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貝馬斯的溝通理性

哈貝馬斯的溝通理性

哈貝馬斯的溝通理性的提出是針對歷史上傳統的目的理性而言的。在尤爾根·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看來,目的理性著眼於社會行為中如何以手段滿足其目的之部分。因此,對人的理解集中在個人如何利用外界的資源滿足個人的目的之層面上;而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亦主要被視為滿足目的之手段。這是一個單向的理解歷程。追究其原因,在於沒有能夠深刻把握住人的存在結構,忽視了人的交往存在。這樣就不得不提出所謂人的溝通理性,從而能夠把人類行為的分析重點放在“真誠溝通”的層面上。

基本信息

內容

哈貝馬斯的溝通理性哈貝馬斯的溝通理性
尤爾根·哈貝馬斯(J. Habermas)有感於因為工具理性過度澎脹所產生「意義失落」及「自由失落」的異化(alienation)現象,致使人類喪失自主和反省之能力,乃提出「溝通理性」之主張,俾使個人能從系統扭曲的溝通情境或僵化封閉的意識型態束縛中獲致解放.依據J. Habermas的觀點,溝通理性的基本內涵,可歸納為下列七點:

1.溝通理性為J. Habermas對工具理性與實踐理性辯證的綜合.

2.溝通理性乃重建人類生活世界理性化的基礎.

3.溝通理性是人類尋回自我尊嚴和意義價值,邁向理性社會的先決條件.

4.溝通理性為一種透過反覆論辯的民主溝通程式,以追求真理共識的理性.

5.溝通理性系一種啟蒙的理性,其目在於批判,反省被社會系統所扭曲的溝通,以重建人類溝通之潛能.

6.溝通理性具有民主,多元,開放,整全,普遍與實踐之特質.

7.溝通理性系一種透過教育的啟蒙,以培養具有自主,成熟,負責的整全人格為理想。

特徵

關於哈貝馬斯的溝通理性的概念最為顯著的特徵有下列二者:

1.溝通理性是一種對話式的理性(dialogical rationality)。

相對地,韋伯的目的理性與價值理性都是一種獨白式的理性(monological rationality),一個是基於個人的計算(目的理性),一個是訴諸個人的良心(價值理性)。在溝通行動中,一切的聲稱、承認、假定、預設都必須出之一種反省的形式,即必須發展成為一種相互的期望,因而也是互為主體的。制度化的理性討論可說是一種對話的設計,能促進人群之共同意志的合理形成,以駕馭行政設計與技術設計的發展。因此,溝通理性透過理性討論的制度化能夠對治工具理性的制度化。

2.溝通理性是一種反覆辯證的理性。

在有效性聲稱受到嚴重的詰疑,溝通行動無法繼續進行時,行動者能夠進入理性的討論。在討論中,受詰疑之有效性聲稱被反覆地辯駁、支持,以期達成共識。相對地。目的理性與價值理性都是一了百了、不必涉及反覆的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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