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醫大傷人事件

哈醫大傷人事件

2012年3月23日下午16時30分左右,哈醫大一院風濕免疫科,一名男子突然闖入醫生辦公室,掄起手中的刀,瘋狂砍向正在埋頭工作的醫務人員和實習學生,造成一死三傷。

事件介紹

2012年3月23日下午16時30分左右,哈醫大一院風濕免疫科醫務人員正在緊張地忙碌著。這時,一名男子突然闖入醫生辦公室,掄起手中的刀,瘋狂砍向正在埋頭工作的醫務人員和實習學生,大家躲避不及,三名醫務人員和一名實習學生被砍傷。

碩士研究生王浩坐在門口,來不及躲閃,被刺中頸動脈,頓時鮮血噴涌而出,後因搶救無效死亡。其餘3名醫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傷害,王宇,刀從右眼角刺入,顱內血腫、右手肌腱斷裂。另一位女醫生面部被刀劃傷。目擊此事的一名護士回憶當時的情景,難過又害怕:下午4點半,突然聽見走廊有人喊救命,“我一開辦公室的門,看見滿地是血……一名男醫生趴在地上,另一名男醫生面部血肉模糊。”

死者王浩,男,2012年28歲,哈爾濱醫科大學09級碩士研究生,出事前剛剛收到香港大學醫學院博士錄取通知書。

受傷的三名醫生分別是鄭一寧、王宇、於惠銘。

事發原因

李夢南在家看的書 李夢南在家看的書

李夢南6次去哈醫大過程

第一次: 誤診

2010年9月,李夢南腿疼,李祿(李夢南的爺爺)第一次帶孫子到哈醫大一院就醫。

李祿回憶說,當時掛的是骨外科,由副主任醫師祁全接診。片子拍完後,祁全認為可能與風濕有關。李祿隨後花25元掛了風濕免疫科的專家號,“專家號費貴,普診只要5元,掛了號,風濕免疫科主任張志毅連瞅一眼都沒瞅,說跟風濕沒關係,該上哪兒上哪兒。”

李祿又折回骨科,祁全認為李夢南有雙腿滑膜炎,然後決定打封閉針,打完了封閉針,病情不但沒好轉,好像更嚴重了。

第二次: 醫生責怪他“看錯科”

哈醫大殺人案 哈醫大殺人案

2011年4月,李祿爺孫倆第二次來到哈醫大一院,又入住骨外科,這次被診斷為強直性脊柱炎。由於強直性脊柱炎歸屬於風濕免疫科,李祿便拿著病歷又找到風濕免疫科主任張志毅。李祿回憶說,張志毅這回看了片子,說李夢南是強直性脊柱炎,還反問為啥住骨科。“我不住骨科住啥,我來找你,你瞅都不瞅一眼,就說跟風濕沒關係。完了又說為什麼住骨科。沒有他那么武斷的!”

李夢南在風濕免疫科又重新檢查了一次,最終被確診為強直性脊柱炎。李祿說,醫生推薦兩種藥,一種是誼賽普,一種是類克。使用誼賽普整個療程需要2.3萬元,而類克需要3.9萬元。李祿徵求了家裡意見後,決定注射類克。“一次打兩支,一支6240元,效果好。”

第三次: 入院突患肺結核

2011年5月10日,為打第二針類克,爺孫倆第三次到哈醫大一院。但李夢南住院後就高燒,“高燒到41℃,燒了8天,確診是結核性胸膜炎,就是有肺結核。”李祿說。

隨後,李夢南轉回到呼倫貝爾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兩個月的肺結核治療。

李祿再次聯繫了哈醫大一院的副主任醫師梅軼芳,梅軼芳讓他來哈醫大一院。

第四次: 治肺結核情緒異常

2011年7月中下旬,爺孫倆第四次來到哈醫大一院,“從扎蘭屯直接到哈爾濱,風濕免疫科住院醫師張娟接待的,說必須找梅老師。”李祿說,梅軼芳當時不在醫院,於是在電話中告訴他,回家再吃3個月口服藥(治療強直性脊柱炎),再治療肺結核。李祿說,自己當時就想不通,“去了又讓回去。”

從哈醫大一院出來後,李祿爺孫倆又回到了扎蘭屯醫院繼續治療肺結核,這次住院又住了2個多月。這次住院,李夢南變得有些異常,經常一個人傻笑,不時還會突然激動。

第五次: 結核沒好風濕加重

到2011年12月初,因為強直性脊柱炎嚴重,爺孫倆第五次來到哈醫大一院。“這次是鄭一寧接待的,在醫院拍了片子,醫生認為李夢南結核還沒好。”李祿說,他還特意拿了片子給哈爾濱胸科醫院看。這次用藥就用到2012年3月份,爺孫倆覺得這次結核治好了,但強直性脊柱炎卻越來越嚴重,李祿說,“拍片子(顯示),膝蓋頭磨薄了,骨頭要壞死。”

第六次: 不讓打“類克”,醫生不和李某交流,

2012年3月23日,爺孫倆第六次來哈醫大一院住院治療。據李祿介紹,副主任醫師趙彥萍先看了片子,說結核確實沒好,但在不治療脊柱炎的情況下,吃不吃口服藥無所謂。要我們休息3個月,再來治療脊柱炎。我們主張打“類克”,她說結核還未痊癒,打“類克”確實不行。李祿說,自己出來後,將情況告訴了李夢南,他也沒什麼異常,兩人就直接回了旅店休息。沒料想,就在李祿休息期間,悲劇發生了。

追蹤報導

醫學生自發的悼念行為 醫學生自發的悼念行為

綜合採訪得到信息以及媒體的報導,在哈醫大,校方並未組織正式的悼念儀式,只有學生自發的悼念行為。王浩同學的親屬正在趕往哈爾濱的路上。據悉,醫院的醫務科將會安排王浩同學的身後事。

除了王浩同學不幸罹難外,還有三位醫生有輕重不等的傷情,其中風濕免疫科王宇醫生受傷最嚴重。兇手的利刃從她右眼角刺入,導致其顱內血腫、重度開放性顱腦損傷、腦挫裂傷、腦內、硬膜下血腫、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顱底粉碎性骨折、眼外傷、眼周不規則皮膚裂傷 手外傷、此外CT檢查還發現硬膜下及顱內血腫以及中線結構移位。

幸運地是,經過及時搶救,王宇醫生的眼球有望復明,現在已經可以看清手指。其他受輕傷的醫生正在進行心理輔導。

值得關注的是,這一慘烈事件除了直接導致數位醫生死傷外,對工作學習在哈醫大的其他醫生的心理上也有著很嚴重衝擊。據被採訪的丁香園會員描述,目前受影響最重的是年輕女性醫生。由於兇案就發生在院內,導致大量的年輕女性醫生不敢值夜班,基本上現在都是男醫生頂上。

不出意料,醫院方面對院內的醫生和學生下達了關於此事的封口令,不過,這位丁香園的會員對學校的做法表示理解。因為除了避免事態擴大,以免產生社會不穩定因素外,更重要的是能讓哈醫大的醫生儘早回到工作崗位上來。畢竟一方面醫患關係較為緊張,另一方面前來就診的病人並不會因為此事而減少。

善後處理

事件發生後,醫院立即情況上報省衛生廳、教育廳和哈爾濱醫科大學及相關部門。衛生廳、教育廳和學校領導立即趕往哈醫大一院,組成工作小組研究傷員救治及善後處理工作,醫院已組織專人做好在場醫生和學生的心理輔導,恢復醫院秩序。

三名受傷醫生傷情

健康報報導(記者衣曉峰 劉平安方慶偉)3月26日,記者專程趕往哈醫大一院醫務科,探訪此次事件中受傷的3位醫務人員的傷情和診治進展。

據介紹,32歲的男醫生王宇傷情最重,入院時行ct檢查,顯示重度顱腦損傷,腦內血腫,中線移位,當時意識不清,視力受損,右眼內側呈不規則創口,眶內組織脫出,左手背側斜形創口約5厘米,可見肌腱斷裂。術後診斷為重度開放性顱腦損傷、腦挫裂傷、腦內血腫、硬膜下血腫、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顱底粉碎性骨折、右眼貫通傷、眼瞼及皮膚裂傷、眼眶多發骨折、視神經損傷。目前,其心率、血壓、呼吸、體溫均較平穩,意識清楚,右眼視力接近於術前,頭部術區略腫脹,少量滲出,感覺運動尚可,可經口進食。今後一個階段的主要治療方向是預防顱內感染與腦脊液漏。

25歲的女研究生於惠銘入院時頭皮外傷,左腰部外傷;30歲的女醫生鄭一寧術後診斷顏面外傷、右前臂外傷。目前,她們的狀況均平穩,創口無滲出,正給予對症治療。

3月26日上午,哈醫大一院黨政班子全體成員會見了哈醫大學生代表,通報了“3.23”惡性傷人事件的情況及省委、省政府領導的批示和善後處理意見,並希望廣大同學化悲痛為力量、安心學習和實習。

悼死難者

哀呼,王浩,求學未成,遭此橫禍!

悲呼,王浩,濟世夢斷,心寒骨涼!

海內衣冠皆似雪,掩泣太息袖未乾,

失我醫家千里駒,壞我病家萬里田。

將心明月還被棄,佛肉怎當虎狼胃!

君見哀愍常流淚,清貧醫籍又十載。

素志年來未輕移,一朝碧血灑杏台。

將心明月還被棄,佛肉怎當虎狼胃!

君知君應子胥眭,荃原不察寒星意。

南方醫科大學學子悼王浩所作

與君非同年,聞君學力堅。

未展鴻鵠志,扼腕嘆青年!

苦幹父母淚,心傷壑難填。

生前百般好,死後誰買單?

漫天雪舞漫天冤,韶華青年命歸天。

生前努力千百度,滿腹經綸化飛煙。

花蕾待開花先謝,可嘆短短好流年!

惟願王君路走好,來生莫近杏林圈。

事件結果

備受關注的“3·23”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殺人案宣判。17歲的犯罪嫌疑人李夢南闖入醫生辦公室用水果刀胡亂捅刺,造成四名醫護人員1死3傷。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判決李夢南一方支付王浩父母338815.5元,王宇318304.54元,鄭一寧24914.42元。李夢南當庭未提出抗訴。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夢南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殺死一人,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夢南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之規定,應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哈爾濱10月19日電 19日上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一名醫生被殺、三名醫生受傷案進行一審宣判,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被告人李夢南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賠償68萬餘元。法院對辯護人所提醫院存在過錯,應對李夢南從輕處罰的意見不予採納 。

哈中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夢南因對醫生的治療方案產生誤解,遂產生殺人之念,持刀追砍醫護人員,致使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生一死三傷。

2012年3月23日9時許,李夢南與其祖父李祿到哈醫大一院五號樓五樓風濕免疫科治療李夢南所患強直性脊柱炎。因李夢南還患有繼發性肺結核,故醫生建議先治癒肺結核,再治療強直性脊柱炎,李祿對此表示理解,但李夢南對治療方案產生誤解,認為醫生故意刁難不給其看病,遂產生殺人之念。

當日16時許,李夢南在哈醫大一院住院處附近購買了一把水果刀,來到該院風濕免疫科醫生辦公室,持刀刺該科實習醫生被害人王浩(男,歿年28歲)頸部一刀,刺醫生被害人王宇(男,32歲)頭面部及左腕部數刀,刺實習醫生被害人於惠銘(女,25歲)頭部一刀,刺醫生被害人鄭一寧(女,30歲)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王浩因頸部被刺致右頸靜脈損傷,失血死亡;王宇頭部損傷構成重傷、九級殘,右眼部損傷構成輕傷、十級殘,左腕部損傷構成輕微傷;鄭一寧面部損傷構成輕傷,右耳廓損傷構成輕微傷;於惠銘頭部損傷構成輕微傷。

案發後於惠銘報警,公安人員立即趕到案發現場,確認犯罪嫌疑人系李夢南。17時許,公安人員將作案後逃離現場、後與其祖父李祿又到哈醫大一院門診包紮治療的李夢南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夢南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殺死一人,並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李夢南因對醫生的治療建議產生誤解,為發泄不滿事先購買尖刀,連續刺殺多名醫務人員,造成嚴重傷亡後果,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大,應依法懲處,對辯護人所提醫院存在過錯,應對李夢南從輕處罰的意見不予採納。法院未認定李夢南自動投案,對辯護人所提李夢南系自動投案進而構成自首的意見不予支持。李夢南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依法不適用死刑,辯護人就此所提辯護意見成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東清、趙春雲、王宇、鄭一寧所提賠償請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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