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維·卡爾
1901 年獲迪保爾大學理學學士學位,後進入科羅拉多大學學習心理學並於 1902 年獲理學碩士學位。之後進入芝加哥大學師從 J.杜威、J.安吉爾和 J.華生學習心理學,1905 年獲得心理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的題目是《閉眼期間的運動錯覺》。1905-1906 年他在德克薩斯州及密西根州立學校教高中,1906-1908 年間受聘於位於布魯克林的普瑞特學院,任心理學講師。1908 年起受邀請前往芝加哥大學接替華生而擔任心理學助理教授,1916 年升為副教授。1923 年升為教授,他在芝加哥大學工作直至 1938 年退休。1919-1938 年,卡爾繼安吉爾之後出任芝加哥大學心理學系主任。在這期間他頒發了 150 個博士學位。
1916-1926 年,他擔任《實驗心理學雜誌》的顧問編輯,1926 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主席,1929-1954 年任《普通心理學雜誌》的副編輯,他還曾任《朗文心理學叢書》主編多年。
卡爾是安吉爾的學生和繼承者,也是芝加哥機能主義心理學的晚期代表。他把由安吉爾和杜威創建的芝加哥機能主義心理學發展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他堅持這樣一種觀點:認為機能主義心理學就是美國心理學;芝加哥大學所從事的心理學不同於行為主義心理學、格式塔心理學和精神分析心理學,因為這些學派只涉及心理學中較為狹隘的方面,沒有給無所不包的機能主義心理學增添什麼東西,所以不需要予以過分的發展。
他關於機能主義心理學的基本觀點集中體現在他 1925 年所著的《心理學:心理活動的研究》一書中,心理學史家 E.波林和 D.舒爾茨均稱該書使機能主義的心理學體系達到其頂峰,是機能主義心理學完成形式的表現。卡爾在該書中闡釋的機能主義觀點主要表現在下述幾個方面:
1.他把心理學的對象定義為心理活動,亦即諸如記憶、知覺、情感、想像、判斷和意志等過程。心理活動的機能在於獲得經驗、確定經驗、保持經驗和評價經驗,並利用這些經驗來決定行動。從中可以看到,他的機能主義不同於 W.馮特和 E.鐵欽納的構造主義,其心理學的重點不是意識的元素和內容,而是心理過程和心理操作。這正是機能主義心理學的核心所在。
2.心理活動是以適應行為或調節行為的特殊形式表現出來的。卡爾十分強調有機體對環境的適應性,他對機能主義心理學的發展也格恰體現在他對適應性活動的討論上。適應性活動包括三個方面:
喚起有機體活動的動機刺激;
感覺刺激,也即指引活動朝向一種刺激或目標的物體;
改變情境的反應,以便滿足動機刺激。這種反應會一直繼續下去,直到動機刺激因為達到目標而被滿足。這時適應性活動也就告一段落。
適應性活動是整個情境的一種機能,包括有機體對其環境的所有調節。從中可以看到,卡爾是根據有機體在適應環境和順應環境時心理活動完成了什麼來描述心理活動的。
3.人類有機體的學習機能是聯想律,學習通過相似律和接近律而發生。一個習得活動的機能強度取決於一個特殊聯想能否經常發生。
4.關於心理活動的研究方法,卡爾既承認內省法的正確性,也承認客觀觀察的正確性,為動力心理學特別是行為主義開拓道路。他看到實驗法更符合理想,但又認為真正適當的心理實驗研究,即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非常困難的。與此同時,他也感覺到可以通過文化產物的分析來研究人的心理,例如對文學、藝術、語言、社會和政治的典章制度的研究,能從中探究出產生這些文化產物的某種心理活動方面的知識。研究那些與心理活動有關的生理過程也有一定的價值。
由此可見,卡爾的機能主義沒有像構造主義那樣只堅持一種研究方法,而是強調客觀性和多渠道。事實上,芝加哥大學進行的很多研究都沒有採用內省法,即使在採用內省法的研究中,也儘可能用客觀的控制來加以檢驗。況且,在他領導的心理學系裡,既進行動物的研究,也進行人的研究。
舒爾茨在其《現代心理學史》一書中曾評價過卡爾機能主義心理學的研究方法,說過這樣一些話:“芝加哥機能主義心理學派至少是在開始時先進行純主觀的研究(心理意識),然後才轉到客觀的研究(外顯行動)。所以這樣做的部分原因在於,機能主義為美國心理學走向與構造主義相對立的極端準備了道路;這就是說,只集中研究行為,完全拋棄對心理的研究。這樣,機能主義者便在構造主義與行為主義之間搭了一座橋。”
時至今日,雖然機能主義已經成為歷史,但卡爾心理學中有兩點還是直接為人們所繼承:
心理學應該是實踐的和套用的,它本身應該用於解決日常生活問題;
適應和調節一個人的環境是良好的心理衛生的一個必要前提。
此外,他研究知覺、動物行為多年,用迷津、問題箱、辨別箱做動物實驗,並且做了理論探討。
主要著作
心理學:心理活動的研究:1925
1930 年的心理學:1930
空間知覺導言: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