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風(moderate breeze)∶
風力等級(wind scale)簡稱風級,是風強度(風力)的一種表示方法。國際通用的風力等級是由英國人蒲福(Beaufort)於1805年擬定的,故又稱“蒲福風力等級 (Beaufort scale)”,它最初是根據風對炊煙、沙塵、地物、漁船、漁浪等的影響大小分為0—12級, 共13個等級。後來,又在原分級的基礎上,增加了相應的風速界限. 自1946年以來,風力等級又作了擴充,增加到18個等級(0—17級)。
和風風速為每小時20至28公里(5.5-7.9米/秒或11-16海里/小時)的風,陸地地面物象為吹起塵土,海面波浪平均浪高為1.0米,最高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