,更得丙泄木氣,大貴之命,但須透癸,有丙無癸者,常人。或水多用丙,戊多化癸者,下格。
二月乙木,丙癸兩字,相濟為用,支成木局,謂曲直仁壽格也,然同一曲直格,透癸者貴,金聲玉振賦云:曲直兼資乎印綬,仁聲播九霄以無窮,以二月陽氣漸升故也,得癸水潤澤,更得丙泄其旺氣,上上之命,透丙者不可無癸,有癸者功名勳業,無癸而有丙丁,木火通明,文苑斐聲(觀段祺瑞、吳經熊造,更足證明)若癸多困丙,或見戊合癸,皆失相濟為用之妙,故為丁格。
二月乙木,專用丙癸,用丙者,木妻火子,丙多用癸者,金妻水子。
二月乙木,與正月同看,丙癸並用,以丙為主,如四柱丙多,陽壯木渴,方用癸水。
•命例分析
〖例一〗:
壬午,癸卯,乙丑,己卯。
此乃夾祿格,貴小富大,白手成家,但子女多刑。
按木以臨官為祿,不論甲乙,此造醜卯夾寅,故云夾祿,午宮己土出乾,以食神生財為用,丁火為壬癸所困,貴小,財星透出。富大,財居祿上。官煞臨於絕地,故子女多刑也。
〖例二〗:
癸卯,乙卯,乙未,庚辰。
曲直仁壽格,秀才,奈行西北運,僅為一介寒士,惜哉。
按支全卯未而見庚金,曲直仁壽破格,雖有癸水引化,格局不純,加以運行西北,坐困青氈宜矣。
〖例三〗:
甲寅,丁卯,乙未,丙子。
此乃曲直格,加丙照癸滋,官至總兵。
按曲直成格而不美,以乙未日坐木庫故也,雖丙癸兩全,而癸水不透,僅為總兵,格局有高下也,如為乙亥乙卯,貴不止此。
〖例四〗:
丙子,辛卯,乙卯,丙子。
出將入相,妻賢子肖。
按年上丙火合去辛金,雖不支全方局,而氣勢純粹,乙卯專祿,時上丙照癸滋,宜乎貴矣。
〖例五〗:
己未,丁卯,乙丑,丁亥。
用醜中癸水,奈支成木局,木盛水縮,初行甲乙運災訟連綿,癸亥壬戌運,用神生旺,連捷。
按此造丁己出乾,而日時亥醜夾子貴,甲乙運比劫爭財,所以災訟連綿,癸亥運乙木根潤,木火通明,而貴人引出,宜有金馬玉堂之貴。
〖例六〗:
癸亥,乙卯,乙卯,戊寅。
壽長格。
按上造有丁火泄木之秀,故有科甲之貴,此造木旺而無泄,地支長生祿旺,壽者之徵,癸水養木,戊土合之,旺氣及身而止。恐無子也。
〖例七〗:
丙申,辛卯,乙酉,丙戌。
無癸,丙合,支沖,孤貧之格。
按年月丙辛合,專用時上丙火,無如乙木坐酉絕地,埋根有乘,反傷月令之祿,其為孤貧宜矣。
〖例八〗:
乙丑,己卯,乙亥,癸未。 同治四年二月初九日未時。
民國執政段祺瑞命:曲直仁壽格,支成木局,癸透養木,大貴。
〖例九〗:
丁丑,癸卯,乙巳,丙子。 光緒三年二月十九日子時。
顏惠慶命:丙癸兩透,並皆得祿,大貴,歷為外交總長,各國大使。
〖例十〗:
己亥,丁卯,乙未,己卯。 光緒廿五年二月十七日卯時。
吳經熊命:曲直仁壽格,癸丙兩無,得丁火泄木之秀,木火通明,文明之象,為當世名法家,大學教授。
三月乙木
•原象造化
三月陽氣愈熾,先癸次丙。
甲為陽木,春深木盛,宜用庚金裁抑,乙為陰木,雖在春季,亦不能用庚金,陽盛宜癸水滋之,木盛宜丙火泄之,此甲乙性質之殊也。
癸丙兩透,不見己庚,玉堂之客,見己庚者,平常之人,或一乙逢庚,不見己者,主小富貴,但不顯達,或庚己混雜,丙癸全無,下格。
用丙癸者,不宜見己庚,見己傷癸,見庚為傷官見官,皆為格局之病,一乙逢庚,庚受丙火之制,而業水無傷,雖不顯達,猶主小富貴,若用丙癸,而見己庚混雜,或無丙癸為用者,皆為下格,總之乙木陰柔,無用財官之法。書云:忌庚金相合,掣肘不伸,最足為害是也。
或水多見己,只恐高才不第,見戊可發異途,或提支局中會水,見丙戊出乾,亦是武科甲,或暗途功名,或柱中無丙戊,支合水局,此離鄉之命。
三月乙木,以用癸丙為正,水多用戊己,取財破印為變,壬癸多見,春水汪洋,己土不能為水堤防,故云只恐高才不第,見戊土堤防,可發異途,提支者,月令提綱之支也,天干雖無壬癸,而地支申子辰會水局,同為春水泛濫,須得戊土堤防,更見丙火暖土,主富中取貴,異途功名,蓋病與藥之用,不如癸丙之秀,故主異途武科也。若水旺而無丙戊,水泛木浮,離鄉之命。
或見一派癸水,又有辛金,則作旺看,得一戊己制癸,亦主小富貴,若一派壬癸,不特貧賤,而且夭折,見戊者方雲有壽,但終為技術之人。
承上文癸水雖弱,有辛金相生,則作旺看,得戊己制之,可發異途,同上文,壬癸並透,須戊土為制,己土無益,有戊可免夭折,無丙照暖,乙木不榮,終為技術之人。
雙或庚辰時月,名二庚爭合,乃貧賤之輩,如年見丁破庚,可雲從化。雖不科甲,亦不失武職之權。
乙為柔木,見庚金勢盛,乙木輸情相合,月令逢辰,易成從化,但化氣失令,不作貴論,二庚爭合,化不成格,乙木被傷,故為貧賤之輩,若干見丁火破庚,乃是用丁,作從化也,丁年無庚辰月,乙木無用庚之法,見庚同煞,即一乙逢庚,亦喜丁火制之,食神制煞,故不失武職之權,可雲從化者,並非真從化也。
用癸者,金妻水子,癸多用丙者,木妻火子。
•命例分析
〖例一〗:
丁酉,甲辰,乙巳,甲申。
支藏丙癸,不過選拔之士,妻賢難得偕老,子肖且多,父母無緣,手足無力,紫系戊重之病,喜運行西北。
按此造專用巳宮丙火,丙為壬水所困,僅為選拔之士,辰酉相合,時又逢申金,重用丁火破金為助,日支丙火得祿,妻賢之徵,巳申相刑,故難得偕老,時支庚金得祿,乙庚有相合之情,故子肖且多,乙木向庚,壬水甲木,皆非所顧,故父母無緣,手足無力。
〖例二〗:
庚午,庚辰,乙酉,丁亥。
從化格,化合而不逢時,一富翁耳,子肖。
按乙從庚合,取丁火破庚為用,時上丁火獨透,子肖且賢,食神生財,富而不貴。
〖例三〗:
甲寅,戊辰,乙亥,丙子。
六乙鼠貴格,丙火高透,戊土製水,官至按院。
按年月甲木破戊,時上子水得力,正合六乙鼠貴,丙照癸滋,大貴之格。
〖例四〗:
乙亥,庚辰,乙丑,丙子。 光緒元年三月廿八日子時。
王懷慶命:丙透破庚,癸藏滋木,傷官駕煞,位至軍長。
〖例五〗:
辛丑,壬辰,乙丑,戊寅。 光緒廿七年二月廿力日寅時。
盛升頤命:四柱財旺,喜寅宮甲木幫身,丙火癸水皆暗藏,行財運出任上海統稅處長。
〖例六〗:
辛巳,壬辰,乙亥,壬午。 光緒七年三月十三日午時。
陳陶遺命:兩壬出乾,兼有辛金相生,春水汪洋,喜巳宮戊土製水,專用午中丁火,至丁運,位居省長。
三夏乙木
總論
三夏乙木,木性枯焦,四月專用癸水,五六月先丙後癸,夏至前仍用癸水。
夏木乾枯,調候為急,專用癸水,無癸用壬,即使別取用神,壬癸總為配合所不可缺,四五六三個月,以夏至為分野,夏至前專用癸水,夏至扣先丙後癸,仍以癸水為重要相神也。
丙透,支又見丙,謂之木秀火明,得一癸透,科甲有準,若干透二丙一癸,不過一貢,壽高。
此言丙多用癸也,丙火乾透支藏,得一癸透,制火潤木,得力極矣。必貴之格,乾透二丙,單見一癸,力有不足,丙為太陽,癸為雨露,丙火見癸,本為不晴不雨之天,夏木之取丙癸,正利用其不晴不雨以取貴,若陽氣太盛,即貴有不足矣。木火傷官,不能缺印,無癸必夭,見一癸透,不致夭壽,詳下五月節。
或癸水多,有丁無丙,平常之人。
癸水多宜用丙火,有丁無丙,丁火反為癸水所困,故為平常之人。
或一癸透,官職榮顯,但難由科甲出身,癸居子辰,異路小職,或丙藏支下,癸出時乾,己出月乾,雖非科甲,異途顯達。
三夏火旺木枯,以癸水為真神,見癸水,不論乾透支藏,皆主貴。但無丙火相濟為用,難由正途耳,己癸並透,雖癸水為己土所制,而濕土培木,不失潤澤之用,亦主異途顯達,若見戊土,戊癸相合,必然化火,癸失其用矣。
又或重重癸水,或支藏癸水,由行伍得功名。
時值三夏,巳午未宮皆藏土,火炎土燥,木性枯焦,癸為雨露之澤,雖多無礙,柱無丙火,陰陽失既濟之用,故功名起於行伍。
四月乙木
•原象造化
四月乙木,巳宮自有丙火,戊取癸水為尊。
四月丙火臨官,故專用癸水,但水至巳絕地,如無庚辛生之,則水無源,其將立涸,故必以庚辛為佐,(庚金生癸不宜合乙)此取用之法也。
癸透,庚辛又透,科甲定然,獨一點癸水,無金是水無根,雖透天干,不過秀才小富,須要水運相扶方妙,或土多困癸,貧賤之人,丙戊太多,支又成火局,瞽目之流。
四月癸水,無庚辛相生,無根之水易涸,故不過秀才小富,巳中長生之庚,困於火土,不能生水,須另見庚辛申酉為妙,無金相生,須運行西北金水之鄉,方能發達,若四柱火上太多,滴水立見乾涸,雖有如無,決為殘疾之人,運行火土,為財破印,亦立見災晦。書去:乙木疊逢離位,名為氣散之文,乙為衰竭之木,至巳午病死之地,無癸潤澤滋培,更見丙戊太多,支成火局,木化成灰,非殘病必貧賤夭折也。
用癸者金妻水子。
四月乙木,專取癸水,無別種用神可取,用癸水者,以官煞為妻,癸印為子,官煞生印也。
總之四月乙木,專用癸水,丙火酌用,雖取庚辛佐癸,尤以辛透為清。
四月乙木,以用癸印為正,柱金水,用丙火傷官為例外,庚金佐癸,須不與乙木相合,方能收發水源之用,況庚為陽金,癸為陰水,以庚佐癸,不如以辛佐癸為清也。
•命例分析
〖例一〗:
戊午,丁巳,乙丑,壬午。
官太尉。
按壬水為丁戊所合制,專取醜宮辛癸為用,煞印相生,巳醜又會局,化忌為喜,其貴宜矣。
〖例二〗:
庚寅,辛巳,乙酉,戊寅。 道光十年四月廿七日寅時。
翁同和命:胎元壬申,專取胎元,故大貴,官至尚書師傅。(雙按此造,當是必個月胎元癸酉,用癸辛為正途,壬庚為異途之貴也。)
〖例三〗:
辛未,癸巳,乙丑,辛巳。 同治十年四月初六日巳時。
衛興武命:醜宮辛癸並透,巳醜會局,較戊午造更為顯著。
〖例四〗:
丙戌,癸巳,乙亥,癸未。 光緒十二年四月十二日未時。
程霖生命:癸透無金,雖通根亥宮,不若金生之,為源遠流長也,丙透傷官生財,格局取富,行戊戌財運,印被財破,原命無金,不能化財生印,一蹶不振,土旺水涸故也。
五月乙木
•原象造化
五月乙木,丁火司權,禾稼俱旱,上半月屬陽,先癸次丙,下半月屬陰,三伏生寒,丙癸尊,四柱多金水,丙火為先,余皆用癸水。
五月乙木,以夏至為分界,夏至前陽盛,先癸次丙,夏至後陰生,丙癸俱尊,然三夏乙木,調候為急,除四柱多金水,用丙火為例外,其餘皆以癸水為用也。
乙木重逢火位,名為氣散之文,支成火局,泄乙精神,皆用癸滋,癸透有根,富貴雙全,或庚辛年乾,癸出時乾,定許科甲,無癸者常人。
乙木重逢句,見繼善篇,木奔南而軟怯,至巳午未月,根枯枝萎,木氣盡泄,非癸水滋培不為功,癸水有調和氣候,挽回造化之妙,故癸透有根,富貴可期,水得金生,源長流遠,此五月乙木之正用也。
若無癸而見丙透,支又成火局,陽焦木性,此人殘疾,無癸必夭,見壬可解,或火土太多,其人愚賤,或為僧道門下
丙透天干,支成火局,木性枯焦,若無癸水滋增,非殘疾即夭折,乙木本性衰竭,非甲木之比,必用癸水,方可取貴,壬水方可解炎,非自然之功用,如雨露之澤,正如灌溉之功,解炎之用雖同,究竟人為之楞,不及天然之力也。
•命例分析
〖例一〗:
戊申,戊午,乙巳,壬午。
不見癸水,殘疾。
按此造申宮壬水,遠隔年支,戊土衙重,丙丁肆虐,然上代必有根基庇蔭,惟不能蔭及其身耳。
〖例二〗:
癸未,戊午,乙亥,丙戌。
進士。
按此造好在乙木在亥,為癸水之根,否則,戊癸一合,失調澤之功矣。
〖例三〗:
癸酉,戊午,乙卯,戊寅。 同治十二年六月初八日寅時。
鄭士瑜命:癸水得酉金相生,雖戊土困癸,仍有潤澤之功,地支聯珠夾辰巳未申,適為巽坤兩宮,貴為軍長。
〖例四〗:
丁丑,丙午,乙卯,丁亥。 光緒三年五月初一日亥時。
金紹曾命:醜藏癸,亥藏壬,亥醜夾子,醜中又有辛金生癸水,根株潤澤,自然木火通明。
六月乙木
•原象造化
六月乙木,性枯而寒,柱多金水,丙火為尊,支成木局,乙得無傷,丙癸兩透,大富大貴,無癸者常人,運不行北,困苦一生。
三夏乙木,專用癸水,總論中已詳言之,惟生於大暑後,逢水進氣,三秋生寒,四柱又多金水者,當以丙火為尊,否則仍用癸水也,支得亥卯未會成木局,不見庚辛,乙木無傷,乾見丙癸兩透,必大富貴,所重在癸,以丙為配合,故無癸常人,運不行北,用神不得地,困苦一生,可見夏木雖在三伏生寒之時,亦不能離癸水也。
凡五六月乙木,氣退枯焦,用癸者切忌戊己雜亂,便是下格,或得甲木透,制伏土神,名為去濁留清,可許俊秀,土多乏甲,秀氣脫空,庸人而已。
五六月乙木,以癸水為調候真神,用神不可損傷,若見戊己克制,便失調候之用,得甲木出乾制土,有病得藥,可許俊秀,土多乏甲,下等格局,決其庸庸一世也。
或丙癸兩透,加以甲透制戊,一榜,即風水不及,選拔必然,若不見丙癸,祗有相火,亦屬常人,有壬可保衣祿。
此言丙癸與丁壬之不同也,丙如太陽,乃天然陽和之氣,丁如燈燭,乃氣勢已衰之故,故無丙有丁,亦司常人,癸如雨露之功,壬如溉灌之力,雖同一潤澤,而非出於自然,故無癸有壬,僅保衣祿,且丁壬並透,有化木助火之嫌,如壬水不通根,則失其用,不能取貴也,甲透制戊見上節,戊己雜亂,宜有甲木製之,無戊己,甲木非需要也。
或柱中無水,又無比劫出乾,名棄命從財,富大貴小,納粟奏名,貢監三考皆利,能招賢德之妻,從財格,以火為妻,土為子。
此論從格,陽乾從氣不從勢,陰乾從勢無情義,六月未為木庫,木有微根,氣勢未絕,甲木雖弱,不作從論,須行印綬扶身之地,乙木見四柱土多,即從土旺勢,此甲乙不同之點也,見水潤土,即是培木之根,決不能從,故以無水為首要,從格,以所從之神為用,故以食為妻,財為子。
或一派戊土出乾,不見比劫與印者,名財多身弱,終為富屋貧人,見一甲制土,必有福壽。
甲木見己,土多而不見戊土,雖從不真,乙木見戊,土多而不見己土亦然,此陽從陽陰從陰之義也,不從則財多身弱,終於貧困,富屋貧人者,譬如富室管財之人,經手雖多,而非己有,有助人發財,而不能自己發財,日主太弱,不能負荷也,財多以劫為救,故見甲為有福壽,更行比劫之地,亦能致富,但其身勞碌耳。
或丙辛貪合,非嫖即賭,終非承受之器,或丙合而癸亦合,不為下賤,亦是離鄉奔流之客,丙合癸不合,亦下格。
承上文丙癸兩透節,六月乙木,不外乎用癸用丙,用神不可損傷,丙癸見辛戊相合,則失其用,蓋合有宜不宜,戊癸合,癸水被戊合去,丙辛合,丙火雖不合去而被羈絆,失其陽明之性,故輕重有不同也。
或一派乙木,不見丙癸,名亂臣無主,平常勞碌之人,又加支藏辛金者,為間中孤命,僧道之流。
六月乙木,無癸丙不能取富貴,支見辛金,無制乙之力,偏官主性情孤傲,貧賤而孤傲,必為僧道之流也。
或一派甲木,無癸無丙,又無庚金,此人一生虛浮無實,有庚制甲,定有作為,否則不顧廉恥,巧言令色,因酒色敗德,不修品行,男女一理。
六月未土為財,一派甲木而無丙癸庚金,比劫奪財,見之人事,虛浮無實,見庚金制劫,主有作為,無丙癸,主種種敗德也。
總之夏月乙木,專用癸水,丙火酌用,庚辛次之。
夏月乙木,以癸水為主要,如四柱金水多,則用丙火,庚辛為癸水之佐,夏木枯燥,調候為急,無別種用法也。
•命例分析
〖例一〗:
丁亥,丁未,乙巳,庚辰。
癸丙庚俱得中和,御史。
按此造專用辰中癸水,亥未拱卯,乙木有暗祿取貴也。
〖例二〗:
辛卯,乙未,乙酉,辛巳。 道光十一年六月初五日巳時或雲初九日丑時(巳醜乙丑)未知孰是。
清鹹豐帝命:兩造恐皆不真,姑錄之,備參與。
〖例三〗:
己亥,辛未,乙丑,己卯。 道光十九年六月初一日卯時。
汪鳴鑾命:專用醜宮癸水,金水相生,吉神暗藏,位至侍郎。
〖例四〗:
庚戌,癸未,乙亥,丁丑。 道光三十年六月十五日丑時。
翟鴻璣命:生於大暑前五時,亥未會局,暗拱卯祿,癸庚並透,日時聯珠夾貴,科甲出身,太平宰相,富貴壽考之命,或雲丙子時。
〖例五〗:
戊寅,己未,乙卯,丁丑。 光緒四年七月初七日丑時。
錢錫孫命:卯未會局,專用醜中一點癸水,運行西北,富貴。
〖例六〗:
丁亥,丁未,乙酉,丁亥。 光緒十三年五月廿九日亥時。
周蔭人命:亥未會局拱卯祿,日時金水相生,專此壬水為用,假煞為權,貴多就武。
三秋乙木
總論
三秋乙木,金神司令,先丙後癸,惟九月專用癸水,用丙恐暖戊土為病也。
三秋金神秉令之時,用火制煞為上,用癸水化煞為次,九月土燥木枯,宜水滋培,故專用癸水。
七月乙木
•原象造化
七月乙木,,庚金司令,庚雖輸情於乙妹,而乾乙難合支庚,見庚,乙必受傷,或丙癸出乾,又加柱有三己,以污金,可許科甲,有己透加丙,方是上命,甲妻火子。
七月乙木,喜己土為用,或不見丙癸,己土決不可少,卻取己土為用,此又以火為妻,土為子,如丙癸己俱透,大富大貴。
七月庚金,銳利無前,官強同煞,乙庚雖有相合之情,而木至申宮,其氣已絕,難勝旺金之克,不能用官,見庚出乾,乙必受傷,申宮壬水長生,水仗金生,有沖奔之性,雖雲官印相生,然其生為無情,故取用有進退兩難之困,丙癸之外,必須加以己土,三己者,支見醜未而有己土出乾也,己為卑濕之土,混合壬水,化為泥漿,可以培乙木之根,挫庚金之銳,故有己透加以丙癸,方是上命,否則寧無丙癸,不可無己土,漂浮之木,日曬雨滋,又有何益,或問然則何以不用戊土,不知戊土克壬,金便傷木,故甲木七月節云:金多水少,難作從煞,見土多制壬,方能從煞也,七月乙木,惟有用己土,最為巧妙,無丙癸而用己土,不失富貴,丙癸己俱透者,大富貴,乙木根固,方能用官星,己土污金之法,為本書獨有之發明,細按之,與亥未會局,己土混壬之理相同,見十月丙火節,己透加丙者,以丙己為用,申宮有壬水長生,癸透與否,無關重要,以丙火為用者,木為妻,火為子,以己土為用者,火為妻,土為子。
甲為進氣之水,生在休囚之地,如支無寅卯之助,及宜濕土培植基礎,其看法與乙木大致相通也。
或癸透丙藏,庚少,此不用己土,只許貢監生員,無丙有癸透者,不失刀筆門戶,三考知名,或支藏癸水,多庚,無丙己二神者,平常人物,又無癸水,下格,用癸者金妻水子。
乙為退氣之木,休囚是其本氣,固不比甲木之畏金相剋,上文己土污金,因申宮壬水不能生乙木,用己土混合壬水,培乙根基,為七月乙木取用基本之法,若四柱無己,而癸水出乾,除月令外,又 不見庚金,丙火藏支,則不用己土,而用癸水,承官印相生,亦無不可,惟格局平庸,僅許貢監生員,無丙配合,格局更次,不失儒秀而已,若癸水藏支,四柱多庚,此必須用丙己二神,乙木得培植,卉草向榮,方能顯其用,(見上己透加丙節)無丙己,又無癸水,格之下也,用癸泄庚生木者,金為妻,水為子。
或生辰時,為從化及時,大富大貴,凡從化格,俱從所生之神,如化金者,戊作用神,忌丙丁煅煉破格,從化者,以火為妻,土為子,其餘俱以金為妻,妻必賢美,以水為子,子必克肖,但忌刑衝破害,即主妻招刑,此理易通,不特七月乙木已也,
十乾相合逢辰時,化氣元神透出乙木日元生辰時,必庚辰也,七月金神司令,化金及時,主大富貴,凡從化格,氣勢偏旺一方,以全局氣勢為主,不以日元為主,化神喜旺,故以生我化神為用,化金者以土為用,故以火為妻,(此是化氣格非從煞格,從格以所從之神為用,當土妻金子),乙庚相合,夫妻必和睦,癸能生乙,子必賢孝,見寅巳則刑沖,火土旺地,克傷金水,刑妻克子,此理至顯,乃論命普通之法也。
•命例分析
〖例一〗:
庚午,甲申,乙卯,丁丑。
富僧,此庚旺無丙火之故。
按僧道離世絕緣,苦行修持者,八字必極清純而近於偏枯,滴天髓云:一局清極也,苦人是也,若宏法利生,而得信仰恭敬者,不出命運範圍,與世俗無殊,此造庚旺無丙,貴氣不足,乙木坐卯,秋木有根,庚金出乾,而有丁火制之,配合適當,宜其為僧而富矣。
〖例二〗:
戊午,庚申,乙丑,戊寅。
知縣,化格,妻賢子肖。
按此造乙庚相合而生寅時,年支又見午火,逆其旺氣,恐不能化金,當以醜中癸水為用神,醜宮金水得用,故妻賢子肖。
〖例三〗:
辛巳,丙申,乙亥,己卯。 道光元年七月廿七日卯時。
李瀚晉命:丙己出乾,位至總督。
〖例四〗:
丙戌,丙申,乙未,庚辰。 道光六年七月十五日辰時。
黎培敬命:庚金出乾,用丙巳,位至尚書,卒諡文肅。
〖例五〗:
丙寅,丙申,乙酉,戊寅。 同治五年七月廿九日寅時。
段洪琦命:兩丙兩寅,煞旺制強,惜無癸水,運入北方,位至省主席,為西北重鎮。
〖例六〗:
戊子,庚申,乙丑,壬午。 光緒十四年七月十五日午時。
杜月笙君命:乙庚相合,無辰而時逢午火,化金有病,雖有子遙沖,只作假化,運行北方,去午之病,一時俊傑,最佳者為子運也。(此造恐是辛巳時)
八月乙木
•原象造化
八月乙木,芝蘭禾稼均退,以丹桂為乙木,在白露過後,桂蕊未開,專用癸水,以滋桂,若秋分後,桂花已開,又當向陽,宜先用丙,癸水次之,丙癸兩透,科甲名臣。
乙木春如芝蘭,夏如禾稼,秋如丹桂,皆譬喻之詞,總之木氣衰竭,其性柔弱,三秋金神司令,木在絕胎之位,不能不用印化煞,秋分前專用癸水,秋分後寒氣漸增,寒木向陽,用癸化煞之外,更當用丙,丙癸兩透者,取癸化煞培木,而以丙為用也,癸如雨露,丙如太陽,陰陽相濟,乙木之生趣盎然矣。
或支成金局,宜暗藏丁制,無丁恐木被金傷,無癸無火,帶病之人。
八月乙木,以丙癸並用為貴,如辛金出乾,或支成金局,則宜有丁火制之,癸辛丁並透,大貴之格,食神制煞,貴,多就武,見下閻湯諸造例證,倘無丁癸制化,則木被金傷,殘疾夭折之命,所謂秋乙逢金,非貧即夭是也。
若有癸水,如子得母,其人一生豐盈,若癸出乾,終身秀才。
或丙癸兩透,見戊雜出,不過異路顯職。
此論秋分前,乙木衰竭,又值絕地,辛金七煞當旺,見癸水化煞,木得滋培,如子得母也,故柱有癸水,其人富足有餘,癸水出乾,不失衣衿小貴,丙癸並透者,大富貴,即使見戊雜出,亦不失異途顯職,蓋仲秋戊癸,不能化火,戊土得癸水之潤,反能培木之根,惟丙癸之用不清,故主異途也。
生秋分後,有丙無癸,可許小富貴,有癸無丙,名利虛花,或四柱中有丙癸藏支,常人中能士,無丙癸下格。
此論秋分後,亦以丙癸並見為上格,然秋氣漸深,天地間濕潤之氣化為露,故酉中自有癸水,四柱雖不見癸,無大妨礙,寒木向陽,以丙為先,有丙無癸,可許小富貴,有癸無丙,寒木無生意,名利皆虛,丙癸藏支,須運行南方,引出丙火亦富貴,無丙癸,木被金傷,貧賤夭折之命。
或癸在支丙透時乾,名為木火文星,定主上達,生於秋分後方準。
癸水在支,煞印相生,丙透時乾,木火泄秀,名為文星,丙癸並用而不相礙,最為上格。
或生上半月,無癸則木枯,姑用壬水,不然,枯木無用,平常間人,四柱多見戊己,亦主貧賤下格。
秋分後可以無癸,秋分前不能無癸,如無癸,姑用壬水,金神當旺之時,無印梟必被傷也,無印故為下格,有印而多見戊己,印被財破,亦為貧賤下格,少見己土,才不破印,或見辰醜濕土,均無礙,宜注重多見兩字。用癸乾,金妻水子,妻賢子肖,用丙者,木妻火子,用壬者,金妻水子。
同上七月。
•命例分析
〖例一〗:
己巳,癸酉,乙丑,甲申。
從煞,僉士。
按此造乃假從格,癸水出乾,己土緊貼相剋,甲木在時,不能制財護印,故為假從,滴天髓補註,從化節載錢商吳星垣造,與此命相同,運行戊辰,去癸水而致富,蓋中等命造,隨環境發展,或政或商,富貴皆不鉅也。
〖例二〗:
癸酉,辛酉,乙巳,丁亥。
生秋分前,癸水出乾,丙火藏巳,癸有源,又為陰煞重,官至上品。
按此造癸透丙藏,辛金出乾,支成金局,煞旺有丁火為制,官至極品,非無故也。
〖例三〗:
乙酉,乙酉,乙酉,甲申。
從煞格,尚書。
按此造癸水不透,從煞無疑,以上造化無鑰。
〖例四〗:
乙亥,乙酉,乙酉,乙酉。
元世祖忽必烈命:從煞格。
〖例五〗:
甲申,癸酉,乙卯,丙戌。 道光四年閏七月廿五日戌時。
劉獄昭命:丙癸兩透,位至巡撫。
〖例六〗:
戊午,辛酉,乙卯,丙戌。 鹹豐八年八月十三日戌時。
陸榮廷命:丙辛並透不合,又有丁火藏午,貴為兩廣巡閱使。
〖例七〗:
癸酉,辛酉,乙丑,辛巳。 同治十二年七月十九日巳時。
許世英命:癸透丙藏,用丙火,運行南方為貴,惜無丁火,制煞之力不足也。
〖例八〗:
乙亥,乙酉,乙亥,乙酉。 光緒元年八月十一日酉時。
張弧命:夾邱格,無癸,姑用壬水,天干一氣,地支兩清,位至財政部長,卒於丁丑年,壽六十二。
〖例九〗:
丁丑,己酉,乙未,辛巳。 光緒三年八月十三日巳時。
張世傑命:丁辛兩透,支成金局,醜中癸水微弱,生在秋分前,出身富家,行水運大富貴。
〖例十〗:
辛巳,丁酉,乙卯,己卯。 光緒七年閏七月廿五日卯時。
張敬堯命:秋木盛,煞高有制,貴為都督,早年午運最佳,人後運不得地,故起伏不常,辰運癸酉年,被剌殞命。
〖例十一〗:
辛巳,丁酉,乙亥,戊寅。 光緒七年八月十六日寅時。
陳嘉謨命:辛金出乾,支成金局,喜丁透丙藏,癸雖生在寒露前子時,嫌火太旺,無癸姑用壬水,行壬癸運貴。
〖例十二〗:
癸未,辛酉,乙酉,丁亥。 光緒九年九月初八日亥時。
閻錫山命:( 恐是丁丑時)支聚兩酉,辛金出乾,喜癸丁並透,行南方火運,大富貴。
〖例十三〗:
癸未,辛酉,乙亥,丁亥。光緒九年八月廿八日亥時。
湯薌銘命:辛癸丁並透,戊運貴為都督,較之閻造,僅差一字,兩亥壬水太重,七煞泄氣,戊運去病故也。
〖例十四〗:
戊子,辛酉,乙未,丙子。 光緒十四年八月十六日子時。
商震命:丙辛並透不合,癸水暗藏,行丙運,貴為山西主席。
〖例十五〗:
丙申,丁酉,乙亥,戊寅。 光緒廿二年八月十三日寅時。
胡若愚命:辛金不透,兩壬泄弱辛金,此不用煞,丙丁並透,木火文星,傷官生財格局,秋木見火,必須佩印,以印為用也。
書云:秋乙逢金,非貧即夭,秋生乙木忌根枯,根既枯槁,貧苦到老,(此言三秋之木不能無水也。)又雲甲乙遇強金,魂歸西土,看龍(甲乙)逢兌旺(金)且賤且貧,又云:乙木生於酉,莫逢巳酉醜,富貴坎離宮,貧窮申酉守,木逢金旺已傷,再遇金鄉,豈不損壽。(言秋木不能無丙癸也)三秋甲乙,木性內斂,枝葉凋殘,最宜裁剪,以殺為生,方成梁棟之材,將不可無丙丁癸水為配合耳,癸水化金培木之根,丁火制金,不傷木性,且甲宜庚,乙宜辛,制煞丁火為上,丙火次之,如身弱只要有癸水透出,不畏克制,煞印相生,甲乙即有恃而無恐也。子平真詮云:秋木盛,七煞透而有制,無有不貴,蓋金神七煞,與眾不同,觀上諸造而益信,秋乙逢金數句,造化元鑰抄本刪除,特附志之。
蓋甲為向旺之木,故怕弱,乙為向藏之木,衰其本性,故不怕弱,只要通根見癸,即不畏克制,惟辛金必須出乾,更要有丙丁制之,無有不貴,至於用水用火,觀四柱配合,火旺用水,水多用火,不必定限上下半月也。
九月乙木
•原象造化
九月乙木,枝枯葉落,必賴癸水滋養,如見甲申時,名為藤蘿繁甲,可秋可冬。
九月秋氣蕭索,燥土秉令,乙木無癸水滋養,則成枯木,故必以癸水為先,如通根亥寅,得長生祿旺者,不以此論。財官食傷,均可取貴也,乙為最絕之木,見甲氣變生旺,與甲無殊,名藤蘿繁甲,言甲申時者,申為木之絕地,木氣最衰之時,言雖在秋冬,木氣衰絕之時,亦可附甲而榮也,凡陰乾見劫透,通根長生臨官,氣變生旺,當從陽乾論之,五行皆現,不獨乙木也。
若柱中見癸水,又遇辛金髮水源,定主科甲,或有癸無辛,常人。有辛無癸,貧賤,或四柱壬多,惟難泛乙,每作尋常人物中之上品。
承上文,九月燥土當旺,癸水易涸,有癸無辛,癸水無源,有辛無癸,乙木枯槁,皆難顯達,土旺乘權,雖四柱壬水多,亦難泛乙,木枯用水,水多用戊,皆庸中佼佼者流,或亥多戊土,又透天干,作從財看,無比印方妙,有比有印,富屋貧人。
三秋木氣休囚,土多從財,乃一定之理,但不可無比印,一見比印,只作財多身弱看,不作從論。
用癸者,金妻水子,但子女艱難,季土克制故也。
若癸為用,故金妻水子,癸水為季土所克,故子息艱難。
•命例分析
〖例一〗:
壬戌,庚戌,乙丑,庚辰。
取辰醜中癸水為用,醜戌刑出辛金,可許科甲,但癸辛藏支,可許難逢,可望五品,其人執拗,吉里有凶。
〖例二〗:
甲寅,甲戌,乙酉,丙子。
藤蘿系甲,癸水得祿,科甲名臣。
〖例三〗:
辛丑,戊戌,乙卯,癸未。
辛癸兩透,木局破戊,十二歲行酉運連捷,行癸運入閣,位至尚書。
〖例四〗:
庚辰,丙戌,乙亥,庚辰。
年透庚金,支見二辰,可作化合,巧中取貴,但化不逢時,不孤有刑,壽高五十。
按化合失時,丙火傷官破庚,只能用丙火,但乙與庚合,又不能捨棄庚金,是為不顧用神,猶幸丙透壬藏,雖貴而情情奸險,故云巧中取貴也。
〖例五〗:
庚申,丙戌,乙丑,丁亥。
貧苦,早年有刑。
〖例六〗:
乙未,丙戌,乙亥,丙子。 道光十五年八月十九日子時。
陶模命:丙透癸藏,專用子中癸水,六乙鼠貴格也,位至總督。
〖例七〗:
丙寅,戊戌,乙亥,丁亥。 同治五年九月十九日亥時。
沈金鑒命:生霜降後,寅亥合,木破戊,以食傷為用,甲辰運出任浙江省長。
〖例八〗:
丁卯,庚戌,乙亥,丁丑。 同治六年九月廿五日丑時。
盧永祥命:生霜降前一日,支會亥卯,亥醜夾子貴,兩丁制庚,甲辰運,庚金劈甲引丁,貴為浙江都督。
〖例九〗:
壬申,庚戌,乙卯,乙酉。 同治十一年十月初四日酉時。
蔡成勛命:支合申酉戌西方,四柱無火,運至丙,貴為江西都督。
〖例十〗:
己卯,甲戌,乙亥,己卯。 光緒五年九月初五日卯時。
張紹曾命:亥卯會局,甲木出乾,身財兩旺,藉食傷為通關,四柱無火,為其缺點,至午運末,丁火泄木生財,位至首揆,蓋亥宮木氣長生,壬水臨官,不畏木枯也。
〖例十一〗:
壬午,庚戌,乙未,丁丑。 光緒八年九月十二日丑時。
徐文俊命:專用壬水,上承慈蔭,運行北地,為浙江軍需課長,署理鹽運使。
〖例十二〗:
庚寅,丙戌,乙酉,己卯。 光緒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卯時。
唐生智命:九月乙木,不離癸水,木火土金俱全,待水而發胎元丁丑,醜中有癸水餘氣,元機暗藏也。
〖例十三〗:
辛卯,戊戌,乙未,戊寅。 光緒十七年十月初四日寅時。
孫科命:此命造確否待考。一說:辛卯,戊戌,己卯,丙寅,未知孰是。
〖例十四〗:
癸巳,壬戌,乙巳,戊寅。 光緒十九年九月廿六日寅時。
朱有卿命:財印交差,用壬癸水,宜金為通關,四柱無金,為其缺點,運行辛酉庚申,蔭庇之下最吉,至己未,柔土不足以止水,位至公路局長,戊運歿。
三冬乙木
十月乙木
•原象造化
十月乙木,丙不受氣,壬水司令,丙為尊,或壬多,用戊土。
木至小陽春,外象凋殘,生氣內動,皮內發育,即生氣漸萌之象,木氣長生,此其時也,丙火至亥絕地,故云丙不受氣,冬木喜得陽和而發榮,寒木向陽,必取丙火為用,壬水太旺,反使生機受阻,以戊土為制,故云壬多用戊土,壬水乃當令神,雖不透而旺也。
丙戊兩透,定許科甲,有戊無丙,雖非科甲,亦入儒林,支藏丙火,見火土運,必得祿位,若不驗,風土之薄也。
十月乙木,丙火為尊,戊土為去病之藥,二得必相資為用,有戊無丙,富而不貴,但不失儒林而已,支藏丙火,仍丙戊並用也。
或水多無戊,乙性漂浮,游食好間之人,不見丙己,妻子難全,或一點壬水,見戊,常人。
十月壬水秉令,乙性柔弱,見水多以致漂浮,無戊為救,游間之人,己土雖不能制壬,混合壬水,亦可培木之根,故無丙戊者,必用丙己,此言印多以財損印為救也,若僅亥宮一點壬水,則又不必見戊己,寒木向陽,專用丙丁可耳,見財破印,反作常人,須取甲為救,見下文。
多見戊土,亦為不妙,得甲出制戊,可許能士,但好生禍亂。構訟爭非,雖非秀士,亦廣交善談,或時月皆透甲木,壬多無庚丙戊,貧賤,男女一理。
多見戊土者,水少土多也,須甲木製戊為救,但比劫煞財,雖才能出眾,不免恃其才能而生是非,壬多用戊,戊多用甲,時月皆透甲木,須用庚金,凡此皆是應病與藥之用,總之,寒木向陽,不離丙火,有病而無藥為救,必是貧賤之命,男女一理也。
支成木局,時值小陽,又與春木同旺,再見癸水,取戊為尊,加以丙出乾,可許科甲,若無丙戊二字,自成自敗,終非大受之器,故十月乙木,必兼丙火為用。
亥宮木氣長生,然木並不旺,或見卯未會局,則旺同春木。與巳宮庚金相同,見酉醜會局則旺,木旺不勞印生,見癸陰濕,反窒生機,必須取戊制之,寒木向陽,加以丙火出乾,科甲可許。如明王鴻儒命(己卯,乙亥,乙未,丙戌),得力在時上丙戊,冬木失令,無丙戊總非上格。總之,十月乙木,水旺用戊,戊多用甲,甲多用庚,應病與藥,隨宜配合,但寒木向陽,必兼丙火為用。
•命例分析
〖例一〗:
己亥,乙亥,乙巳,丁亥。
亥中三壬生木,與春木類推,戊丙作用,丙戊祿在巳,雖不透乾,一榜五品,但巳亥逢沖,性傲招尤,舉動敏捷。
按巳宮用神所聚,而驛馬逢沖,成中有敗,貴亦減色。
〖例二〗:
戊子,癸亥,乙未,丙子。
戊丙透,御史。
按此造坊本誤,今改正之,亥未會局,亦己土混壬也,癸透戊制,加以丙透,其貴宜矣。
〖例三〗:
乙丑,丁亥,乙酉,戊寅。
女命,夫主秀才,大富,用戊故也。
按夫星在酉,骼財化食生官,年月醜亥夾子,母家亦貴也。
〖例四〗:
甲戌,乙亥,乙亥,己卯。
秀才大富,用戊。
按此造胎元丙寅,己土出乾,丙火化劫生財,故富而不失儒林。
〖例五〗:
甲戌,乙亥,乙亥,辛巳。
有能貢生,五福三多之命。
按丙戊祿在巳,用歸時上,晚福無涯,子必貴顯。
〖例六〗:
甲申,乙亥,乙亥,戊寅。
兩榜。
按丙戊長生在寅,申宮庚制甲,專用兩戊,上列三造,同為胎元丙寅,互相比較,優劣自見。
〖例七〗:
甲戌,乙亥,乙亥,庚辰。
化合假格,有能秀才,三多之命。
按此造合而不化,故云化合假格,當以庚為用,不以胎元丙寅,得太陽之助,木有生機,丙火為子,子能助父,晚福自佳,故為三多之命。
〖例八〗:
庚申,丁亥,乙亥,丁亥。
貧賤。
按亥宮壬水得祿,疊見長生,水旺木浮,無戊制水,漂浮之命。
〖例九〗:
己酉,乙亥,乙亥,丁亥。
幼孤,先貧後富,子五。
按此造專到胎元丙寅,年上己土之財,為比所奪,故幼孤,逆行南方運財旺得地,宜其後富。
〖例十〗:
甲戌,乙亥,乙亥,丙子。
閣老。
按丙火出乾,寒木向陽,大貴,胎元又得丙寅也。
〖例十一〗:
庚寅,丁亥,乙巳,己卯。 道光十年十月廿一日卯時。
王文韶命:丙戊祿巳,元機暗藏,運行東南生旺之地,循序升遷,官至大學士。
〖例十二〗:
乙未,丁亥,乙丑,丙子。 道光十五年十月初十日子時。
清慈禧太后命:寒木向陽,專用丙火,以醜中辛金為夫星,惜其不透,早年財運生官,龍冠六宮,寅運金絕克夫,入後運轉東南,為本身旺運,垂簾聽政四十五年,卒於乙運戊申年,壽七十四。
〖例十三〗:
乙丑,丁亥,乙未,己卯。 同治四年十月初四日卯時。
亥卯未全,曲直仁壽格,惜曲直失時,又無丙火,雖丁火出乾,僅為一鄉農之命,食神生財,故曰白手成家,五福三多,一鄉稱長者也。
〖例十四〗:
戊寅,癸亥,乙卯,壬午。 光緒四年十一月初十日午時。
楊小樓命:壬癸並透,專用戊土,名重伶官。
十一月乙木
•原象造化
十一月根葉寒凍,喜丙復一陽,用丙火解凍,斯花木有向陽之意,不宜癸水出乾以凍花木,故專用丙火。
十一月乙木,與十月略同,不能出丙戊,丙以解凍,戊以去癸水之病,如壬癸透乾,不可無戊以制之,不見壬癸,則戊土亦可不用,寒木向陽,丙火為不可缺少之物,調和氣候,乙木方有生機,特冬至前後略有小異,冬至前,陽氣未動,雖用丙火,不過安富尊榮,冬至後一陽來復,丙火得用,顯貴可期,此則節候之關係也。
得一二點丙火出乾,不見癸破,定許科甲,若二丙藏支,不過選拔,得此不貴,必因風水薄,或壬出乾,見戊制,可作能人,丙藏者,秀才,壬無戊,貧賤。
申述上文之意,丙火出乾,無壬癸克制,可許科甲,丙藏寅巳,無申亥刑沖,亦貴,若壬癸出乾,須有戊土為救,仍用丙火,丙出則貴,丙藏寅巳,不過秀士,壬多無戊,丙火為壬水所破,決為貧賤之人矣。
或支水局,子出壬癸,全無丙火,雖見戊制,不免貧寒到老,入南方運,稍有衣祿,丁火有亦如無,即或用丁,燈燭之光,豈能解嚴寒之凍,無用之人,設丙丁戊全無,金水重見,奔波下賤之人,或全無戊己,有火亦屬常人,貧寒而不至下賤,或一派丁火,大奸大詐之徒,無甲引丁,孤鰥到老,長臥白雲深山,丁火見甲,妻賢子肖,且麟趾振振,芝蘭繞膝。
丙火為主要之物,戊土為救應之神,有戊制壬而無丙火,乙木雖不致漂浮,亦無生機,平常人也,根在苗先,辰局無丙火為根,即運至南方,發福不足,衣祿無虞,顯達無望,丙為太陽之火,丁為燈燭之光,調和氣候,必須用丙,丁火雖有若無,原局無丙,不得巳用丁,丁火通根於午未,附曬於甲木,則亦可用,特力量微薄耳,若一派丁火,力量充足,逢以丁為用,但陰木陰火,性情自必陰沉,木火又為聰明,故云大奸大詐之徒,丁火以甲為嫡母,乙木以得藤蘿之繁,與甲木無殊,故丁火見甲,主麟趾振振,無甲引丁,主孤鰥也。(用丁者,木妻,火子,故無甲主鰥,甲木引丁,主妻賢子肖),有丙丁不致下賤,無戊己不免貧寒,氣候配合,無可勉強也。
或支成水局,壬癸兩透,則木浮矣,不特貧賤,而且夭折,得一戊救方可。
得戊救應,可免夭折,不見丙火,貧寒至老,義同上文。
總之冬月乙木,取戊止可補救,不可用相,必須用丙,然滿局壬癸,得一戊,亦可免孤與夭,用火者,木妻火子,用土者,火妻,土子。
冬月兼取戊土,不過為去病之藥,救應之神,非可恃以為用,調候為急,不能用丁,寒木向陽,專取丙火,用土者,滿局壬癸,不得已取戊土為補救也。
乙木生於冬至之後,坐下木局,得丙透乾者,富貴之造,即丁出乾,亦有衣祿,須忌癸制丁,乙木生於冬月,己土透乾,又有丙透,大富貴之造。
生於冬至後者,一陽來復也,(大寒以前,同此看法)坐下木局,冬木成林也,不特丙火可用,丁火亦可用矣,寒木向陽,富貴之命,見丁力量雖薄,亦有衣祿,惟不可見癸水也,用丁而有寅巳午為根,亦同丙火,己土透乾,又有丙透,乃以己土製癸,仍是用丙,地支有醜合子更妙,若見壬水出乾,己土我益,必須戊為用,此節與上文意義似矛盾,然以冬至後支成木局為條件,並不牴觸,造化元鑰抄本刪,附錄之以供參考。
•命例分析
〖例一〗:
庚申,戊子,乙巳,丙子。
丙戊兩透,詞林。
〖例二〗:
庚申,戊子,乙巳,乙酉。
戊透丙藏知州。
按上兩造,丙戊得祿於巳,惜木無根,否則,富貴當不止此,幸是乙木雖弱無礙。
〖例三〗:
辛亥,庚子,乙卯,丙戌。
化不逢時,孤兒異姓,幸丙火解凍,由武而得守備。
〖例四〗:
丁未,壬子,乙未,丙子。
元順帝命:寒木向陽,專取丙火為用,丁壬一合,去病為貴,申運失國。
〖例五〗:
辛巳,庚子,乙酉,丁亥。 光緒七年十月廿六日亥時。
陳光甫命:年支巳宮藏丙,乾透丁火制庚,位至上海商業銀行總經理。
十二月乙木
•原象造化
十二月寒木見丙,有回春之意。
十二月凍木枯枝,見丙火照暖,則有回春之意,除丙火外,別無用神可取,與十一月同。
得一丙透,無癸出破格,科甲顯宦,或支藏丙火,不過廩貢生員,終作貧寒之士。
寒木向陽,得一丙高照,其力倍顯,見癸破格,與冬至後乙木同看,丙火藏於寅巳,運行東南,亦必貴顯,若無運助,終作貧寒之士耳。
或一派戊土,見甲,專用丙火,不能大富,頗有衣祿。
十二月水氣已衰,柱無壬癸,固不必用戊土也,一派戊土,才多身弱,必須見甲破戊,甲為救應之神,仍以丙火為用,財多有劫為助,故頗有衣祿。
或四柱皆戊己,不見比劫,作從財論,大富。比劫破財,貧無寸土。
四柱皆己,從財成格,大富亦宜丙火暖土,則有寒谷回春象,乙不能破己,甲合於己,從格不成。財多身弱,貧寒之命,冬木以泄為生,見丙火即不怕弱,化比劫以生財,雖不富亦不致貧寒。
•命例分析
〖例一〗:
壬午,癸丑,乙卯,辛巳。
丙戊得所,一榜,官府尹。
〖例二〗:
壬午,癸丑,乙酉,辛巳。
巳酉醜會金,丙火息矣。但有衣祿,一富而已。
按兩造相差一字,乙卯,活木也,活木得火而秀,自有貴氣,乙酉死木也,雖丙火得所,一富而已,巳酉醜會局,金之氣專,丙火未失其用,倘非巳時,乾有壬癸凍木,支有酉醜傷木,能無貧夭殘疾之懼,欲求衣祿富裕,豈可得乎。
〖例三〗:
丁酉,癸丑,乙卯,丙子。
都憲。
〖例四〗:
庚子,己丑,乙丑,丙子。
平章。
〖例五〗:
庚子,己丑,乙巳,庚辰。
煞重身輕,貧而且夭。
按三冬庚辛之氣泄於水,本不能傷木,見己土製癸水,則庚金有力,乙木見庚,不化必被掣肘,上造丙火出,破庚,乙木得向陽之用,下造丙火藏巳,不能制庚,又不能用庚,木被金傷,故為煞重身輕。
〖例六〗:
辛卯,辛丑,乙亥,辛巳。
何起鳳尚書。
〖例七〗:
甲寅,丁丑,乙酉,辛巳。
舉人。
〖例八〗:
丁巳,癸丑,乙丑,辛巳。
都憲,十子。
〖例九〗:
戊午,乙丑,乙巳,庚辰。 鹹豐八年十二月初四日辰時。
副總統馮國璋命:取財生官旺,地支醜辰巳午,夾寅卯,乙木暗強,運行巳庚,開府江南,位至總統,歿於午運末己未年。
〖例十〗:
壬申,癸丑,乙亥,庚辰。 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廿五日辰時。
狄進熹命:壬癸並透,泄金生木,不作化論,加以乙木臨亥,得長生之氣,更不能化,四柱無火,運行南方,名利兼全,惜乾支無丙,運過之後,終作寒儒。
〖例十一〗:
壬申,癸丑,乙丑,辛巳。 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巳時。
劉薌蓀命:丙火得所,位至上海道。
〖例十二〗:
甲戌,丁丑,乙酉,丙戌。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戌時。
丁超命:甲丙丁並透,專用丙火,位至鎮守使。
〖例十三〗:
甲戌,丁丑,乙酉,庚辰。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辰時。
郁芭生命:化合失時,原命有丁制庚,甲木助乙,支見財多,運行辰壬,印化煞生身,富甲一方,至午運歿。
〖例十四〗:
乙亥,己丑,乙酉,丁丑。 光緒元年十二月廿二日丑時。
謝持命:專用丁火,難解嚴寒,恐時有誤也。
〖例十五〗:
丙子,辛丑,乙巳,乙酉。 光緒二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
顧逢伯命:巳酉丑三合透辛,丙與辛合,羈絆用神,煞重身輕,行幫身運,(東方)最吉,制煞之運雖佳,本身克泄交集,在好運中去世,此命在丙運末庚申年不祿。
〖例十六〗:
丁丑,癸丑,乙酉,己卯。 光緒三年十二月初五日卯時。
陳其美命:卯酉相衝,日祿受損,酉醜會局,煞旺身衰,丁火食神,為癸水所克,行酉運,遭暗殺弊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