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職能為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城市供熱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研究擬定具體政策、辦法和行政規章並組織實施。

基本信息

主要職能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領導班子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領導班子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供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負責新建、改建、擴建熱源建設規模的審核把關;參與集中供熱工程質量檢查和竣工驗收。
(三)負責城市供熱行業管理;負責全市供熱單位和企業的資質審查;負責供熱市場管理,實行嚴格的企業準入和退出制度。
(四)負責全市供熱體制改革和全市供熱信息網建設。
(五)依據國家和省供熱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制定具體規定和實施辦法,並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按照節能環保的規定,對集中供熱方式及供熱設施技術標準進行審核把關;組織供熱科技創新技術攻關;組織推廣節能環保供熱先進技術和示範工程。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定供熱專項資金的歸集及使用政策;參與政府燃煤採購、設備更新改造等計畫的制定和監督執行;統一歸集管理集中供熱熱源、熱網建設及改造資金。
(七)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和測算供熱成本、價格調整及熱源建設費等標準。
(八)負責組織實施供熱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供熱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供熱信訪議案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市供熱協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負責市城市供熱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公文處理、文書檔案管理;負責綜合協調、督辦檢查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查研究、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史志、聯絡接待、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保密、檔案、電子政務、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局目標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指導工作;負責局指導十二市(縣)的綜合協調工作。
(二)產權市場管理處
負責貫徹國家和省、市房屋權屬管理和房地產市場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起草全市房屋權屬管理和房地產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房屋產權註銷登記;負責查處房屋權屬登記中的違法行為;負責調解處理全市房屋權屬矛盾和糾紛;負責落實房產政策;負責在建房屋的預登記;負責全市房屋交易市場的行政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經紀諮詢機構和人員的登記備案、資質核准工作;參與房地產經紀諮詢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資質審核和審批工作;負責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估價結果確認。
(三)商品房管理處
負責起草商品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地方性管理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市商品房市場(含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會同有關部門監督、規範、查處開發企業經營行為和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等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負責商品房預(銷)售受理、登記、審批,頒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核發《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內部銷售許可證》;實行商品房買賣契約備案制度管理;負責商品房預(銷)售廣告的登記、審核和備案;負責商品房面積測量機構登記、備案,指導其對房屋面積進行專業測量,監督測量結果;負責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審批。
(四)物業管理處(房產管理處)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物業管理、公房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本市地方物業管理、公房管理法規和規章;負責物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和監督使用;負責組織全市物業項目招投標、交接驗收;會同物價部門制定物業管理收費項目及標準,並進行監督檢查;參與組織全市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培訓;指導建立業主委員會;指導全市物業管理協會工作;負責全市公有房產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涉及改修改建、裝飾裝修、改變用途的房屋安全使用申報登記、審批工作;協助產權市場處落實房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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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住宅項目管理處
負責編制全市住宅及房地產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住宅及房地產開發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控制全市住宅建設項目規模。負責全市住宅及房地產綜合開發項目的經濟測算;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發項目公開招標;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及危棚房改造項目踏察選址、立項申報、項目審批、價格審核等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危棚房改造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轉讓審批;參與全市住宅及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用地規劃的編制;參與土地出讓方案編制及招標掛牌和拍賣工作;參與土地利用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
(六)開發前期管理處
負責全市重點工程及住宅建設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危房棚戶區改造、經濟適用住房)的前期摸底、覆核和測算工作;參與全市住宅建設選址、立項,提供前期測算數據或資料;對擬建設地段提出初步規劃意見;負責建立全市住宅建設與發展房屋現狀儲備庫;負責監督、指導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的開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參與重點工程的拆遷工作;參與局屬開發建設單位前期部門工作人員崗位培訓、資質考核工作。
(七)住宅工程管理處
負責督辦指導全市住宅工程進度和質量管理,制定落實開竣工計畫;組織住宅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工作;驗核項目手冊工作;組織協調成片危房改造工程建設;負責住宅小區庭院配套建設管理,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城市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協調督辦提高住宅小區工程質量、功能質量和消除質量通病工作;負責推廣住宅建設“四新”成果;負責落實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參與工程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房改工作處(市房改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和住房公積金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總體規劃、實施方案及有關配套政策、法規、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項房改政策的解釋工作;負責廉租住房的建購、配租、租金補貼、租金核減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指導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住房檔案的建立、核定和管理,協調、制定市財政撥款單位購房補貼指標資金分配計畫,對購房補貼款來源(指標資金、售房款)進行審批,對單位分配職工個人購房補貼資金進行審核和監督,對全市各單位執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全市公有住房出售的核准工作,對產權單位使用售房款進行核准和檢查;負責對購房預定金使用進行審批和清退工作,對回收住房債券的處理工作;負責對全市房改資金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對全市集資建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等有關遺留問題的處理;對違反房改政策法規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九)安全管理處
負責貫徹國家和省關於房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對本市城區內的危險房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本市城區內各類產權房屋的使用安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房屋裝飾裝修、改修改建涉及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的審批,對改變房屋用途的審批。
(十)計畫財務處
負責全局綜合計畫工作;負責局各項經濟技術指標計畫的編制及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負責行業歸口綜合統計及信息匯總工作;負責全局的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會計基礎工作及財務收支計畫的執行情況;負責局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報告的編審及上報;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及清產核資工作;負責財政專項資金及出售市直管公房房改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由我局組織實施的市重點工程的相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十一)人事勞資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和獎懲、錄用、調配、保險、福利、人事勞資統計工作和離退休審核工作;負責局公務員錄用、管理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全市行業和本系統的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制定全市住宅和房地產業立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起草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及修改、論證、匯總報批工作;負責法規的宣傳、解釋、諮詢工作及清理、彙編、備案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監督行政處罰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協助司法機關實施生效的判決、裁定的執行工作及接待聯絡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管理執法人員資格證書的審查、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經濟契約法律文書的審查登記備案工作;負責指導局直屬單位進行訴訟活動;負責房產住宅經濟理論研究和改革發展戰略的政策調研工作;參與局直屬各單位的執法培訓工作;負責組織直屬單位普法教育。
(十三)議案信訪處
負責承辦省、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受理接待民眾來信來訪,承辦局領導批示交辦的信訪案件;負責處理局長熱線電話、政務公開電話反映的問題;負責處理市城管監督指揮中心“12319”服務熱線、市政府入口網站“百姓談”欄目、市新聞網“議論風生哈爾濱”論壇反映的問題;負責承辦上級信訪部門交辦的民眾來信來訪立案案件;負責督辦市政府交辦的信訪立案案件;負責協調處理有關部門、單位、民眾上訪問題;負責指導直屬單位信訪工作。
(十四)黨委組織部
負責局機關處級幹部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考核、獎懲、任免和後備幹部的推薦、培養、考核、選拔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巨觀管理;負責黨建工作及所屬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管理工作。
(十五)黨委宣傳部
負責局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及宣傳和統戰工作;負責局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局系統政工人員的職稱評定和考核工作;負責局承擔的雙擁工作。
(十六)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休幹部管理工作。
(十七)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有關檔案精神和工作部署;負責組織機關黨員和幹部職工進行政治理論學習;負責機關紀檢監察、自身建設目標及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活動的開展;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局辦事服務大廳的組織、監督和檢查工作。
(十八)紀檢監察審計室
負責檢查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決議、法律、法規、黨章及其他重要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對檢查監察對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負責檢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的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負責對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履行經濟責任、財經法紀及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等情況進行審計;負責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
(十九)工會
領導局基層工會組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依照規定參與有關事務管理;組織民主管理和教育職工依照規定行使民主權利;組織開展職工技術創新活動,教育職工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受局委託評選先進和市以上勞動模範的管理;負責局系統工會組織建設和工會幹部協管工作。
(二十)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機關後勤事務管理;負責機關車輛管理;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值班值宿工作管理;負責機關對外接待服務;負責機關職工生活福利服務;負責機關幫鄉工作。
(二十一)信息處
負責編制全市住宅及房地產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住宅及房地產開發建設計畫;負責全市(縣、市)房地產行業歸口綜合統計及信息匯總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的分析監測工作;負責全局房地產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局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評價綜合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孔慶勛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蔣海超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劉凱仁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市棚改辦常務副主任(正局級)
劉成偉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巡視員
陳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伍岳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市供熱辦副主任
楊維國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市供熱辦副主任
劉利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市徵收辦主任
龐麗姍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紀檢書記
趙永利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巡視員
李佑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巡視員
李洪強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高洪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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