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指導全地區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管理地區社科聯、講師團。(二)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地區各新聞、出版單位的工作;對哈密報社、廣播電視局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管理新聞網站;指導地區新聞工作者協會,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三)負責從巨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管理地區文聯,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四)負責規劃、領導地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民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配合地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
(五)負責提出地區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規劃、部署地區宣傳思想工作;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定有關的政策、法規;調查了解和聯繫宣傳文化系統知識分子的工作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的工作;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之間的關係;負責制定宣傳文化系統骨幹、後備幹部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宣傳思想工作的監督、檢查,並及時向地委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負責地區對外宣傳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
(七)負責地區新聞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八)完成地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地委宣傳部內設3個職能科室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一)辦公室
負責上下聯絡,協調內外,掌握工作動態,提供有關信息,做好工作安排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部內文秘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二)理論教育科
負責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和理論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負責地區幹部理論教育的規劃組織和巨觀指導;組織編評有關幹部理論教育學習教材;負責與有關理論部門的業務聯繫;配合地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
(三)宣傳科
負責新聞輿論導向和新聞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檢查指導地區對外宣傳品的製作、發行和贈送工作;負責區外、境外記者的聯絡、邀請和接待工作;研究制定重大宣傳報導活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與有關新聞單位、出版部門的業務聯繫;負責地區社會文化管理工作;負責地區新聞工作者協會和新聞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進行巨觀指導和協調方面的業務工作;負責審查地區重要文學作品、文藝刊物、影視作品及舞台藝術;負責規劃、部署地區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重大慶祝活動、重大先進典型的學習推廣;與有關部門做好普法、科技、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團結、計畫生育、國防、徵兵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
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地區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指導地區精神文明建設的創建活動;承擔對地區文明單位和文明行業的創建、驗收、命名並進行綜合協調與管理;負責對地區精神文明建設進步中有重大影響的先進典型的發掘、學習宣傳,對影響社會文明進步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治意見;承擔與自身業務相關的調查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