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位於和田市政府綜合辦公樓5樓,設辦公室、業務、財務三個科室。
和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和田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依法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和田市安全生產方的綜合性行政法規、規章,擬定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和計畫,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田市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全市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田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和田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和田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工作,分析預測全是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
三、依法綜合監管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並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換髮和管理工作。負責監管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材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建設工程項目新建、改建、擴建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職業衛生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依法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勞動防護用品和有關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驗檢測、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五、負責和田市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六、承辦市委、執政府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新劃入職能
1、2006年,由和田市公安局承擔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移交至和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2008年,由和田市衛生局承擔的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健康安全監督檢察職能移交至和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